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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要勇敢地面對新的生活

(圖片來源於互聯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家庭是人的根,我們的原生家庭是,我們通過婚姻而組建的家庭也是,離婚相當於把自己從這個根中拔了出來。即使是那些主動提出離婚、做好離婚準備的人,在接到離婚證書那一刻的心情也是複雜的。回首以往的婚姻生活,看看已經是前配偶的對方,心裡不單單是從不良婚姻中解脫出來的輕鬆與自由感,可能還會有些悵然,有些發空,有些感慨,有些酸楚,有些歉疚,有些祝福,有些牽掛……五味雜陳。

離婚是人生中的重大事件。在現實生活當中,很多人在離婚前後經歷了諸多痛苦:有些人是被迫離婚,即前配偶主動堅決地要求離婚,自己百般無奈之下只好接受;有些人是因為接受不了配偶的出軌,憤怒之下主動提出離婚;有些人是忍受不了配偶的暴力(肢體、語言、冷暴力)行為,為了保護自己而結束婚姻等等;這些人曾經歷過伴侶的情感拋棄、背叛、歧視、虐待等痛苦的感情折磨。傷心、痛苦、憤恨、不甘、恐懼、悲觀、絕望、自卑、懷疑……種種情緒交織在一起形成了較重的心靈創傷,這道傷口時常發作,使得人已經離開了婚姻,心卻還活在之前的婚姻中。

因為對原配偶的背叛刻骨銘心,對不幸婚姻生活的心有餘悸,感覺自己傷透了心,心如死灰。不敢或者乾脆拒絕進入下一段婚姻,害怕再度受到傷害,婚姻再次經歷失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難以再相信異性的感情,不再相信會有真正的愛情和幸福降臨,不敢奢想自己在婚姻中還能得到幸福。

其實,無論是何種原因離開婚姻,不能否認的是離婚之後,新生活已經開始了。在婚姻中也好,在婚姻外也好,我們所追求的都是人生的幸福。即使在上一段婚姻中,前配偶對我們有傷害,讓我們很痛苦,但如果我們長時間的沉浸在離婚的痛苦中,那就是我們在變本加厲的替前配偶繼續傷害自己。此時,我們如果再把自己離婚以後的痛苦完全歸咎於前配偶身上是有失公允的,這是一種逃避,逃避了自己承擔生活的責任,更是一种放棄,放棄了自己讓自己幸福的權利。尤其是離婚後還帶有孩子一起生活的人,為了孩子的幸福更要振作起來,身教勝於言教,為孩子樹立一個不怕挫折、陽光積極、勇於面對新生活的正面榜樣。

正如身體有病需要治療一樣,因為婚姻不幸而受到的心靈傷口同樣需要進行治療。尤其是對於某些情感脆弱、內心敏感、抗挫力弱的人而言,不及時處理曾經的傷痛,勉強的帶傷前行,只能是拖垮自己、搞砸生活。如果在離婚的三個月後還是成日情緒低沉消極,悲觀無力,痛哭失聲,茶飯不思,頻頻失眠,生活狀態無序,迴避親人友人,不能投入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出現這些情況後建議儘快尋求心理諮詢師的專業幫助,驅散烏雲,重見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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