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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軍入關的歷史功績

——為紀念清兵入關350周年而作

袁良義 北京大學歷史系。原文出處:《史學集刊》(長春)1994年第04期

今年是清兵入關350周年。對於這一個重大歷史事件,過去國內外學術界說法不一,有人認為是「不幸」,有人則認為是幸事。解放後,各民族間友好團結日臻鞏固,歷史研究工作深入發展。認為是「不幸」的說法似乎已經落後於時代了,認為是幸事的看法正成為我們觀察問題的主要方法。因為清兵入關的直接結果是清王朝的建立,對清兵入關的評價應當是與對清王朝的評價相一致的。在明末農民戰爭創造的客觀形勢下,清王朝的主要成就是進一步鞏固了國內的統一,廢除了明代類似農奴制的封建剝削關係,促進了經濟的發展,特別是資本主義萌芽的增長。這些成就都可以說是隨清兵入關而出現在中國大地的。

自然,任何一個封建王朝,都存在著階級壓迫,清王朝更存在著民族壓迫。並且重要的是清王朝繼續實行閉關政策,也阻礙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比較這兩方面,積極作用顯然大於消極作用,這就是人們為什麼要摒棄「不幸」的說法,而同意是幸事的理由。下面我們分述清兵入關的歷史功績:

(一)進一步鞏固國內的統一

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元代奠定了現今的疆域。明代邊境地區出現了若干少數民族的政權組織。明王朝不能有效地克服這種分裂現象,鞏固國內的統一。明中期後,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英國人、法國人的船隻相繼來到中國沿海,或炮擊,或竊據。俄國人也越過烏拉爾山,到達西伯利亞,並向我國東北邊境進犯。這些殖民主義和資本主義國家已構成對中國的威脅。鞏固統一和結束分裂已是中國各族人民發展國內經濟和抗禦外來侵略的迫切需要。

適應這種趨勢,入關後清軍建立的清王朝,進一步鞏固了國內的統一,制止了外來侵略者的進犯,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在清兵入關以前,關外的後金,清政權完成了統一東北和內蒙地區的工作,由是歸附日眾,實力大增,「自東海暨於北海,極之使尤使鹿諸國,輸誠向化」。皇太極改奉喇嘛教,並應青海厄魯特蒙古顧實汗之請,遣人去西藏,達賴喇嘛於崇德七年(1642)十月派伊拉古克三胡圖古圖等到瀋陽朝見皇太極,這些活動為以後清王朝鞏固對青海、西藏等地的統一作了重要的準備工作。

清兵入關後,農民軍「不幸」失敗了。清王朝鎮壓了農民軍余部和南明諸王的聯合抗清鬥爭,初步統一了中原內地。康熙十二年爆發三藩之亂,波及十一省,二十年清軍平定三藩,二十二年又進兵台灣,鞏固對內地的統治。長期的承平之局出現了。

清王朝轉向鞏固對新疆、青海和西藏的統一。由於準噶爾部的叛亂,清廷從康熙,雍正到乾隆,進行了不斷的平叛戰爭,於康熙五十九年護送達賴六世進西藏,在雍正五年和乾隆十二年兩次平定西藏大農奴主的叛亂。在雍正元年平定青海地區某些蒙古部落的叛亂,到乾隆二十二年,清廷才將勾結沙俄,製造分裂的準噶爾部完全平定,二十四年又平定了叛亂的南疆回部。這一系列勝利宣告了分裂分子的破產,加強了清政府對中國西部地區的管理。清王朝北界外興安嶺,西至蔥嶺,南極南海諸島,東濱大海,出現了「大一統之規模,洵亘古所未有」的盛況。

為捍衛國家主權,清王朝在鞏固統一的過程中,與乘機侵略中國的殖民主義和資本主義勢力進行了堅決的鬥爭。沙俄侵略者對黑龍江地區肆行侵佔和屠殺,遭到滿族居民和清守軍的英勇抗擊。三藩平定後,清廷在康熙二十四年派軍摧毀了俄國的殖民據點雅克薩城,俄軍降而復據,二十五年清軍再攻雅克薩城,俄軍死亡殆盡。俄政府同意談判。康熙二十八年,中俄雙方簽訂了《中俄尼布楚條約》,遏制了幾十年沙俄對黑龍江地區的侵略活動。

