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要求「無差別待遇」合理?
住著單價2萬2一平米,交著3塊3一平的物業費的保障房居民,將盡情的享受著商品房業主交著9塊8一平物業費,用12萬一平的公攤面積建起來的亭台水榭,島嶼樓閣。這事聽起來公平嗎?是誰佔了便宜?是保障房業主。
龍湖玉璞小區近期內有大量業主「起義」,要求拆掉圍欄,與商品房業主享有同樣的公共區域。但保障房的業主真的缺基礎配套嗎?
保障房業主缺的並不是基礎服務和公共綠地,缺的是商品房業主的綠地,以及2萬2至10萬房價增值的空間。
如果「圍欄」被拆掉,這並不會給房地產市場未來發展奠定一個好的基礎。先例一開,保障房業主的「胃口」將越來越大,漸漸地將失去建設保障房的本質意義,而中產階級的權益也無法獲得保障。人人平等,這是國家一直倡導的,但不應該以犧牲中產階級這部分人的權益來獲取大眾眼中的人格平等。平等,應是雙方的,以相對於處於弱勢的角度來看待問題,是有失公允的。
開發商處於一個比較尷尬的狀態,多家開發商已被自住房業主投訴,但談到要不要拆掉籬牆時,某開發商負責人劉先生回答: 「自住房和商品房的價格差距很大,一個是2萬,一個是10萬,購房價格、物業、費、管理成本都不一樣。我們現在非常為難,自住房業主要求拆除籬牆,與商品房業主同一個待遇,但是商品房業主又給我們施加壓力,堅決不同意拆掉圍牆。」劉先生還表示:目前保障性自住房跟商品房之間如何處理,很多開發商都用了隔離方式,只是形式不一樣,有的用實體圍牆,有的是柵欄,有的用綠植。「
讓「房子回歸於居住的本質」是國家對人民的福利與關懷,建設保障房更是讓許多人找到了安居的希望,但這不應該變成少數人變相獲取利益的武器,想要享有同等的權益,就要相應的付出代價。龍湖在這方面一直在積極尋找解決方法,但涉及問題較多,雙方難以達成平衡。就以物業費來說,劃分在同一物業管理區域的商品房和保障房,究竟該如何收取物業費?經採訪,業主們分成了兩派。多數商品房的業主認為物業費應該相同,因為是用於共有部分。而很大比例保障房的業主卻反對物業費過高,無法接受和商品房一樣。
想要吃「蛋糕」,卻只肯付「饅頭」的錢,這是誰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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