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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都在逃亡,我這樣活不下去了」……逃亡21年的女疑兇終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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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害怕,我一直到處跑,這裡做事沒身份證那裡做事沒身份證,到處都在查戶口,那些年我提心弔膽的,天天都在逃亡,我這樣活不下去了。

行兇21年後落網,谷某芳這樣對警方說

案情簡介

涉案旅店 資料圖片

21年前的一個夜晚,一名女疑兇在韶關市解放路新興旅店行兇後消失在茫茫人海里,專案組歷經21年從未放棄過抓捕兇手,辦案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始終未查到疑兇谷某芳的蹤跡。

21年後,2017年7月24日凌晨,警方將嫌疑人從湖南安全押解回韶關。

至此,沉靜21年的「1996.9.11」故意殺人案宣布告破。

21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讓這名女子下如此狠手?警方又是如何將她抓捕歸案的呢?且聽小編分解

21年前,疑兇如何消失匿跡?

1996年9月11日,原韶關市北江區解放路新興旅店304房發生一起兇殺案(註:原北江區已合併為湞江區,解放路新興旅店早已被拆除),被害人陳某武被人殺死在沙發上。命案發生在市區中心的旅店內,手段兇殘。案發後,韶關市公安局與湞江分局刑警大隊的民警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查。

警方勘查涉案旅店 資料圖片

經多方調查證實,被害人陳某武和谷某芳二人曾以各自身份證分別登記入住。

據當時辦案民警回憶:96年那個時期,公安機關查處涉黃活動較嚴厲,派出所會經常檢查旅店的登記入住情況,同時要求旅店服務員做好登記工作,不符合入住條件的不予住宿。因谷某芳和陳某武是老熟客,曾因涉黃被公安機關處理過,他們深知住宿的規則,怕被旅店服務員舉報,便假意登記兩間客房避人眼目。隨後,倆人入住一室直至案發後谷某芳逃離現場。

當時涉案旅店入住登記表 資料圖片

公安機關在案發現場提取到大量遺留物證,證實涉案人谷某芳(女,湖南耒陽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案發後已潛逃。明確了犯罪嫌疑人後,大批民警對谷某芳展開搜捕行動,將警力分幾個組,一組人員到犯罪嫌疑人在韶關落腳的打工單位和住宿地點,另一追捕小組前往嫌疑人老家湖南耒陽。

21年前網路信息相對落後,各種綜合信息相對封閉,全靠民警走訪調查效率低下,多番調查後還是無法查找到嫌疑人的蹤跡。專案小組的偵查工作一度停滯。

2006年,全國啟用在逃人員信息系統,分局刑警大隊重新梳理案件材料,將谷某芳案件信息錄入在逃系統,展開網上追逃。

2011年,全省公安機關開展「清網」專項行動,刑警大隊的民警再次對該案件進行信息研判,發現在雲南有一與谷某芳信息相似的女子,「清網」行動組的民警立即赴雲南調查,但卻無果而終。

此後每年,韶關公安機關都組織開展偵破命案積案專項行動,利用科技手段對重特大案件進行深入研判,力爭破獲一批積案。

沉積多年的命案浮出水面

專案組的人工作中 資料圖片

2017年7月中旬,韶關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接到省公安廳關於命案逃犯「谷某芳」可疑身份的線索,對其身份進行分析後發現谷某芳已變換身份,化名為「周某」 ,身份的變更使谷某芳隱藏得更深。

「周某」的戶籍信息與「谷某芳」的戶籍遷移信息高度相似,現落戶地址均在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內,而谷某芳的原名叫「谷某容」,據警方調查已知谷某芳有一姐姐名為谷某容,並且現在的「周某」與「谷某容」 一直保持著聯繫,兩人的親屬關係更加明朗了,更加確信「周某」就是負案在逃的谷某芳。

揭開疑犯假身份

谷某芳 資料圖片

當年辦案的小夥子,如今已是50出頭的老民警,回想當年偵查此案的過程都歷歷在目:

谷某芳其實是一個很普通的女子,相貌也很普通,她從湖南來到廣東韶關尋找生活的期望。但是,她與普通女子不同,不是務實的找一分工作,而是利用女性天生的柔情與陳某武搭上關係。陳某武當年是個小老闆,有一定經濟來源,正符合谷某芳渴望尋找對象的期望,嫁一個有錢郎。

雷霆出擊抓捕

谷某芳被抓捕歸案 警方供圖

7月22日,正值大暑天,韶關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和湞江分局刑警頂著酷暑和烈日趕赴湖南嶽麓。抓捕組剛到達目的地稍作休整後,晚上21時許,發現嫌疑人谷某芳(化名「周某」)的準確蹤跡,就在嶽麓區含浦鎮一居民住宅里。警方迅速進入屋內搜查,在樓上的一個樓道門口與穿著睡衣的谷某撞見。面對突如其來的民警,谷某一時間愣住,第一個反映就是垂死掙扎,高叫「啊、媽媽、媽媽」……並拚死反抗,還想通過高聲叫喊家人和鄰居,阻撓民警抓捕乘機逃脫。但命運似乎定格在這一瞬間,她逃不出法律對她的審判。民警迅速將將谷某芳帶離現場,押上早已為她準備好的警車。

嫌疑人低頭認罪

谷某芳接受審訊 警方供圖

抓捕行動結束後,專案組將嫌疑人谷某芳帶回當地嶽麓公安機關辦案區立即審訊。審訊開始,嫌疑人一直頑抗抵賴,不承認自己就是谷某芳,民警沉著應對,講政策,擺事實。在證據面前,谷某芳終於低頭認罪,供認了21年前殺害陳某武的犯罪事實。

據嫌疑人谷某芳供述,21年前,她與湖南老鄉一起來到韶關打工,在打工期間認識了被害人陳某武,不久二人發展成為情人關係,直到案發前不久,谷某芳才發現陳某武已有家室。1996年9月11日,二人來到涉案旅店約會,晚上二人發生爭吵,爭吵過程中,谷某芳對陳某武連捅數刀,致使陳當場死亡。事後,谷某芳連夜逃離韶關返回湖南,一直隱姓埋名躲藏。

記者 尹利勇 通訊員 劉振國 黃艷紅

編輯 賀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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