鄭成功將明末侵佔台灣的荷蘭人驅逐出境。清廷統一台灣後,加強了對台灣的治理和開發。

英國在明末也曾侵佔虎門,清代,它和葡、西、荷等國控制東南亞一帶,不斷挑畔,窺伺中國的邊疆,但攝於清王朝的實力,都不敢大舉進攻,直到十九世紀四十年代鴉片戰爭為止。

清政府能夠保衛中國的疆土,抗拒外來侵略,長達二百年之久,這與清兵進關後,進一步鞏固國內的統一,保持了一個強國的地位,有直接的關係。鴉片戰爭後,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帝國主義列強企圖瓜分中國,但始終未能得逞,這主要是中國各族人民對帝國主義和國內封建主義進行堅毅不拔的英勇鬥爭,打擊了帝國主義的侵略野心和行動,但不容忽視的是,自清兵入關後,中國的統一局面得到進一步鞏固,各地經濟文化的聯繫與日俱增,各民族的向心力明顯加強,也是中國難以被瓜分的一個重要原因。

八旗兵將的驍勇,蒙古兵和綠營兵的奮進,是前中期的清王朝在軍事上能夠擊敗各種敵人的主要原因,如果清兵不進關,任何統治者都將無法集合這樣一支強勁的隊伍。

清王朝不只是憑藉軍事力量,它能鞏固統一,在很大程度上還依靠充實的國力,在財政上足以支付龐大的軍費和其他物質供應;還依靠強有力的領導和協調的民族關係。

關於國力,明後期財政非常困難,主要仗加派來籌餉。清兵入關後,情況改觀。如順治十一年,內地尚未統一,清廷在新轄十一省徵收的賦稅就達到了3164萬餘兩,內除荒亡蠲免銀639萬餘兩,實征2500餘萬兩。清初征賦以萬曆會計錄為準,除漕糧,軍米外,明代多征本色糧,清代改徵折色銀,故有3100餘萬兩之數。明代賦稅的大部份為諸王貴族和官僚豪紳地主所佔有,丁銀歸地方官支配,明萬曆六年全國賦稅六百餘萬兩,以後減至三百餘萬兩,僅為清順治十一年十一省應徵賦稅的十分之一二。明末農民軍到處殲滅明諸王貴族和官僚豪紳地主,清軍再加以摧除,以致明諸王貴族絕跡,官僚豪伸地主身受重創,被迫交納賦稅,所以順治十一年十一省的實征的賦稅2500萬兩達到了應徵賦稅的十分之八,比明萬曆後多征好幾倍銀兩。順治末和三藩亂時,清廷的財政出現一些困難,但都有辦法渡過,這與賦稅歲入的基本數有關,是清王朝取得了農民戰爭的勝利果實。

