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懲罰出軌女,三種方式手段殘忍,給馬蓉用哪種她不敢再犯
文化
09-30
在中國古代對女性的貞潔是很看重的,一個女人如果結婚後還和別的男人苟且,就會收到嚴厲的懲罰。懲罰之嚴厲讓所有的古代女性望之卻步,不敢越雷池一步。
漢代時期,因為古人禮教還未完全完善,女性可以自行離婚,選擇自己的男人,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沒有被人說三道四的風險。而在魏晉時期,各大世家更是把放浪形骸發揮的淋漓盡致,整個社會充斥著糜爛奢侈淫蕩的風尚。
到了唐朝更是因為李唐統治者的外域血統而對於女性的貞潔並不是特別看重。
可是到了宋朝,隨著程朱理學的發揚光大,人們對於女性保守貞潔看成了非常重要的是,如果一個女人出軌,她面臨的將是極其嚴重的懲罰,有時候甚至會失去生命。
夾刑: 專門針對女人的刑具,將被懷疑與其他男人有染的女人四根手指置於刑具當中,大力壓擠。十指連心,隨著指骨的斷裂聲和一盆盆涼水潑醒後的反反覆復,一般女人都挺不過去。
騎木驢:一種木頭做的驢型的東東,在驢背上有一個突出的木棍,行刑時把出軌女人按到木棍上,木驢在施行者的操縱下木驢上的木棍會把女人連同陰道子宮和內臟都倒爛。
浸豬籠作為古時的一種私刑,就是把「犯人」裝入運載豬只的竹籠中,在開口處捆以繩索吊起來,放到河流或池塘里淹浸,輕罪者讓其頭部露出水面,浸若干時候;重罪者可使之沒頂,淹浸至死,通常是處刑不守婦道的婦女。
所以,在古代出軌的成本是很高的,可不像現在可以隨意就出軌,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要是馬蓉活在古代,你說應該在她身上用什麼刑罰比較合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