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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後,你最懷戀的東西是什麼?

我的回答:是學校的那張硬板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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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味道,品不盡,味無窮。

有時候,坐在凳子上喜歡發獃,總喜歡回憶過去。想著的很多事情,卻總與那張硬板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那時初中,一不小心遇見了一生的摯友老熊,一米多寬的硬板床,我們肩挨著肩睡了一年。

下課後,熄燈睡覺了。我們總是輪流舉著手電筒,下幾盤跳跳棋。除了抓破腦袋想著下一步怎麼難住對方的路,還要盡量躲著外面查寢的宿管阿姨,現在想來真是快樂並刺激。有時候我們還會舉著手電筒在被子里夜聊,將班上最近發生的事情,通通八卦一番,很晚很晚,我們才意猶未盡地睡下。

老熊是一個很有魅力的女同學。那時班上總會有走讀生給她帶早飯。她面子薄,不好意思吃,又難以拒絕,所以最後那些包子燒麥....都進了我的肚子。現在想想,那時的生活還真美妙。

我們也會鬧彆扭。兩人冷戰著一句話也不說,背對背誰也不理誰。但在寒冷的冬天,寒氣湧進我們背與背之間的縫隙,我們又會平躺著挨在一起。

她將被子悄悄往我這邊兒推,生怕自己被子蓋多了。然後我心裡一暖,便順著台階下,第二天兩人早起,相視一笑,又什麼事兒也沒有了。

她是個很大度的人,每次吵架都是她給我台階下。有一次我們冷戰了一星期,我很難受就感覺胸腔里憋著一股氣,呼吸不順暢。周日返校我早早地到了學校,走進我的座位,我聞到了一股熟悉的花香。

我心裡突然快速地跳了起來,前段日子玉蘭花開得正盛的時候,我拉著老熊的手說好想摘一朵那潔白美麗的大花。她神秘地笑著我說,我家邊上有。

當時也沒怎麼在意,但突然的花香讓我走了神。我拉開座位,我果然在座位里看見了一朵潔白美麗的大花,開得極為茂盛。那時,她從後門走到我旁邊坐下,帶著一絲緊張地說,「你上次不是說喜歡玉蘭花嘛,我來的路上正好看見,就摘了一朵。」

我忘記當時我感動的樣子,但玉蘭花成為了我最喜歡的花。最後那朵花在我的課桌里待了一星期,直到最後成為屎黃色臭了,才將它扔到泥土裡,讓它化作春泥更護花。

後來初二分班後,我們就再也沒有同班過,也沒一起睡過硬板床。但後來的將近十年時間裡,我們生命都有了彼此,相互鼓勵相互扶持。

高中也是寄宿生,又是睡的硬板床。這次,我遇到了一群瘋子,我們瘋過了高中,我們瘋過了高考,我們瘋過了最美的青春。

一個宿舍住了八個人,每天晚上洗澡的時候,擠在小浴室里,瘋狂嗨歌《紅旗飄飄》《山丹丹開花紅艷艷》《最炫民族風》等等奇葩歌曲,樂得笑不攏嘴。有一次被查寢的宿管阿姨發現了如此盛況,也是站在浴室門口,目瞪口呆看了許久的戲。

熄燈之後,又是另外一個世界。記得有次和「小姨媽」擠在一個床上看雜誌,一不小心看到了一個笑話故事大概是——

古代有個寵妃,有一天穿了一件很好看的衣服,就問丫鬟,「本宮這件衣服好看嗎?」

丫鬟回:「肥娘娘......」

福建丫鬟,享年18。

然後我們就在被子里,笑了將近半個小時。笑得說不上話,喘不過氣,就連床板都顫抖了。

那時候,可能是高強度的學習壓力所致,笑點極低,而且一笑就一發不可收拾。現在想起來,心情還會高漲一個度。

在這8個人室友裡面,還有一個是我高中為期最長的同桌。我們倆個的革命友誼,可以說是在歌聲里建立。

她喜歡李宇春的歌,每一首都精通,而且唱得很婉轉動聽。我誰的歌都喜歡,而且擅長改編。

曾經班上極為流行一首許嵩的《幻聽》,我也很喜歡,因為只記得幾個調,卻記得歌詞,乾脆就改編了一下,風格大概屬於騰格爾類型的,最後一曲火了。原因是一唱就有人對我說,你讓我忘記了原調,你真厲害,我很崇拜你,你真是歌后。

後來我大手一揮,將這位慧眼識珠的女子封為粉絲團團長,名字就叫五千萬。所以我經常大言不慚地對外宣稱,本人乃是擁有五千萬粉絲的歌后。後來這個粉絲團規模逐漸擴大,囊括了班上幾乎所有女生。

而我的同桌,也是終日受我歌聲折磨,但最後照樣被我收服,成為眾粉絲一員。

有時候我們會相互打賭,賭這次理綜分數誰高,賭這次英語分數誰高。誰輸了買酸奶。有一次,我們賭癮大發,賭一瓶水誰先喝完。我天生就有喝水不換氣的功能,所以最後,就是她還沒開始,我就喝完了。看著我喝水的猛勁,她笑噴了,嘴裡的水噴了五個座位那麼遠。

那天晚自習生物課,我請了三次假,跑了三回廁所。生物老師拿著異樣的眼神瞧我,而我同桌卻再次笑噴了。

時間一晃便過,如今我坐在大學宿舍的硬板床寫著當初發生的故事。

時過境遷,硬板床也不是曾經的硬板床,我也不是曾經那個瀟洒猖狂的我。

在南京培訓學習了一段時間,感受到冰涼的社會氣息,感受到獨來獨往的孤單清冷,感受到在外一人的不容易。短暫地回到學校,看到熟悉的朋友,我突然覺得我擁有的是如此之少。

我越發想將我如今所擁有的牢牢抓住。不再覺得和爸媽通話是平淡無味,反而期待起來他們每天都在幹什麼;和老熊的電話溝通也變成了日常必要,因為兩個極為了解的對方的人相互吐槽也是一件樂事;越發覺得身邊的朋友變得可愛,喜歡和他們在一起玩耍嬉戲,很開心.......

我越發的理解小說中,那些遭變故後佔有慾極強的主角。或許只有失去過,才知道珍惜。或許只有經歷過,才知道道理是多麼有用。

學會珍惜眼前,真的不是前人說說而已的話。

今天絮絮叨叨的,說了好多好多啊,以前很不習慣寫自己的故事,因為實在不知道怎麼寫。但是在南京的這段日子,真的讓我非常懷戀以前的時光,畢竟以前的生活真的稱得上傳奇,也想起了很多人,真的是生命里的一道五彩極光。我就有一種非常想寫的慾望,雖然文章不像我以前的風格,寫都寫了,再尬也要發出來啊。

雖然遲了大概半個小時,嘿嘿,但對我來說現在還是周末,對不對。還是選擇原諒我?

不太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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