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話甚難,你能聽嗎?測一測你的信有多少?
你也聽聽這些話,耶穌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6:60)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
真愛問題:
1)愛的次序:(太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12:50(可3:35)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2)愛的捨棄:(路6:32-34)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3)愛的範圍:(路6:35)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4)愛的犧牲:(路6:27-30)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
饒恕問題:
1)饒恕的次數:(太18:21-22)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2)饒恕的理由: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2)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3)
財富問題:
1)分給窮人(路18:18-23)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撇下家業(路18:24-30)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舍己問題:
1)背十字架(太10: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2)不互受榮耀(約5:44)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3)不背神旨(太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約9:31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
吃喝問題:
1)吃喝血肉(約6:53-5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2)吃主食物(約4:34)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
反思:如果說我們已經信耶穌了,但對照耶穌的要求,我們覺得怎樣呢?
我們的靈有沒有感動呢?
我們信的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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