除徵收田賦外,清王朝將明代由地方官支配或侵吞的差役折銀和丁很都收歸戶部掌握,並不斷減少地方存留銀,擴大起運戶部銀兩,加上荒田和新墾地的開拓,工商稅的日益增多,大大充實了清王朝的國力和財政收入。康熙後期,清王朝業已「國庫充裕」,有五千萬兩的積儲,到乾隆三十一年,歲入達到4800餘萬兩,還不包括外銷生息和鹽商的巨額報效在內,以後繼續保持歲入四千幾百萬的水平。國庫積儲達到八千萬兩。當時軍費支出浩大,「乾隆初次金川之役,二千餘萬兩,准回之役,三千三百餘萬兩,緬甸之役,九百餘萬兩,二次金川之役,七千餘萬兩,廓爾喀之役,一千有五十二萬兩,台灣之役,八百餘萬兩……」。還有河工、修城、修倉等工程的支出。清王朝並不感到匱乏,而有庫積。這就可以保證軍餉的供給。由於轉輸困難,清廷還在西北大修屯田,其中軍屯供應了兵糧,民屯和商屯對開發西北地區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關於領導力量,明後期統治集團經常發生矛盾,削弱了明王朝的統治力量。在農民戰爭之後,中國封建社會從繁榮後期進入衰落階段,在這個時期,世界上出現了許多偉大的封建君主,其中包括中國的康熙大帝在內,康熙及其後繼者雍正和乾隆二帝,都勤於政事,卓有成就,在鞏固統一的過程中將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體發展到最高峰,在八旗內部,削弱諸王的權力,由皇帝直接任命固山額真等管旗大臣,致使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日輕,終於被廢除。在中樞機構,內閣的權力轉移到軍機處,皇帝集大權於一身,軍機大臣承旨寄信備顧問而已,在地方基層組織,以保甲制代替里甲制。出現這種政局的作用之一是:這些精明幹練的皇帝對處理軍國大事,能夠果於決策,勇於進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於鞏固統一事業的獲得成功。這些清統治者還善於緩和民族矛盾,協調民族關係。在中原地區,最重要的是協調滿漢關係,清兵剛入關時,滿漢的民族矛盾很尖銳,清廷標榜「滿漢一體」,對降清的明官僚以原官任用,在中央機關,滿漢復任各官,對地方督撫,滿漢互派,形成一個以滿洲貴族為領導核心的滿漢統治集團。並減少圈地、逃人對漢族人民的危害,通過改革來一步步改善圈地外廣大漢族人民的生活,達到它以一個少數民族統治中國的目的。

在少數民族地區,主要是協調滿蒙關係,還在入關前,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就很重視與蒙古部落聯姻、和好的關係。皇太極為統治蒙古部落,改奉喇嘛教,將不少蒙古部落編旗,設札薩克(旗長),封賜其首領為親王、郡王、鎮國公等爵位。崇德元年設蒙古衙門,三年改稱理藩院,管理蒙古事務。入關後,理藩院逐步擴大為管理蒙、回、藏以及土司等少數民族事務和與俄羅斯交往的機構。蒙古各部仍是管理的重點。清王朝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置駐紮大臣,如將軍、辦事大臣、都統和參贊大臣等。清王朝重視喇嘛教的作用,但同時宣布各族信教自由。清廷進一步將內外蒙古、新疆和青海的蒙古部落編旗設盟,實行盟旗制,劃分各旗的牧地,消除各部間爭地等糾紛,也限制了各部的擴張。盟旗長由清駐紮大臣管理。新疆回部也編旗,由駐紮大臣管理大小伯克等回官。西藏辦事大臣也稱駐藏大臣,會同達賴、班禪管理西藏事務。清廷減輕了不少少數民族人民的賦稅,差役。在西藏改革農奴制度,將差役改為僱工制。大批屯田民和漢民進入少數民族地區,開墾荒地,發展與少數民族的貿易,促進了少數民族地區的開發,興起了若干城市。這些活動增進了各民族的融合和團結。密切了邊疆地區和中原地區的聯繫。比起元明來,清王朝對邊疆地區的統治要深入得多,從制度、組織到注意各族人民的生活,都做了不少工作。這種統治方法對多民族國家的統一起了很大的鞏固作用。

(二)以廢除明代類似農奴製為中心的社會改革

與鞏固統一同時,在明末農民戰爭的基礎上,清王朝進行了以廢除明代類似農奴製為中心的社會改革。

明代具有封建社會中期以來的一些特點,即廣大人民仍分屬於封建國家和私家地主所有,私家地主有官僚豪紳地主和一般地主之分,諸王貴族受封賜後也變成私家地主。明中期后土地兼并成風,土地大都被這些不同階層的地主所佔有,他們役使著佔全國人口多數的佃戶和僱工人等。佃戶和封建國家的關係很少,在里甲組織內列為畸零戶,不服官役,也不向封建國家交賦,因此一般不受封國家的管理,而分隸於許多地主之家。佃戶被稱作「佃仆」,接近奴僕,大明律規定家人、伴當、奴僕、佃甲犯本州長官罪加一等。呂坤在北方推行鄉約,認為「樂戶、家奴及傭工、佃戶各屬家主地主挨查管束,不許收入鄉約」。說明佃戶身份的低賤。諸王貴族的庄頭經常「駕貼捕民,格殺庄佃」,這種佃戶實際上是農奴。官僚豪紳地主享有免役免賦特權,比一般地主殘暴,佃戶除向地主交租,還得服繁重的勞役,妻女也得服役,他們依附地主,缺乏人身自由,類似農奴。僱工(農)身份比佃戶還低,非常接近奴僕,被地主稱作「佣奴」。明律地主誤殺僱工人無死罪。萬曆時短工自由了,長年僱工在地主家傭工過活,繼續受地主的任意奴役和管束,幾乎同封建國家沒有關係。官僚豪紳地主還隱庇大量民戶,挖國家的人口,「明季縉紳多收投靠,而世隸之邑,幾無王民矣」。

