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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裁新說:「多行不義必自斃」質疑

(作者:徐煥宇)

《左傳》是我喜歡的一本書。我們所耳熟能詳而且又膾炙人口的許多成語故事都出自其中,如「從善如流」了,「鋌而走險」了,「貪得無厭」了等等。

「多行不義必自斃」自然也是。

書中有一篇「鄭伯克段於鄢」的故事,非常精彩。它說的是

春秋

時期,鄭國的國君

鄭武公

有兩個兒子,後來鄭武公死了,由他的大兒子繼位,史稱鄭莊公(也就是題目中的「鄭伯」)。但庄公的母親姜氏卻因生庄公時難產,讓自己遭了罪,就不喜歡這個大兒子,反過來過分地偏愛小兒子共叔段(也就是題目中的「段」),而共叔段也在母親的支持甚至是慫恿之下做了許多出格的事。他先是不斷地擴充自己的封地,繼而又大肆地修築城池、屯田積兵(這在當時是絕不允許的),最後發展到打算在母親姜氏的裡應外合之下攻入都城奪取哥哥的王位。而實際上,在共叔段不斷地做各種「不臣」之事時,已經有臣子在不斷地勸誡庄公。說共叔段羽翼豐滿了,說共叔段要謀權篡位了,勸他要早作準備以免被動。而鄭莊公倒顯得很從容大度,一直不大理會。後來聽得臣子們說得多了,他才不緊不慢地說:「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其實心機很深的鄭莊公早把這一切看在眼裡,暗地裡早有安排,一切盡在他的掌控之中。這個故事當然是以共叔段的最後滅亡而告終的,也印證了鄭莊公說法的無比正確。

這就是「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個成語的出處,意思是說,一個

若壞事做多了,必定會自取滅亡。

有時候我們不能不嘆服我們老祖宗創造語言的能力以及這種語言強大的生命力,就像這個成語,直至現在還一直存活在我們的口頭上。哪天,看到某某惡人受懲伏法了,這時,人們便大說而特說:真是蒼天有眼,大快人心啊,這叫做多行不義必自斃!哪天,又看到某某貪官落馬入獄了,這時,輿論便極力渲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正應了多行不義必自斃的古訓啊!

凡事看得多了,聽得多了,有時就不免琢磨一番。而琢磨之後有時會發現,再經典的東西竟然也經不起琢磨,就如同這常常被人引用的被奉為金科玉律的古訓,其中就有諸多疑點。「多行不義」者一定會「自斃」嗎?為什麼要給「多行不義」者「多行不義」的機會?又為什麼要等到「多行不義」者去「自斃」?等等。

首先應該承認,「自斃」這種現象確實存在而且情形還種種不一。比如,吃飯噎死的,走路跌死的,睡覺睡死的,生病病死的,躲貓貓躲死的,甚至還有電擊了的,雷劈了的,上吊了的,服毒了的等等,這些自然都應算作是「自斃」的一類;而因貪贓枉法或禍害一方而被依律處治的呢,算還是不算?又似乎有點模糊。

再者我想,人們之所以愛這麼說,有時反映的只是一種心理狀態。因為當一個人或一類人處於弱勢時,他們面對強大的黑惡勢力抑或是面對高高在上的弄權者,抗爭無門,感到無奈,就不免會產生像這種多少帶有點詛咒性質的迷茫的幻想,以此來尋求一種心理上的自我寬慰。但是說到底,它還是擺脫不了那種一廂情願的自欺欺人的因果報應的意識。

還是老人家說得對,凡是反動的東西,你不打,它就不倒。這正如同灰塵一樣,掃帚不到,灰塵照例不會自己跑掉 。雖然現實中,特別是現在,不時地會有一些貪腐的官員滾鞍落馬,雖然這其中也不乏所謂的「自斃」者,但是我還是要說,這些還遠遠不夠!一定還有很多很多諸如「共叔段式」的「多行不義」者,至今仍在逍遙法外,還在作威作福,也許永遠都不會「自斃」!否則,我們換個角度看,為什麼總會有一些令人瞠目又近乎搞笑的所謂「反腐成果」經常出其不意地呈現在我們的面前?

這樣的事情並不鮮見。如果我們沒有患健忘症的話,一定還會記得那個被小偷偷出來的貪官原黑龍江某市財政局局長趙長生,那個被賣垃圾賣出來的貪官原鄭州市委紀檢書記、市委副書記王治業以及被「情婦告狀團」告倒的臭名昭彰的「拉鏈市長」原寶雞市長、後來的陝西省政協副主席龐家鈺等。

