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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家的最高境界—K8 D9/15《博弈論》終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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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分享,來自K8閱讀訓練營營員勿為小女子閱讀《博弈論》這本書的打卡,感謝小夥伴的投稿分享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

不是不明白,而是為了自己的信仰,為了一句承諾,為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更是為了長遠的利益,有時候不會選擇所謂最優策略,這才是策略家的最高境界。

博弈論是以不考慮道德和法律為前提條件的。當初一開始看的時候還不太能接納書中建議的辦法——畢竟自身的教養告訴我不能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無所不用其極、傷害他人的利益。

後來才明白其實它只是提供一種思維模式,讓人明白如何可最大化自身利益,並不是真的指導人們在那種情況下就按照它的方式來做。

我們每個人都是天生的博弈家,無論有沒有學過博弈論,很多時候還是能夠在生活的博弈中分析出能使自己得到最大的好處的方法。但人不是完全理智的,也不能做到完全自私,所以當最優策略違背道德和法律的時候我們不會輕易逾越。

可能我看的比較初級的內容,書上分析的基本上是一次性博弈,重複性博弈和多種博弈混合的情況討論的比較少。比如在新中國建國初期實行集體主義,無論做多做少,糧食一律按照人口平均分配。當一個付出10分努力和一個一直偷懶的人共享5分收益的時候,付出零成本的人一樣可以和其它人平分勞動果實。

所以在這個智豬博弈中,對於每個人來說,偷懶是最佳策略,於是乎很多勤勞的大豬變成了偷懶的小豬。

事實上,很多人也都這麼做了,卻造成了對所有人都不利的局面——哈丁悲劇——每個人都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卻造成了對所有人都不利的公共悲劇。

但如果我們把偷懶和最終悲劇綜合起來當成是一場博弈來分析,大豬勞動還可能有五分收益,如果不勞動,那麼所有人的收益均為零,這樣來說是不是可以認為偷懶不是最佳策略呢?但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會想得這麼長遠。

假設博弈論指導在一場博弈中違反法律或違背道德才是最佳策略,但造成是結果可能是博弈者因犯罪鋃鐺入獄,可能因為背信棄義失去朋友或更大的利益。

所以單純考慮一場博弈而採取最優策略實際上可能是鼠目寸光,我們缺的不是發現最優策略的眼睛,而是長遠的目光。

不耽於眼前的小利益,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才是策略家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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