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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產婦墜亡視頻公開!家屬二度發聲質疑醫院聲明截圖 順產還是剖腹產由誰決定?一文讀懂產婦墜亡事件

中國小康網訊 「因家屬拒絕醫院提出的剖腹產建議和產婦自己提出的剖腹產請求,產婦跳樓身亡」……昨日,朋友圈被這一則悲慘的新聞刷屏。

今日,該事件有了最新進展。

9月6日,涉事的榆林市第一醫院再次發表聲明稱,公安部門已出具書面調查結論:排除他殺,產婦系跳樓自殺。

對於「究竟是誰拒絕剖宮產」一事,醫院出示了三份材料:1、產婦夫婦在產前簽署《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簽字、按指紋確認順產意願。2、《護理記錄單》記載產程中家屬三次拒絕記錄,內容顯示:第一次時,「患者極不配合,要求剖宮產……家屬表示理解,拒絕手術」;第二次,「患者自行走出待產室……家屬仍拒絕手術」;第三次時,「產婦仍堅決要求剖宮產,家屬仍拒絕手術」。3、院方公布了事發經過的監控畫面截圖,截圖畫面中,墜亡產婦曾三次走出待產室與家屬見面,其中有兩次下跪場景,醫院方稱,「監控視頻中產婦與家屬溝通被拒絕」。

▲圖片截取自榆林一院微博

此外,就「為何剖宮產手術必須家屬簽字」一事,醫院出示了一份授權委託書,稱「產婦簽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產程記錄產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9月6日上午,北青報記者聯繫到墜亡產婦丈夫的堂哥延力(化名)。對於榆林一院的二次聲明,他稱,家屬不認可。延力說,監控中產婦不是下跪,是疼痛時的下蹲動作,並不是向家屬下跪要求剖腹產。

馬某的丈夫延先生並不認可這份聲明,他說他曾主動跟醫生說,她疼的話就剖腹產。但醫生說,檢查後產婦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

▲馬某丈夫出具的情況說明書。

這使得事情變得複雜,相關責任認定,有待依據進一步的事實調查。

一文讀懂產婦墜樓「羅生門」:誰在阻止產婦剖腹產

目前已有監控視頻顯示,產婦的確因疼痛兩次下跪溝通請求剖腹產

醫院公布了產婦簽署的《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但家屬稱曾托關係尋求能否為產婦進行剖腹產。

院方稱產婦走出待產室進入對面的備用手術室跳樓身亡。但家屬質疑:身高1米61,挺著大肚子的妻子是如何爬上高達1.13米,寬為0.7米的窗台上的?

8月31日20時左右,在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產科,產婦馬某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身亡。事後榆林市第一醫院發表聲明,稱是因為家屬多次拒絕實施剖腹產,最終導致產婦難忍疼痛、情緒失控跳樓。然而產婦的丈夫延先生則否認了院方的說法,稱家屬曾先後兩次同意實施剖腹產,但醫院回說「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雙方各執一詞,事件成「羅生門」。

一、產婦跪求剖腹產被拒墜樓身亡,目前已知事實有哪些?

1. 產婦確實因疼痛難忍請求剖腹產,並兩次下跪溝通,但均遭拒絕。

醫院公布的監控錄像截圖顯示,產婦曾走出待產室溝通,期間兩次下跪。

另據知情人士在企鵝問答的回答中所描述,孕婦跪倒在地時,醫生、護士和家屬都在其身旁,但是能清楚的看到女子的婆婆中途揮手。

2. 產婦夫婦曾在《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簽字按指紋確認順產意願。

醫院提供的書面材料證實,產婦夫婦曾在產前簽署《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手書「情況已知,要求經陰道分娩,諒解意外/情況已知,要求靜滴縮宮素催產,諒解意外」並按指紋確認。

3. 據知情人士介紹,馬某在第三次走出待產室時自言自語說:「看來我當初的選擇是錯誤的」,不一會便傳出其跳樓身亡的消息。

二、院方與家屬各執一詞,究竟是誰在阻止產婦剖腹產?

