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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榆林產婦悲劇不再上演,一篇收藏級好文給產婦們除了剖宮產和順產還有第三個選擇

最近兩天「榆林孕婦跳樓」事件鬧得紛紛揚揚,8月31日20時左右,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住院部5樓,一名待產孕婦從樓上墜下身亡。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發表聲明稱,產婦馬某於8月30日15時34分,「停經41+1周要求住院待產」入院。「經初步診斷,馬某第一胎41+1周待產,經檢查發現胎兒頭部偏大,陰道分娩難產風險比較大。」綏德院區婦產科二病區主任霍軍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檢查後醫護人員就向產婦、家屬說明情況,並建議剖宮產,然而家屬堅持順產,並在《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在榆林市第一醫院外科護理記錄單上顯示,17時50分,產婦向醫護人員提出剖腹產的要求,醫護人員徵求家屬意見時,家屬稱表示理解,但拒絕手術,繼續觀察。「產婦由於疼痛兩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裡說疼得不行,想剖腹產,但家屬一直不願意,堅持順產。」 然而,在家屬公開的一封「聲明」信中,家屬表示並非如此前媒體報道所言:「醫院通知,家屬不同意」,而是丈夫已兩次同意進行剖宮產,均未果。目前,雙方各執一詞。 20時左右,待產婦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搶救無效身亡。9月4日下午,有記者從綏德縣公安局政工科獲悉,經過現場勘察,經公安機關鑒定,初步排除他殺,屬自己跳樓身亡事件。

事情出來後,很多網友紛紛戰隊,有的指責丈夫及其家屬冷漠堅持順產,導致孕婦死亡;有的指責醫院沒有盡到看護義務,以致孕婦在產房跳樓身亡。誰對誰錯其實已經不重要了,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麼帶著肚子里還沒見過這個人世間的孩子走了,再多的指責也沒有辦法挽回這兩條生命了。

悲哀的是,類似於這種「丈夫婆家拒簽字致孕婦死亡案」多年來一直時有發生,卻仍未能給我們的孕產婦掙來哪怕一絲的權利。決定順產還是剖宮產的權力,在醫生手中,在直系家屬手中,在公公婆婆和丈夫手中,唯獨生孩子的產婦本人沒有任何話語權。

為什麼產婦自己要求做剖宮產手術,家屬不簽字就不能做呢??

對此,中國剖宮產手術的專家共識(2014)在剖宮產手術指征一章中這樣回答的:

(1 )僅是孕婦個人要求不作為剖宮產手術指征,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須進行討論並詳細記錄。(2)當孕婦在不了解病情的情況下要求剖宮產,應詳細告知剖宮產手術分娩與陰道分娩相比的整體利弊和風險,並記錄。(3)當孕婦因恐懼陰道分娩的疼痛而要求剖宮產手術時,應提供心理諮詢,幫助減輕其恐懼;產程過程中應用分娩鎮痛方法以減輕孕婦的分娩疼痛,並縮短產程。(4)臨床醫師有權拒絕沒有明確指征的剖宮產分娩的要求,但孕婦的要求應該得到尊重,並提供次選的建議。

遺憾的是,在本次事件中,孕產婦有剖宮產的指征(B超檢查顯示胎兒頭部偏大,存在難產風險),主管醫生建議剖腹產,但家屬仍然堅持順產。在生產過程中,產婦疼痛難忍,跪下哀求丈夫同意剖宮產(有監控視頻),但兩次要求剖腹產被家屬拒絕,堅持順產(有知情同意書籤字為證)。遺憾的是,醫院沒有給予有效鎮痛措施,又未能盡到有效看護的責任,最終產婦情緒失控跳樓身亡。

其實,即使是堅持順產,無法忍受分娩痛的情況下,還可以通過無痛分娩的措施來有效緩解疼痛。但遺憾的是,儘管無痛分娩技術在國內外推廣多年,但在國內大約僅有1%的孕產婦能享受到無痛分娩的待遇。

我國的臨床共識明確指出,分娩鎮痛同意書籤署可以是產婦本人或委託人,也就是只要產婦同意,沒有必要等家屬的意見,完全可以要求醫生給予分娩鎮痛。

所以,今天小編將這部很少被人關注的中國分娩鎮痛專家共識(2016版)當作送給每一位孕產婦的禮物,願每個女人在過分娩這個「鬼門關」時能少遭點罪,知道怎麼來保護自己。

中國分娩鎮痛專家共識(2016版)由中華醫學會麻醉學分會產科學組牽頭制定,主要目的是在確保母嬰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的前提下,為降低產婦的分娩疼痛,提高分娩質量,指導臨床分娩鎮痛技術的規範應用。