封建國家控制的人口有軍、民、匠、灶等籍。民戶中有地主,小自耕農,手工業者、商人,作坊主等。這些人的總和也不及佃戶和僱工多。明末「吳中之民,有田者什一,為人耕作者十九。地主中只有一般地主承擔賦役,但他們採用飛灑、詭寄之術逃避差役,而累及小自耕農,小自耕農苦於重賦,更苦於重役,封建國家又利用里甲組織把他們束縛在土地上,不準脫籍和逃籍,其困苦狀況和佃戶差不多,沒有遷徙自由,身服重役的小自耕農也類似農奴。封建國家對城市中的手工業者,商人和作坊主,除收坊銀外,苛征沉重的商役和工役,迫使許多人赴水投繯,造成明後期普遍的「商困」。匠戶服匠役,輪番往往成為長期苦役,灶戶製鹽,除交納很重鹽課外,還得服各種雜役,貧灶類似農奴。不少鐵礦工被礦主當作農奴看待,鐵礦工只要「不遵約束」,便被礦主「立斃杖下」。軍戶世代服軍役,並服治河、修建等工役,以致逃亡成風。

在農民戰爭中,這些受壓迫的人民紛紛造反,耕種諸王貴族莊田的佃戶,瓜分了莊田,清廷承認莊田歸原種之人,即佃戶所有,不少官僚豪紳地主的田地也被農民瓜占,得到清廷的默認。許多佃戶在戰爭中縛笞地主,「殺主踞田」,地主匍伏在地。到清初,大部份佃戶的地位明顯變化,「昔則田東分尊,今則佃戶風熾,借端負抗,幾有尾大之勢焉」,但不少地區地主仍奴役佃戶,甚至吊打佃戶。清廷反對地主的不法行為,承認了佃戶反封建鬥爭的成果。順治十七年,江寧巡撫衛貞元請嚴禁「鳳潁大家將佃戶稱庄奴,不容他適」(11)。康熙二十年,清戶部通令:「今紳衿大戶,如有將佃戶、窮民、貧民欺壓為奴等情,即行參劾」(12)。徐國相《特參勢豪勒詐疏》記載:婺源縣候補訓導貢生余恃勢強令佃戶的妻女到家服役,結果被清廷革除貢生職銜,按律究治。《大清律例》規定;佃戶不能欺慢地主,拖欠租稅,但地主虐待佃戶也是違法的,「凡地方鄉紳私置板棍,擅責佃戶者照違制律議處」(13)。一條鞭法在明代原不涉及佃戶和僱工人,清代一條鞭法逐步廢除徭役,不只是關係小自耕農、手工業者、商人、作坊主的切身利益,而且對變化中的佃戶也有很大的影響,佃戶只向地主交租,不為地主服役,並有遷徙自由,不依附地主。清代改變明代把佃戶列為畸零戶或帶管下戶的作法,承認佃戶是「良民」,戶籍冊上「有市民、鄉民、佃民、客民之分」,佃戶和其他民戶並列,都是正式戶口。清廷並允許佃戶的子孫參加童子試。