1. 究竟是誰在堅持順產?

據院方公布的《護理記錄單》,上面記載了產程中家屬三次拒絕記錄。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的院方發言人楊先生介紹,醫生都勸家屬進行剖腹產,但他們沒同意。

而產婦丈夫延先生稱,妻子下午5點、6點兩次要求剖腹產,但醫生一直說馬上能生,檢查後產婦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做剖腹產。

2. 順產改剖腹產,醫院為何必須等產婦家屬同意?

院方的說法是:產婦簽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產程記錄產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而延先生稱,產婦第二次請求剖腹產被拒絕後,自己的堂弟開始找關係托熟人看能不能讓大夫給她做剖腹產,等打完電話,護士卻說產婦找不著了。但對於《授權書》一事延先生並未談及。

3. 產婦在分娩中心墜亡,醫院沒有監管責任嗎?

目前公安部門已出具書面調查結論:排除他殺,產婦系跳樓自殺。

據院方通報,產婦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可以自由在分娩中心活動,墜樓時,她走出待產室進入了對面的備用手術室。事發時待產室內共有5名產婦,當班助產士在產房接新生兒,二線助產士在待產室內巡查各產婦產程進展。事發窗檯高1.13米,符合建築安全規範,無意外墜樓可能。

但家屬仍存在疑問:身高1米61,挺著大肚子的妻子是如何爬上高達1.13米,寬為0.7米的窗台上的?如果她要跳樓自殺,醫生、護士們沒有重點留意嗎?產婦一般在待產室只會光著下半身,為何墜亡時全身赤裸?

三、怎麼生孩子到底聽誰的?「家屬簽字」醫院就沒責任了嗎?

眾多網友在評論中除了對事件真相的質疑,更多表達的是對當事產婦的同情與痛惜:為何忍受待產疼痛的人是自己,自己卻無權決定改變順產方式為剖腹產,需要下跪徵求他人同意。

此外,認證「果殼網主筆」的網友@游識猷 提出質疑:醫院存在拒絕家屬提議剖腹產的可能性,因為剖宮產率是醫院考核指標之一。這一觀點引發眾多網友討論,並質疑醫院要求產婦夫婦簽署《授權書》是否存在「強買強賣」嫌疑,在面對具體案例時缺乏人性。

1. 順產還是剖腹產,生孩子這事兒應該聽誰的?

企鵝問答答主@婦產科醫生王玉玲 解釋,「順產還是剖宮產,應該聽醫生的。」醫生的出發點是為了產婦和胎兒的安全。無論順還是剖都有一定的風險。總體上說順產更安全。只有順產不順利、母嬰有危險的時候醫生才會決定剖宮產。當醫生給出建議,而患者或者家屬不遵守建議時,後果應該患者一方承擔。同時,醫療方案應該是醫患雙方共同制定。患應該指患者本人。一個意識清醒的人,患者有權接受或者拒絕醫生的建議,家屬是無權決定的。患者意識不清,沒有行為能力的除外。

此外,@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 指出,決定怎麼生孩子的權力,應該由產婦說了算。本案醫生已建議手術,本人也強烈要求手術,手術法律條件已具備。醫生因家屬不簽字,拒絕手術,有相當大的過錯。對病人劇烈痛楚下,可能出現的過激行為,醫生沒有預見和防範,也有過錯。

2. 「家屬簽字」醫院就沒有責任了嗎?

有媒體指出,「家屬簽字」制度本身,是在滿足病患及家屬知情同意權。2010年新版的《病曆書寫基本規範》再次明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

但是,個別醫院及醫護人員,對「手術簽字」制度還是存在認識誤區,真以為簽字就是「生死狀」,簽了字,院方就不用承擔法律。因此,簽字本身並不能完全免除醫院應該依法承擔的賠償責任,醫院方應該承擔起採取緊急醫療措施的專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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