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正式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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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歌,你我都會唱。每一句歌詞,每一個音節,都那麼昂揚。」
圖為《義勇軍進行曲》詞譜 新華社發
它是一首歌曲,
但不只是歌曲。
這歌聲,
穿過82年時光,
聽來讓人熱血沸騰。
這是我們的國家氣質,
也是我們國家的象徵。
歷史的硝煙散盡,
《義勇軍進行曲》
承載著中華民族的苦難與奮進,
成為中國精神的化身。
國歌法誕生了!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今日下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國歌法對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禮儀規範等作出規定,同時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唱國歌、愛國歌。法律還對侮辱國歌等行為作出處罰規定。
這將有助於規範國歌的奏唱、使用等行為,進一步捍衛國歌的尊嚴,促使人們更加珍視對於國歌的情感。
2003年,參加當年全國人代會的河北省代表團提出了一項引人關注的議案:「關於進行國歌法立法的議案。」這來源於一位叫夏明芳的普通雜誌社編輯。
他認為,
國旗、國徽都有了專門的法律,國歌也應享有同等待遇,這有助於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和愛國主義精神。
俄羅斯、日本等國家已經制定頒布了國歌法。他還專門草擬了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建議稿)》,對國歌的性質、使用辦法提出了詳細建議。
夏明芳的建議得到了肯定和支持。按照有關規定,河北團30多位代表簽上了自己的名字,最終將夏明芳的建議製成了一份正式議案。
2014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曾印發《關於規範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
它曾是戰場衝鋒陷陣時的進軍號,是走向敵人刑場的從容音……我們以立法的形式,不僅僅維護一首歌,更是維護和平年代裡,中華兒女共同的心底之音。
記者 | 楊維漢、陳菲、羅沙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新華社(ID:xinhuashefab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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