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為什麼又稱「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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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一詞現在不用解釋大家也明白指誰。
但是,漢語辭彙意義的形成與確定,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演變的。比如,丈夫一詞,它最初並不單指已婚女性的配偶的。因為,從古代文獻中我們發現,丈夫還有如下含義:
其一,男孩。如,《國語·越語上》:「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這裡的丈夫就是男孩。這裡說的是生孩子後的禮儀,如果生的男孩兒,得送兩壺酒一條狗為賀,如果生的女孩兒,得送兩壺酒外帶一頭小豬為禮。古人都是講規矩的,如果送禮,送多少都是有講究的,所以,中華民族才被稱為禮儀之邦。
其二,成年男性。如,《穀梁傳·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男人都了二十歲就得舉行成人禮,此後就可以稱丈夫了。成為丈夫後,相應的生活待遇都會隨之提高。《管子·地數》:「凡食鹽之數,一月:丈夫五升少半,婦人三升少半,嬰兒二升少半。」古代由於物資匱乏,有些緊俏產品,也是計劃供應的,單就吃鹽這件事上,成年後比成年前,每月就可以多吃三升。
其三,成功男士。猶言大丈夫,代指有所作為的人。如,孟郊《答姚怤見寄》詩:「君有丈夫淚,泣人不泣身。」魯迅《答客誚》詩:「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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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丈夫一詞怎麼又成了老公的代用詞呢?
原來,遠古時期,我國許多部落都有搶婚的習俗。因此,女子選擇夫婿,主要看該男子身材是否有高度,是否偉岸,一般以身高一丈為標準。當時,一丈約等於七尺,所謂七尺男兒即由此而來。據說,只有達到這個身高的男子,才有可能抵禦他人搶婚。所以,當時的已婚女子都習慣地稱自己的男人為「丈夫」。
那是發生在母系氏族時代的事情了,成年男子可是部落的財富啊!男子到了婚配期,要嫁到女方的村子(最早的倒插門現象),與女方一起住在事先安排好的「洞房」里。為防止被別村人搶婚,家長就將他們關在一起磨合一段時間,以培養夫妻感情。在此期間,男子要承擔女子要乾的家務及該女子在村子裡應盡的義務。同時,村落里還規定,已婚男子無論手頭在做什麼,都必須與妻子保持最多不能超過「一丈」遠的距離,以便隨時接受妻子的監控,不致被他人搶走。
其實,老公一詞還晚於丈夫,是後來才用於指代男性配偶的。
據傳,唐代有個名叫麥愛新的名士,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年老色衰,便產生了嫌棄老妻,再納新歡的想法,並寫了一副上聯放在案頭:
「荷敗蓮殘,落葉歸根成老藕。」
他的妻子看到後,從對聯中看到了丈夫棄老納新的念頭,那女子也不是一般人物,滿腹的才華正無處展示,於是便提筆續了一副下聯:
「禾黃稻熟,吹糠見米現新糧。」
這副下聯對得極工整,以「禾稻」對「荷蓮」,以「新糧」對「老藕」,不僅對得十分工整貼切,新穎通俗,而且,「新糧」與「新娘」諧音,饒有風趣麥愛新讀了妻子的下聯,被妻子的才思敏捷和拳拳愛心所打動,便放棄了棄舊納新的念頭。
妻子見丈夫回心轉意,不忘舊情,乃揮筆寫道:「老公十分公道。」麥愛新也揮筆寫了下聯:「老婆一片婆心。」從此便有了「老公」和「老婆」這兩個詞。
3/
喜歡看戲的朋友會發現,在中國古代,丈夫也是有許多叫法的,最常見的有相公、夫君、官人、郎、老爺等。到了受西方文化影響巨大的民國時期,有人把老公稱為先生。而民間通俗的叫法也不少,如,我男人、當家的、掌柜的、我家那口子、孩兒他爸等等。
夫妻是一種緣,值得用一生去珍惜。一對夫婦,由戀愛而結婚,往往到了結婚以後,以為雙方的名分已經確定了,夫婦的關係已有保障了;於是過去抑制自己,博取對方歡心的觀念就改變了。一切言行隨心所欲,處處隨便,以為夫婦間不需要客氣了,對自己的缺點不僅不改正,反而大大例例,隨時表現,還自以為夫妻之間,不需要掩飾弱點,而不知夫婦間最需要的是客氣和尊重。還有的夫妻一方總想控制對方,以遷就自己。逐漸的把所有的劣處,毫無顧忌的暴露出來了,結果日久生厭,只覺得對方的可憎了。誠如佛在《無量壽經》里說:「自妻厭憎」,和《玉耶女經》里說:「見夫不歡」。彼此厭憎不歡,於是雙方感情轉趨破裂。
從稱呼的演變上可以看出,男女又方在不同時期的地位是不同的。其實,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夫妻雙方應該互相尊重,不論收入的高低,家庭出身是否懸殊,乃至智力上知識上的差異,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不論婚前婚後,兩個人相處,都得要相待以禮、相愛以誠,這樣的幸福才長久。
如今,最親密的稱呼,就是雙方互稱「愛人」。當然,夫妻間的昵稱更多,筆者無力統計。
那麼,私下裡,你是怎麼稱呼你的那個他(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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