僱工人在農民戰爭中獲得自由的身份。僱工與作坊主的關係從不立文契到平等相稱,農業上長年僱工仍受地主的各種束縛。康熙時,清廷認為農業長年僱工「原為力役之人,非同臧獲可比」(14),反對地主苛待長年僱工。清王朝在乾隆五十三年規定:「若農民、佃戶、雇請耕種之人並店鋪小郎之類,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稱,不為使喚服役,素無主僕名份者,亦無論其有文契年限,俱依凡人科斷」,從法律上宣布長年僱工是自由人。清一條鞭法將力役之徵改為僱傭勞動,僱工都成為僱傭勞動者。

類似農奴的佃戶和僱工人變成了自由人,是一大變化。他們從私家地主的控制下轉移到封建國家的管理範圍之內,結束了明中期以來的落後狀況。

封建國家原控制的人口也發生很大的變化。在廣大農村,變化主要在小自耕農(還有同小自耕農情況相似的農村小手工業者)方面,其次是地主。明代賦役不均的現象很嚴重,為緩和矛盾,穩定社會,明廷推行了一條鞭法,曾在官民田的一則化上取得成效,但在主要問題上,即對差役的改革,因官僚豪紳地主的反對,里甲組織的舞弊和地方官吏的作梗等而失敗了,這宣告了明一條鞭法的破產。清王朝利用農民戰爭創造的有利形勢,總結了明一條鞭法的經驗教訓,重新推行一條鞭法,並基本上取得了成功。為清除障礙,清廷取消了官僚豪紳地主的免役免賦特權,強令這個階層與民眾一體當差以至消滅了這個階層,以後的官僚仕紳出自一般地主之家,沒有封建特權。里甲組織從改革到徹底廢除,被保甲組織所代替。清廷將賦稅都起運到中央,僅給地方留下很少的官俸役食和祭祀等銀,杜絕官吏的從中作梗。從順康到雍乾,清廷將差役折銀、丁銀和土貢物料折銀都攤入田畝,並將力役之徵改為僱工制。小自耕農除按田地交納賦稅外,沒有差役和其他負擔,以致「民不知徭役」(15)。清允許小自耕農自由遷徙,或到別處去開墾,或到城市當僱工,小自耕農從類似農奴的狀態下解稅出來,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也擺脫了對封建國家的依附性。一般地主自清廷解決差役問題後,只交納田賦,不再畏懼差役,因此廣占田畝。從一般地主中產生的官僚仕紳,沒有封建特權,有些是通過科舉途徑得來的,很多是利用捐監和更職出任州縣官吏,再升遷為較高的官吏,與明代一般地主因非科舉出身,只能為吏,不能為官的情形大為不同。

在城市,明代實行兩稅法和坊甲制,手工業者,商人和作坊主苦於僉商召買和供應官府。清代廢除了兩稅法和坊甲制,推行一條鞭法,取消僉商召買,減免供應官府,對商人和作坊主只征商稅,不派商役,對手工業者也分別徵稅,禁派工役,但因在手工業者中間存在著行會組織,手工業者仍有輪值應差之事。民營手工業和作坊一般都實行僱工制,官營手工業中也增加僱工勞動,減少派役事項。清廷裁減各處的關卡,對關津的陋規進行革除,禁止各項私費,有利於商品的流通。比起明代來,清代的手工業者、商人和作坊主獲得了寬闊得多的發展天地。

明代還實行從漢代以來的官營鹽鐵,官吏任意作弊。清王朝除雲南外,在大多數地區不再實行官辦鹽場,改為商辦,海鹽場由灶戶煎鹽,商人貸給資本;鹽井任民自由開鑿,清廷徵收鹽課。這增加了清廷鹽課的收入,而且鹽商獲得倍於明代的巨利。灶戶並未改籍,但許多灶戶,包括在明代類似農奴的貧灶,都變成獨立的小手工業者。明代在各處設置鐵冶所和鐵官,中間偶而令民採鐵。清前期「不立鐵官」,鐵礦由「百姓自采」,清廷只對民營鐵場抽稅」(16),其他礦產如煤礦、錫礦、銀礦等都令民開採,只有雲南的銅礦因鑄錢關係,仍由官辦,別省銅礦由商民開採。商人和地主開礦致富的很多。

