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自殺,剖腹產有那麼難嗎?女主持人無繩遛狗,嚇到小孩被打活該?
尊重生命,遠離中醫思維;避免挨打,遠離不道德生活習慣。
問:如何看待陝西榆林孕婦自殺一事?
8月31日20時左右,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住院部5樓,一名待產孕婦從樓上墜下身亡。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發表聲明稱,產婦馬某於8月30日15時34分,「停經41+1周要求住院待產」入院。「經初步診斷,馬某第一胎41+1周待產,經檢查發現胎兒頭部偏大,陰道分娩難產風險比較大。」綏德院區婦產科二病區主任霍軍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檢查後醫護人員就向產婦、家屬說明情況,並建議剖宮產,然而家屬堅持順產,並在《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在榆林市第一醫院外科護理記錄單上顯示,17時50分,產婦向醫護人員提出剖腹產的要求,醫護人員徵求家屬意見時,家屬稱表示理解,但拒絕手術,繼續觀察。「產婦由於疼痛兩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裡說疼得不行,想剖腹產,但家屬一直不願意,堅持順產。」 然而,在家屬公開的一封「聲明」信中,家屬表示並非如此前媒體報道所言:「醫院通知,家屬不同意」,而是丈夫已兩次同意進行剖宮產,均未果。目前,雙方各執一詞。 20時左右,待產婦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搶救無效身亡。9月4日下午,有記者從綏德縣公安局政工科獲悉,經過現場勘察,經公安機關鑒定,初步排除他殺,屬自己跳樓身亡事件。
答:1、這個孕婦的家屬就是傻缺。從報道可知,在知情同意書上,醫院告知孕婦「臍帶異常,可能發生宮內窘迫、新生兒窒息、頭盆不對稱、梗阻性難產、必要時剖宮產終止妊娠」,而孕婦的丈夫寫下「要求陰道分娩,諒解意外」、「要求靜脈滴注催產素,諒解意外。」
據稱是家屬認為剖腹產所生的孩子不聰明,這不是一般的傻。很多信中醫的人都認為,陰道分娩符合自然狀態,所以是最好的。這是中醫思維的癥候之一,得治。
2、從監控可知,孕婦疼痛難忍時,曾走出陪產室,向家屬下跪請求剖腹產。這說明家屬堅持陰道分娩的頑固,到了需要孕婦下跪請求的地步。
3、孕婦向家屬下跪之後的真相,現在還是迷離。家屬說,他們兩次要求剖腹產,但院方不同意。院方的說法是,家屬仍堅持順產。
如果第一種說法屬實,那案情確實有些魔幻,這意味著孕婦家屬轉變觀點,同意剖腹產後,醫院卻也轉變了觀點,反對剖腹產。
從目前的信息看,孕婦家屬撒謊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但這個舉證責任在醫院。如果醫院不能證明孕婦家屬說謊,則問題變得異常簡單:如果是家屬剖腹產,醫院不同意,那醫院要為孕婦的死亡承擔全部責任。
4、如果醫院證明孕婦家屬撒謊,是家屬堅持反對剖腹產,導致孕婦疼痛難忍跳樓自殺。那麼責任如何歸屬?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但其第六十條又規定: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
因為孕婦是要求剖腹產的,不存在不配合醫療機構診療的行為,而孕婦的要求是超越其家屬的。所以醫院不能以第六十條為抗辯,將責任推給孕婦一方。
5、孕婦自殺和沒得到剖腹產有關。無論是那種情況,醫院都有責任。
問:如何看待女主持人未栓狗繩嚇到小孩,挨打毀容?
女主持人當天去樓下超市買東西,順便把自己五個月大的金毛犬帶了下樓,因為金毛犬好奇的原因,主動湊近旁邊一家人的小孩,小孩的家長看見自己家的孩子被狗嚇了,一腳把狗踹了幾多遠,剛買好東西的女主持人看見自己家的狗被人踢的睡在地下,瞬間過去講道理,但沒有講通竟然爭吵起了,最後一家人憑著人多,爺爺奶奶和爸爸媽媽都把女主持人暴打了一頓,甚至毀容。你怎麼看?
答:1、女主持人主動報警,向媒體爆料博取同情,但卻遭遇強大的輿論惡評。她是被毆打的一方,何以處境如此?很顯然,她背負了民眾對遛狗不栓狗鏈者的不滿。女主持人在此更多是一個符號,成為了大家洶湧情緒的承載者。
2、我看了視頻,事件的大體經過是:女主持人養的金毛狗未栓狗鏈,撲向一個小孩,被小孩的家人踢開,女主持上前理論,話不投機就動手打了起來,雖有圍觀者拉架,雙方仍多次扭打在一起。女主持人吃了虧,就打電話報警,在報警過程中,小孩的男性家屬仍試圖上前動手。
3、女主持人當然有錯,她在事件發酵後道歉的焦點也在此:她沒給狗栓狗鏈,嚇到了小孩子。不要說小孩,很多大人見了狗都害怕。狗主人可能覺得狗不咬人,但路人的心理恐懼卻是真實存在的。在狗被踢開之後,事件原本可以結束,但女主持人又上前理論,導致事態升級。
4、照理說,女主持人應該道歉狗嚇到了孩子,而不是糾纏於自己的狗被踢了。在雙方動手之前,錯誤主要發生在女主持人這一方。
5、但在對方男人動手之後,性質就變了。通過監控視頻,我們無法得知雙方理論時的激烈程度,誰先罵娘也搞不清楚。但動手打人,且將女主持人弄個大花臉,路人拉都拉不開,這就讓小孩的家屬從有理的一方變為了無理者。
6、從責任的分擔看,狗沒有拴鏈,嚇到了孩子,固然有錯,但女主持人可能並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證明孩子受到了驚嚇需要治療;但打人的男人,恐怕難逃處罰。
7、雙方都為自己的顢頇付出了代價。女主持人身體受傷,也被輿論虐;小孩的家屬則要在法律層面,承擔責任。(悟空問答)
韓福東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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