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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遇害官場百態橫生 獄卒仗義冒死出手掩藏遺骨

岳飛被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為朝廷殺害後,生前好友、同僚與之迅速劃清界限的有之,為求個人榮華富貴而落井下石者有之,仗義執言直言者有之。

姚岳字松卿,京兆府人。南宋初,陝西陷落,姚岳逃奔四川,於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考中流寓進士。岳飛因本人姓岳,母親姓姚,大家都知道岳飛是個孝子,所以見到前往南宋行朝的姚岳後,大喜,闢為屬官。後來,岳飛獲罪,姚岳卻極力避嫌,矢口否認曾為岳飛屬官。《宋史·本紀·高宗》載:"(二十五年六月)癸卯,以言者追譖岳飛,改岳州為純州,岳陽軍為華容軍。"提出這個建議的是誰呢?就是姚岳!為了進一步與岳飛劃清界線,他竟然提出了這一堪稱"史上最荒唐的建議",而高宗竟然採納

據南宋王明清《玉照新志》記載,岳飛被殺害後,除岳雲隨父遭冤殺外,其餘子孫親屬被流放到蠻荒之地,朝廷每月僅給少量米糧,條件惡劣,生活艱苦。即便是對於這樣遭受滅頂之災的家庭,當時仍有一位漳州知州上書,建議朝廷取消對岳飛親屬僅有的一點米糧供應,以斬草除根,真是卑鄙齷齪至極。

不懼強權,仗義執言者

樞密院編修胡銓上書宋高宗,請求斬秦檜,為岳飛鳴冤雪恥,結果被秦檜貶謫海南。布衣劉允升、知浹紛紛上書朝廷,要求釋放岳飛,被秦檜及其黨羽下大理寺處死。上至朝官同僚,下至布衣百姓,他們都齊了心似的為岳飛鳴冤,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們並無絲毫畏懼和退縮,這既體現了他們不懼強權的勇氣,也體現了岳飛在士大夫和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

心存正義,抱不平者

《宋史·岳飛傳》載,岳飛系獄,韓世忠抱不平,秦檜說:"岳雲寫給張憲的策反信雖未查明白,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這說明,韓世忠雖不偏袒岳飛,但他心存正義,希望看到證據。

獄卒隗順,非常同情岳飛遭遇,岳飛遇難後,他將岳飛屍體偷偷抱出,掩埋於杭州棲霞嶺,他擔心被發現獲罪,一直不敢聲張。臨死之際,他才把兒子叫到跟前,告訴兒子偷埋岳飛一事,還說:"將來岳飛必有昭雪的一天,到時朝廷若雪此冤案,必懸賞求岳飛遺骨,屆時你可向官府如實相告,墳上植有兩棵橘樹,岳飛身上有他原來佩戴的玉環,棺上鉛筩刻有'大理寺'字樣,均是我埋葬時特意做的記號。"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繼位,隨即為岳飛平反,依禮改葬,不知原葬處,果然懸賞求屍。隗順的兒子報告,才使岳飛之墓堂堂正正地出現在後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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