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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血紅到酒紅 從風城到克城!不求玫瑰重開只願余香長存!

風城玫瑰,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這個稱呼。當時的羅斯意氣風發,我想就是知道現在羅斯的下場,再給公牛一次機會,就算後面還有威斯布魯克這樣的選手,狀元一定是羅斯。因為他就是最耀眼的那顆明星。

很多人說沒見過巔峰時期羅斯的比賽你就不知道什麼叫做突破,年輕時候的羅斯依仗著無與倫比的速度和身體,能在起步的同時就能夠甩開他的防守者。這還不是最重要的,不同於詹姆斯霸王硬上弓式的突破,羅斯的突破是剛柔並濟,他在告訴的衝刺過程中還能給你演示什麼叫做變向。

那個時候球迷們打球不是想在這樣第一選擇永遠都是三分,而是不斷的模仿羅斯他的每一個拉杆,每一次突破,每一次投籃。我不知道怎麼給別人形容當時還在風城綻放的玫瑰,我只能用這麼一句話來給你形容:沒有人能夠打敗羅斯,除非他自己!

狀元和最佳新秀對於羅斯來說似乎只是開胃菜。

季後賽才是讓一個球星真正進化的地方。來到公牛的第一年他便帶領上個賽季低迷的公牛重返季後賽,哪怕只是第七,首輪面對的是凱爾特人。哪怕當時凱爾特人的加內特受了重傷無法出場,但是凱爾特人有作為衛冕冠該有底氣。而在那個系列賽中的第一場,羅斯便證明了自己的價值。羅斯初登季後賽就拿下了36分4個籃板11次助攻,追平了賈巴爾的記錄(首次在季後賽登場最高分)。那一晚上羅斯帶領著一支嶄新的公牛加時戰勝凱爾特人,用血紅色蕩滌了這裡的綠色。雖然最後3比4遺憾落敗。但是芝加哥人在這位年輕的控衛身上看到上帝的影子。

時間來到2010-2011賽季,公牛迎來了自己的巔峰賽季,力壓配備了三巨頭的熱火拿到了東部第一,而羅斯也在那年他超過詹姆斯成為了歷史上最年輕的MVP。那一年羅斯才23歲!沒有誰能想到在此之後的若干年裡他會為這個MVP還多少債?也沒有人會去想,因為只有笨蛋才會這麼想。就像當年麥迪拿下35秒13分的神跡之後,誰會去想他還會只為了個總冠軍而來到馬刺。

從2011-2012賽季中季後賽的第一場比賽羅斯的膝蓋半月板撕裂到後來的兩年半裡面,羅斯接受了3次膝蓋手術。他的半月板,他的十字韌帶,他的膝蓋尚能被摘除的部件基本都被拿掉了。就算是一個正常人也會難以恢復,何況他還是每天晚上面對那麼多的衝擊。

當背著滿身的傷病回到賽場上的時候,羅斯發現他已經不是隊伍中最重要的那個人了。NBA終究是個生意場,只有你滿身才華才會有人找你,不然只有掃地出門。羅斯不是努力,但是該死的膝蓋太不給力。

在尼克斯轉輾一年的時光,羅斯還是在這找不到歸屬感。

然後他來到了騎士!來搭檔詹姆斯!

羅斯的經紀人BJ Armstrong說:

他之所以會選擇加盟騎士

是因為他只想專註於贏球

經歷這麼多的傷病,經歷了公牛管理層從無限的期望到冷冰的拒絕,羅斯第一次嘗到失敗的酸楚。在尼克斯的一年裡面,他經歷他太多與籃球無關的東西,球隊、老闆、球星三者之間無休無止的鬥爭讓他厭倦了。他知道自己身體條件不允許他再去做其他無謂的工作,因為他不知道什麼時候他還會倒下來。

羅斯說他很開心能和詹姆斯搭檔,但是我想說但凡有一絲機會他都不會和詹姆斯搭檔。但是他沒得選,在公牛和巴特勒的核心爭奪失敗,他就知道他已經不再是聯盟的寵兒。於是他開始放棄鬥爭。

來和這個他曾經最想打敗的男人合作,來和這個曾經無數次在背後追帽過他的男人合作。但是沒辦法,這隻能是他最好的選擇。詹姆斯能給他他想要的!

有人說,羅斯只是曇花一現,的確描述的很形象。的確他巔峰的時期太短太短了,但是你們想過沒有,即使巔峰時期很短但他也能用這短短的幾年創造出如此的成就出來,讓我們為他瘋狂。

我們都有過期待,期待玫瑰再次綻放,但是從風城到大蘋果城再到克城。羅斯的球衣從血紅色到酒紅色,我們我們不得不接受現實,玫瑰重開太難。只希望余香長存,多看一場比賽是一場比賽。

我想「是因為他只想專註於贏球」也是當年的羅斯從斯特恩宣布結果時最初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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