明中期因匠戶經常逃亡,改徵班匠銀,但匠役未除。農民戰爭中匠戶逃亡一空。清王朝廢除匠籍制度,自康熙三十六年起,將班匠銀先後攤入地畝。清王朝也廢除了軍戶的軍籍,讓軍戶成為從事農業和其他行業的一般民戶。只有擔任漕運的旗丁、屯丁仍有軍籍。近代實行海運,停止漕運,這些旗丁屯丁才除掉軍籍。清王朝還除賤為良,將樂戶等賤民轉化為普通勞動者。

清王朝以廢除類似農奴制度為中心的社會改革,取得了成功,這為清代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社會條件。

(三)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增長。

與鞏固統一同時,清王朝改革的成功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增長。

從清兵入關到鴉片戰爭(1644-1840),共約二百年,世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歐美的許多國家進入了資本主義社會。早期的資本主義生產採用的是手工勞動和手工操作的機器生產,工業的發展速度並不很快。1764年,蒸汽機問世,但到十八世紀末,利用蒸汽機為動力來進行生產的事仍很少,到處採用的還是手工勞動和手工操作的機器生產。十九世紀上半葉,以蒸汽機為動力的機器生產大量出現,才排斥了手工操作的機器生產,造成了巨大的社會變革,工業生產以驚人的速度向前發展。

中國的封建社會在清初也進入了衰落階段,清軍入關後,明末衰敝的經濟很快得到恢復,並向前發展,從平定三藩到乾隆末(1681-1795),「承平百餘年,海內殷富,為曠古所未有」(17),社會穩定,經濟繁榮。農業和手工業都頗有成就。中國雖處在封建社會,生產上進行的一直是手工勞動和手工操作的機器生產,但十八世紀中國農業和手工業發展的水平,並不低於當時歐美的資本主義國家。例如在農業上,當歐洲人在議論用輪作代替休耕時,中國人早就不存在休耕的問題,也超越了輪作制,而是通過施肥實行間作或一年兩熟。英國人口在十八世紀增長了一倍,從五百多萬到一千萬人,失業和貧困日益增長,有人認為食物的增長趕不上人口的增長,必須限制人口,而十八世紀中國人口增加了兩三倍,從幾千萬人達到三億人。清廷通過精耕細作、施肥選種、水利灌溉,推廣高產作物、向西北屯墾和向東北移殖等措施來供應三億人對食物的需求。也有人提出人口問題,認為人口的大增會帶來貧困,但清廷還沒有因人口的壓力得出必須限制人口的結論,雖然限制人口在當時也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在工業上,十八世紀的歐洲資本主義國家重視對鐵,煤和紡織品的生產,荷蘭以造船業著稱,其他並不突出。各國人口從幾百萬到二、三千萬不等(18)。中國除這些工業外,還重視製鹽業、陶瓷業、造紙業、制茶業、製糖業等生產。除出口外,主要適應三億人口的需要,總產量比起任何一個歐洲資本主義國家來都要高。英國是歐洲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農業人口仍居多數。英國的紡織業,十八世紀主要是毛紡織業,其次是棉紡織業,在整個紡織業中存在著大量手工勞動,發明和改進的紡織機都是手工操作的。棉花要靠進口,到這個世紀末,每年進口的原棉不過二萬多噸。這樣的紡織業很難與中國的紡織業相匹敵。中國的絲織業,康熙時江南擁有幾百張織機的手工工場很多,乾隆時江寧絲織機達到三萬架,蘇州達到一萬幾千架,杭州、寧波、嘉興和湖州的織機均有數千架。還不包括清寧、蘇、杭三織造局的官管織布機。廣東也以絲織業著名,有「廣紗甲天下」之稱,盛產綢布。其他如四川成都、山西潞安和安徽合肥等地都有各種絲織業。絲織品不僅有國內市場,而且是主要的出口物資之一。棉織業以江南地區為主要的棉布產地,發展到全國各地。分散各處的織機,到處可見,棉布除大量出口外,主要是億萬民戶的生活必需品,其數量之大是無法計算的。中國的紡織業超過了英國的紡織業。英國的優勢是在煉鐵業。它起步雖晚,但發展很快,到1796年,生產了125,400噸鐵(二億五千斤),是歐洲國家中產量最高的。中國煉鐵的歷史悠久。十七世紀還佔世界首位。十八世紀也有發展,清代「一切軍工器械、船廠營造,以及鄉人農民之類,其有需於鐵者不可勝計」(19)。但缺乏全國性的統計資料。記載較多的是廣東省,其次是陝西省,其他省記載簡略,連估計也不易作出了。從三億人每年農具用鐵,鋪行用鐵,軍工用鐵和家庭炊事用鐵來算,需鐵的總數量一定可觀,即使達不到二億五千斤,也相差不遠。中國的煤產量要高於英國。英國在1800年產煤1000萬噸(二百億斤),用於煉鐵和出口。中國煤產量非常豐富,北京、河北、東北、廣東、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和新疆等地區都產煤。山東的不少州縣出煤,以淄、博、滕、維四縣為多,峰縣一邑之煤沿運河北上,動輒數百萬石(數億斤)。全國盛產煤的州縣不下二百處,供煉鐵各鋪行和民戶之用,北方和東北地區的城鎮居民普遍用煤取暖和做飯,鄉民也不少挖煤用煤的。總產量應超過二百億斤。十八世紀的上述工業,歐洲其他資本主義國家都不如英國發達,因此,不論鐵、煤和紡織品都比不上中國。