在我看來,這些人是不是「自斃」已經不重要了。但問題的嚴重性在於,如果趙長生的膽子稍微小一點,不把贓款放在辦公室里;如果王治業的妻子不是鬼使神差地把裝有存摺的茶葉盒隨手送給買垃圾的人;再如果,風流成性的「拉鏈市長」 能夠和龐大的情人團體「和諧」了 (這後者的難度係數可能會大一些,但前兩個卻是幾乎沒有難度的呀),還有,那些許許多多的趙王龐們,如果他們都警覺了小心了隱蔽了,那麼這些反腐的成果也許就不會有,那些局長市長主席大人們也許就不會「自斃」或「他斃」了。果真如此,不要用腦子我們都可以想像得到,毫無「自斃」或「他斃」之虞的他們,個個都會以正人君子的形象,以清正廉潔的嘴臉以示人;個個都會端坐在高高的檯子上,在不同的場合,面對不同的人群,毫不臉紅地滔滔不絕地作著具有這個時代特色的反腐倡廉報告。

還記得江蘇南京的那個倒霉蛋周久耕嗎?誰叫他嘴賤,信口說了一句肯定叫自己後悔一生的所謂的「不當言論」?如果他只是心裡那樣想嘴裡卻不說,或者那樣做了嘴裡也不說,或者是既做又說卻沒有被媒體熱炒,沒有被人肉搜索,那麼任他抽「九五至尊」戴「江詩丹頓」開「凱迪拉克」會有什麼事?果如此,他至今不仍然屬於「絕大多數是好的」那個隊伍中的一分子嗎?

那簡直是一定的!

這等具有極大諷刺意味的事情我們見得實在是太多太多!

以上是說「多行不義」者未必會「自斃」。至於說到為什麼要給「多行不義」者以「多行不義」的機會,又為什麼要等到「多行不義」者去「自斃」就更令人費解,更耐人尋味了。

再回到文章開頭的那個故事。幾千年來,只要一提到這段歷史,人們莫不對姜氏和共叔段嗤之以鼻,而對鄭莊公卻褒揚有加。說他寬容,說他仁慈,說他念人倫大義。然而我卻不完全這麼看。

讓我們換個角度。在整個事件發展的過程中,鄭莊公做得並不是無可挑剔,他不是完全沒有責任。假如他的前期不作為不是個陰謀,不是為了「先叫他猖狂」而欲擒故縱,想藉此除掉他的這個弟弟的話。那麼在事情之初,他就應該對姜氏曉以母子之大義,對共叔段動以手足之真情。退一步說,如果共叔段不聽勸阻,依舊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他庄公也應該主動地趁其初犯,惡念尚淺,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給這個「問題青年」一個內部警告,或者判他個勞動教養,不給他

「多行不義」越滑越深的機會,豈不更好。若如此,誰又能斷定姜氏不會幡然省悟,共叔段沒有洗心革面的可能!若如此,「其樂也融融」的怕就不只是庄公和姜氏兩個,而應該是包括共叔段在內的親親的母子仨。可惜了,庄公沒有這麼做,以致最後造成手足相殘的悲慘局面,實在令人扼腕。

往者已矣,於今可鑒。按理說,21世紀的今天,本不該有滋生「多行不義」者的土壤,然而現實卻常常令人失望;按理說,社會總是在不斷地吸取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不斷地進步,「共叔段式」的悲劇該不會重演或很少重演,但事實往往不是這樣。

且不說位高權重的正國級副國級的周郭徐令之類的「大老虎」,也不說逞威一方的眾多省部級的「中老虎」如薄熙來周本順王珉之流,就拿江蘇省邳州市前市委書記李連玉來說吧,他至多能算得上個「小蒼蠅」,但是在他的「一畝三分地里」卻能一手遮天,儼然封建時代的帝王,說一不二,胡作非為,「多行不義」。據說他被當地人戲稱為「李四光」(sorry,實在是褻瀆了謝世已久的李先生)。何謂「四光」?一曰土地賣光,二曰財政的錢用光,三曰李姓的人提拔光,四曰迎賓館(註:曾是當地最好的賓館)的小姐睡光。這樣說,肯定是帶有誇張的成分,然而,空穴來風,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而更令人擔憂的是,在我們的現實中,在我們的社會上,還會有多少這樣的大大小小的「老虎」和「蒼蠅」還在繼續「多行不義」,禍國殃民?

時下有這樣一句順口溜:「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險」。這豈不是等同沒有監督?一個監督缺失的社會該會是什麼樣子?惡吏為所欲為,奸人橫行無忌,良善任人欺壓……這也太可怕了吧。現在畢竟不是遙遠的庄公時代了,難道還要讓我們的人民空念「多行不義必自斃」的咒語,生活在虛無縹緲的幻想之中嗎?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然而「千里之堤」不會一朝被「潰」,「蟻穴」也不可能一夕而成。保護「千里之堤」巍然長存是我們黨我們每一個公民神聖而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成敗的關鍵卻在於,能否永遠地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能否一貫地真正地採用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不讓各色的「惡蟻」「毒蟻」有成「穴」「潰」堤等「多行不義」的機會。

說到這裡,你還相信那句「多行不義必自斃」的所謂古訓嗎?

謬哉,斯言!

作於 2009年6月22日修改於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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