一、分娩鎮痛原則

分娩鎮痛遵循自願、安全的原則,以達到最大程度地降低產婦產痛,最小程度地影響母嬰結局為目的。

分娩鎮痛首選椎管內分娩鎮痛(包括連續硬膜外鎮痛和腰-硬聯合鎮痛)。當產婦存在椎管內鎮痛禁忌證時,在產婦強烈要求實施分娩鎮痛情況下,根據醫院條件可酌情選擇靜脈分娩鎮痛方法,但必須加強監測和管理,以防危險情況發生。

本共識主要針對椎管內分娩鎮痛。

二、分娩鎮痛前產婦的評估

分娩鎮痛前對產婦系統的評估是保證鎮痛安全及順利實施的基礎。評估內容包括:病史、體格檢查、相關實驗室檢查等。

1.病史:產婦的現病史,既往史,麻醉手術史,藥物過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藥物,合併症,並存症等。

2.體格檢查:基本生命體征,全身情況,是否存在困難氣道,脊椎間隙異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佔位性病變等禁忌證。

3.相關實驗室檢查:常規檢查血常規、凝血功能;存在合併症或異常情況者,進行相應的特殊實驗室檢查。

三、分娩鎮痛適應證

1.產婦自願。

2.經產科醫師評估,可進行陰道分娩試產者(包括瘢痕子宮、妊娠期高血壓及子癇前期等)。

四、分娩鎮痛禁忌證

1.產婦拒絕。

2.經產科醫師評估不能進行陰道分娩者。

3.椎管內阻滯禁忌:如顱內高壓、凝血功能異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響穿刺操作等情況。

五、分娩鎮痛前準備

1.2.3略

4.產婦準備

(1)產婦進入產房後避免攝入固體食物,可飲用高能量無渣飲料;

(2)簽署分娩鎮痛同意書(產婦本人或委託人);

(3)開放靜脈通路。

六、分娩鎮痛開始時機

目前,已有大量臨床研究及薈萃分析表明,潛伏期開始椎管內鎮痛並不增加剖宮產率,也不延長第一產程。因此,不再以產婦宮口大小作為分娩鎮痛開始的時機,產婦進入產房後只要有鎮痛需求即可實施。

七、分娩鎮痛流程

為完善實施分娩鎮痛可參考下列步驟(圖1)。

八、分娩鎮痛實施方法

1.連續硬膜外鎮痛

硬膜外分娩鎮痛效果確切、對母嬰影響小、產婦清醒能主動配合,是目前應用最為廣泛的分娩鎮痛方法之一,並且當分娩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需實施緊急剖宮產時,可直接用於剖宮產麻醉。

1.1 操作方法:

(1)穿刺過程中監測產婦的生命體征;

(2)選擇L2-3或L3-4間隙,嚴格按椎管內穿刺操作規範進行硬膜外穿刺,向頭端置入硬膜外導管;

(3)經硬膜外導管注入試驗劑量(含1∶20萬腎上腺素的1.5%利多卡因)3ml,觀察3~5min,排除導管置入血管或蛛網膜下腔;

(4)若無異常現象,注入首劑量(表1),持續進行生命體征監測;

(5)測量鎮痛平面(維持在T10水平),進行VAS疼痛評分和Bromage運動神經阻滯評分;

(6)助產士常規觀察產婦宮縮、胎心改變及產程管理;

(7)鎮痛維持階段建議使用PCEA鎮痛泵,根據疼痛程度調整鎮痛泵的設置或調整藥物的濃度;

(8)觀察並處理分娩鎮痛過程中的異常情況,填寫分娩鎮痛記錄單;

(9)分娩結束觀察2h,產婦無異常情況離開產房時,拔除硬膜外導管返回病房。

1.2 常用分娩鎮痛的藥物濃度及劑量見表1。

1.3 推薦給藥方案:

首劑量後,維持劑量則根據產婦疼痛情況個性化給葯,濃度劑量在表1所列範圍之內進行調整。PCEA每次8~10ml,鎖定時間15~30min。

2.腰-硬聯合鎮痛

腰-硬聯合鎮痛是蛛網膜下腔鎮痛與硬膜外鎮痛的結合,此方法集兩者之優點,起效迅速、鎮痛完善。

2.1 具體操作方法:

(1)準備同硬膜外分娩鎮痛;

(2)選擇L3~4(首選)或L2~3間隙進行硬膜外穿刺;

(3)經腰穿針注入鎮痛葯,退出腰穿針後,向頭側置硬膜外導管;

(4)在硬膜外給葯之前經硬膜外導管注入試驗劑量(含1∶20萬腎上腺素的1.5%利多卡因)3ml,觀察3~5min,排除硬膜外導管置入血管或蛛網膜下腔;

