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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孩子的時候,能不和人吵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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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前兩天刷爆棚朋友圈的警察絆摔懷抱孩子母親(後來證實為孩子的奶奶)的事件嗎?

上海松江一位抱孩子的女子,因為不能接受違停處罰,扒著警車車窗不讓警車離開,並多次大力推搡警察後遭到警察絆摔,懷裡的孩子也因此重重跌落在地上

最近這件事情終於有了處理結果:警察記大過,而孩子的奶奶被警告處理。

說實話,這個處理結果實有些輕描淡寫。無論是警察還是孩子的奶奶,在這件事情上所應該要負擔的責任遠遠不止於此。如果按照責任追究,我覺得至少雙方都應該被拘留。

當然,按照我們國家以前對於此類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處理方式,能夠公開追究雙方的責任,也算是一種進步。

涉事警察粗暴執法的問題就不多說了,已經有很多公知大號進行了分析和批判。

作為一個育兒教育號,今天我們要說說這件事情中家長所應該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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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件事情中,孩子的家長最大的責任就是致孩子於危險之地。

事情發生以後,有不少人覺得孩子的媽媽(奶奶)就是把孩子當做和警察衝突的擋箭牌,覺得抱著孩子警察就不敢對她怎麼樣了。但是沒有想到遇到一個不管不顧的,就真這麼下手了。

我不想以這樣的惡意來揣測這位奶奶,我更願意相信她是一時性急沒有顧上孩子。

但即使是疏忽大意也不可原諒——你明明知道懷裡面抱著孫子,怎麼敢和五大三粗的警察發生衝突,甚至於去推搡阻撓警察執法呢?

就算當時警察沒有故意絆摔你的惡意,但肢體衝突中誰又能保證不傷害到孩子呢?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孩子的父母,你敢把孩子放在這樣的位置上嗎?我想我是絕對不敢的。

如果孩子在我身邊,我一定會盡量避免衝突,更別說挑起衝突了。

因為我有一個基本判斷:人性往往是不可靠的,特別實在人失去理性的時候,一旦雙方吵紅了眼,沒有人能夠保證孩子不會受到傷害。

類似的悲劇其實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

2013年7月23日,北京大興一位刑滿剛釋放的男子韓磊,因為停車問題和女子李某發生爭執,爭吵中,韓磊將李某2歲10個月的女兒從嬰兒車裡抓出來,舉過頭頂,重摔在地,致女童死亡。

2015年9月16日,江西上饒兩位女司機在進出停車場時互不相讓發生剮蹭,隨後升級為言語、肢體衝突,其中一女子,將另一女子年幼的女兒怒踹在地,導致孩子頭部淤青。

大人爭吵過程中一旦有人失去理性,孩子就會處於一個及其危險的境地,因為他們沒有任何能力保護自己。

而且,就算孩子沒有受到身體上面的傷害,但爸爸媽媽在他們面前和外人謾罵廝打,讓他們看到至親的人最醜惡的一面,對他們成長又有什麼好處呢?

只要是孩子在身邊,我會儘可能避免和別人的正面衝突,也盡量不去湊熱鬧。即使有難以避免的衝突,我也會想盡一切辦法讓孩子遠離「戰場」。

君子不立圍牆之下,更何況是帶著孩子。

而抱著孩子去和別人打架這樣的事情我是想都不敢想的。

無論你在這件事情多麼占理,但把孩子捲入大人之間的衝突,就是一個不合格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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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著孩子的面來破壞規則也是不該。

警察的執法手段有嚴重的問題,但這家人違反了交通規則卻是事實。而衝突也是因孩子的奶奶為了阻止交警貼罰單,拉扯推搡開始的。

因此,在警察絆摔孩子和孩子的奶奶之前,完全只是孩子奶奶為了不受到處罰而進行的無理取鬧。而這樣的無理取鬧,則是在孫子的眼皮底下進行的。

可憐了這個孩子,既見識了我們國家執法者的霸道,又見識了自己親人的無禮。

我們常常說,熊孩子背後往往都有一個「熊家長」。

為什麼現在社會上有這麼多沒有規矩、沒有教養的孩子敢於在公共場合肆意妄為,正是因為他們耳濡目染了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的劣性。

既然爸爸媽媽們可以不守規矩、可以突破規則、可以和人謾罵推搡,那孩子又有什麼理由要守規矩、講禮貌呢?

每次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總是非常同情受傷的孩子。孩子總是無辜的,而在他們的背後,作為父母的我們真的應該好好想一想,怎樣才能做合格的家長?怎樣才能讓我們的孩子不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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