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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領導」過多怎麼辦

當下,一些中小學的部門領導過多,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比如,近日有網友向媒體反映,海南省一所鄉村小學設置校長、教導處、德育處、總務處領導崗位16人,其中副校長就有4人。中小學管理人員較多,人浮於事,確實不是個別現象,一些地區的部分學校管理人員本已人滿為患,可不少教師還是削尖了腦袋往管理層擠。

教育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各項工作存在交叉協作。對於小規模學校而言,完全沒有必要分出教導處、德育處、教研室等多重部門,更沒有必要一律配備分管副校長。管理人員眾多、分工過細,必然面臨工作相互推諉甚至扯皮的現象,最終導致工作效率低下。這樣的結果,只能加大工作內耗,阻礙學校管理機制的有效運行。同時,因為大量教育資源被佔用,必然會影響大多數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學校之所以出現管理機構臃腫現象,背後原因離不開「權」和「利」。據了解,在一般中小學,相較普通教師而言,中層以上幹部,無論是任課安排,還是職稱評定、評優晉級、績效考核等方面,都擁有一定的特權,而這正是普通教師既望塵莫及又「望而生恨」之處。

職稱評定、評優晉級、績效考核,是評價教師的重要抓手,是教師專業水準與工作實績界定的重要方式,事關教師的專業發展,也關係教師的生活幸福指數與職業成就感。因此,這些評價要素成為教師矚目的焦點。如果管理人員在這些「關鍵點」中把控了絕對的話語權,其評價結果難免有失公允,可能造成利益的傾斜和制度的走偏。

要精簡機構、削減管理人員,必須剷除附加在管理人員身上的潛在利益鏈條,去除學校管理的官本位,讓管理歸管理,教育歸教育,遵從行政服務教育、管理服務教學的基本原則,最大可能地發揮管理的作用,最終讓管理回到服務的本原。

首先,合理設置管理崗位。學校管理崗位不能隨意設置,需要按照學校規模大小與性質,確定明確的管理崗位比例。任何學校都無權隨意增加管理崗位,盲目任命管理人員。建議教育主管部門加強學校管理崗位設置的調研與監管工作,科學核定轄區學校的管理崗位,讓學校管理人員聘任工作嚴格因需設置,控制在規定職數之內。

其次,規範聘任管理崗位。今年初,中組部會同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對中小學領導人員任職資格與條件、選拔任用程序、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評價、職業發展、監督約束等方面提出具體而詳細的規定,這一規定是中小學管理人員的政策性要求與規範,需要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以及中小學遵照執行,以提高中小學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再次,嚴格考核管理崗位。管理人員是教師群體中的特殊人員,他們在學校管理以及利益分配中擁有一定的知情權與支配權,其工作內容和性質與任課教師有顯著區別,因而在考核評價過程中,不能將其與普通教師混為一談。管理人員與普通教師應實行兩套考核標準,分類評價,單獨考核。管理人員在管理身份與教師身份二者之間必須選其一,掛靠相應的標準予以評價。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交叉評價給普通教師帶來制度性傷害。

最後,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管理人員利益的過度膨脹,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學校管理是人治大於法治,是學校管理理念與制度的陳舊與落後。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確立現代學校制度,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實行權力清單制度,明確權力運行程序、規則和權責關係,從而通過嚴格的約束機制規範管理人員權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

(作者單位系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教育體育局)

《中國教師報》2017年09月0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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