(5)鎮痛管理同硬膜外鎮痛。

2.2 推薦蛛網膜下腔注藥劑量見表2。

蛛網膜下腔注葯30~45min後,硬膜外腔用藥參照硬膜外鎮痛方案(表1)。

3.靜脈鎮痛

當產婦椎管內分娩鎮痛方式存在禁忌時,才選擇靜脈分娩鎮痛,但必須根據醫院救治條件選擇,特別要在麻醉醫師嚴密監測母體和胎兒的生命體征變化,以防危險情況發生。

九、危急情況的處理

1.分娩鎮痛期間,產婦發生下列危急情況之一者,由產科醫師決定是否立即啟動「即刻剖宮產」流程。

(1)產婦心跳驟停;

(2)子宮破裂大出血;

(3)嚴重胎兒宮內窘迫;

(4)臍帶脫垂;

(5)羊水栓塞;

(6)危及母嬰生命安全等情況。

2.即刻剖宮產流程:

(1)由助產士發出危急信號,通知救治團隊(麻醉醫師、兒科醫師、麻醉護師、手術室護師),同時安置產婦於左側卧位,吸氧並轉送至產房手術室。

(2)麻醉醫師在硬膜外導管內快速注入3%氯普魯卡因10-15ml,快速起效後完成剖宮產手術。

(3)沒有放置硬膜外導管或產婦情況極為危急時,採用全麻插管,同時立即給予抗酸葯,如口服枸櫞酸合劑30ml,同時靜脈注射胃復安10mg+雷尼替丁50mg。

(4)全麻操作流程參照《產科麻醉剖宮產》全麻部分。

十、分娩鎮痛管理

應建立相關的制度,如分娩鎮痛工作制度、麻醉藥品及物品管理制度、會診制度、知情同意制度、報告制度等。加強管理和團隊協作,方能確保母嬰安全。建議如下:

1.婦產科醫師:

(1)門診期間的孕前檢查、孕期產檢、孕期篩查、分娩鎮痛宣教;

(2)入院期間對待產婦分娩方式的評估。

2.麻醉醫師:

(1)進行分娩鎮痛前的評估工作(可在麻醉門診或產房進行);

(2)向產婦及家屬介紹分娩鎮痛的相關知識,告知風險,簽署知情同意書;

(3)專人操作及管理;

(4)運動神經阻滯及疼痛評分,根據產婦疼痛情況調整鎮痛葯的劑量及濃度;

(5)分娩鎮痛期間產婦發生危急情況實施剖宮產手術的麻醉;

(6)參與產婦異常情況的搶救;

(7)完成分娩鎮痛的記錄。

3.麻醉科護士:

(1)協助麻醉醫師完成分娩鎮痛的操作;

(2)配置鎮痛泵;

(3)巡視觀察產婦生命體征、母體的異常情況並及時彙報麻醉醫師,協助麻醉醫師進行鎮痛評分等;

(4)協助麻醉醫師完成危急情況「即刻剖宮產手術」麻醉;

(5)登記、收費;

(6)鎮痛藥物及毒麻藥物管理、登記、發放,物品、藥品的補充、設備的清潔與保養;

(7)分娩鎮痛後對產婦的隨訪,了解產婦滿意度及併發症等。

4.助產士:

(1)開放靜脈輸液通道;

(2)調整產婦體位為側卧或半坐位、吸氧,監測產婦生命體征、宮縮、胎心等;

(3)觀察產程,調整宮縮;

(4)異常情況報告麻醉醫師或產科醫師;

(5)條件容許時可增加導樂陪伴分娩。

網友評論:

手機用戶57591142974

又把矛盾轉嫁給了醫院和醫生,孕婦跳樓絕對不是因為疼痛沒做剖腹產,而是絕對家庭矛盾丈夫冷酷無情。醫院賠錢用不了兩年人家又娶一個。

211305305

我就是痛的受不了了,自己要求醫生做了無痛分娩。不過麻藥一打下去沒幾分鐘就生了。出產房的時候,我孩子他爸還在那裡說,挺會享受的嘛,一針花了1000多塊。當時那種心寒的感覺現在都記憶猶新。

歐陽88888886

在中國反正什麼事都能噴,打了無痛針,要是順利產出孩子,又會說醫院亂收費,如果打了無痛針後還生不會來還要剖服那更噴厲害,反正做醫生真難,

6

藤枝3

重要的不是數字,1000也好,八千也罷,你在家屬心中重要,八千都掏,你不重要,再懷個女孩,要800家屬都會嫌多的。經濟條件肯定是重要原因之一,但產婦在家屬心裡的份量,絕對是最關鍵的。

91甜甜的

醫院最差勁也只是謀財,不會害命!有的時候,醫生才是那個最希望你活著的人!

無銘指鍀溫柔

這事全怪家屬,跟醫院有什麼關係,世上那麼多生娃娃的,都沒像他們家這樣,為什麼到他們家就這樣了,怪這家屬不關心產婦,兩次跪地都被拒絕。

來看頭條的路過13分鐘前

醫院今天微博出示了孕婦簽的委託監護協議,委託簽字人是她丈夫,孕婦本人沒有撤銷這個協議之前,手術必須要有孕婦委託的簽字人簽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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