除上述工業外,中國有為歐洲資本主義國家不可比擬的許多工業,如製鹽業,中國有海鹽,井鹽和池鹽之分,供三億人食用,乾隆時歲征鹽課銀五百多萬兩,最多達到七百萬兩,產鹽量可以想見。陶瓷業以江西景德鎮為製造中心,乾隆時民窯二三百區,工匠人夫不下數十萬人。還有其他燒造陶瓷的地區。瓷器馳名世界,是中國主要的出口物資之一。製糖業也很發達,台灣、閩、廣和四川都是產糖區。台灣糖「北至京津、東販日本,幾為獨攬」。造紙業以江西為最盛,福建、廣東、廣西和陝西都產紙,除在國內市場銷售外,也往外運銷。安徽涇縣出產宣紙。制茶業也很興盛,南方各省皆出茶,福建、安徽和雲南是產茶最多的省份。茶葉也是內銷外運的產品,與瓷器,絲綢並列為三大出口物資。此外,產銅、產漆和木材加工等行業都為國內民戶所注重。

明代在東南地區的紡織業中,曾出現了微弱的資本主義萌芽,清代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僱工普遍成為自由人,在全國的許多行業中都產生和增長著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萌芽。如絲織業,私營手工工場都是「雇匠織造」(20),包買主則「散放絲經,給予機戶,按綢區計工資」(21)。棉織業的手工作坊稱作機房,僱工織布和彈棉花,先議定工價(22)然後工作;這些經營都具有資本主義生產的性質。四川的井鹽,由大商人、地主開採,犍為、富順的大井鹽場僱工和商販人等達到數十萬人之多,是世界上最大的工場手工業。造紙業設紙廠和紙蓬,乾隆時廣西容縣的紙蓬,「工匠動以千計」,也是具有一定規模的手工場。陶瓷業僱工生產,景德鎮的民窯是一座座分工細密,具有資本主義生產性質的手工工場,窯主(工場主)除向僱工供飯外,發給工資,一般按年按季發給,也有按月發給的。雖然在窯場里,存在著封建的師徒關係。采銅業,除雲南是官工業,產銅供鑄鐵之用外,其他省份的銅礦由大商人開採,大商人在四川、廣東、廣西、湖南,貴州等處都曾設廠采銅,銅廠僱工勞動,屬於資本主義生產的性質。幾乎各行各業,都有資本主義生產性質的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場。

十八世紀的中國,在農業和手工業生產上,仍居世界前列,這同鞏固統一和社會改革等活動都是「康乾盛世」的重要內容,當時不少歐洲人羨慕和嚮往中國,從中國文化中吸取智慧。康乾盛世與歐洲資本主義國家相比,自然也有明顯的弱點,首先社會制度落後了,還是封建社會,閉關政策限制了對外貿易,對外貿易不激增,就不會產生以蒸汽機為動力的需要,沒有以蒸汽機為動力的機器生產,在十九世紀就無法趕上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發展的速度,也就不能維持一個強盛的封建大國的地位。毛澤東同志在闡述鴉片戰爭前的中國社會時,曾說:「中國封建社會內的商品經濟的發展,已經孕育著資本主義的萌芽,如果沒有外國資本主義的影響,中國也將緩慢地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23)。但是鴉片戰爭後資本主義國家的入侵,破壞了中國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的可能性。

十九世紀上半期的歐洲資本主義國家,以蒸汽機為動力的機器生產排斥了手工操作的機器生產,宣告了工業革命的勝利。英國的棉紡織業,以蒸汽機為動力的織布機,到1835年,超過了108,000台,毛織業則發展較慢,退居次要地位。鐵產量到1835年上升為1,000萬噸,比1796年增加了八倍,1846-1847年為2,000噸,增加了十六倍。這種發展速度當然不是中國所能相比的,中國在嘉道之際工業也有發展,但速度不快,就被人看作是衰退和停滯了。

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歐美資本主義國家則發展為帝國主義國家。這些國家的工業生產仍在迅速發展,洋貨大量進口,中國許多手工操作的工業生產被洋貨擠垮,著名的廣東佛山鎮煉鐵業經過洋貨幾十年的衝擊,幾乎全部倒閉,棉紡織業頑強地抵制洋貨的傾銷,保存了許多舊有陣地,但也受到相當大的影響,中國「只是到了近代是落伍了」(毛澤東語),落伍就得挨打,這幾乎是近代棋局上的一個定式。

以上三點是清兵入關主要的歷史功績。

注釋:

《清太宗實錄》卷六十五,崇德八年六月

《清朝續文獻通考》卷三百五,輿地一

《清世祖實錄》卷八十,順治十一年六月,戶部奏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五,食貨六

《明史》卷七十七,食貨一,戶口:「鰥寡孤獨不任役者附十甲後為畸零」。《西園聞見錄》卷三十三,催科,往事:「范理字士論,天台人,宣德浙江解元,庚戍進士。……初授江陵知縣。先是民累歲負租至十四萬石,都御史征之嚴,公以貧民不能償也,乃召將卒之佃田號崎零戶者諭之曰:世言戶役,既佃田立產而免可乎?逐定其等,俾各出募役之米,因以償負租畢完」。畸零戶本不任役,范理所為是例外。

呂坤:《實政錄》鄉甲約,卷之五

《明史》卷七十七,食貨志一,田制

孫之騄:《二申野錄》卷八

顧炎武:《日知錄》卷十,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乾隆《長沙府志》卷十四,風俗

(11)康乾《江南通志》卷六十五,藝文、疏,徐國相:特參勢豪勒詐疏

(12)張光月:《例案全集》卷六,戶役,轉引自傅衣凌:《明清農村社會經濟》,頁一五。

(13)乾律《大清律例》卷二十七,刑律,鬥毆上

(14)同治《長沙縣誌》卷二十,知縣朱前治條陳利弊詳,轉引自李文治:《清代鴉片戰爭前的地租,商業資本,高利貸與農民生活》

(15)道光《漳平縣誌》卷三,賦役志

(16)《熙朝紀政》卷五,記銅政,附鐵

(17)陳其元:《庸閑齋筆記》卷六

(18)Haus Hausshess:《近代經濟史》第三編,第四編,王慶余等譯

(19)《硃批奏摺》工業類,乾隆十四年十二月,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奏,轉引自鄭天挺主編《清史》頁413

(20)民國《吳縣誌》卷五十一、物產二,轉引自錢宏:《鴉片戰爭以前中國若干手工業部門中的資本主義萌芽》

(21)徐珂:《清稗類抄》,第十七冊,農商類

(22)《清代刑部鈔檔》,乾隆十一年四月三日巡撫廣東題,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一日工部侍郎兼管奉天府尹事務富察善,轉引自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一卷,頁四一一

(23)《毛澤東選集》第二卷,《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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