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本月起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不再設有效期
好消息!
從這個月起
居住證政策又有新變化了!
什麼變化呢?
事關街坊們的切身利益
小e現在告訴你
新居住證不再設有效期
每年簽注一次
據悉,9月1日正式實施《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居住證不再設有效期,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每年簽注一次。也就是說,持有居住證的街坊要注意在規定時間內簽注。
新修訂的《條例》重新設定了居住證的功能定位,擴充到既是居住證明,也是作為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居住證這麼多作用,有街坊問: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簽注手續的,會有什麼問題?
答: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後,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才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關於居住證簽注的問題,
還有更詳細的信息。
1
辦理時間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承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
改住址要登記嗎?
流動人口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有效證件向居住地指定地點申報居住變更登記。
申領地址:1、居住地公安派出所;2、鄉鎮、街道承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機構
所需材料:1、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2、居住地址;3、本人相片;4、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好消息,居住證持有人申報居住地住址變更登記的,無需換領新證。
3
舊居住證仍有效?
本條例修訂前已發放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4
什麼人可不申領?
可以不申報登記的情形:
1、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2、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
3、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5
不申領有責任嗎?
流動人口未按照《條例》相關規定申報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給予警告。
居住在珠光街的來穗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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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珠光街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提供。)
關於居住證的作用、申請要求和流程,可查看小e之前的文章《想入戶廣州、想子女入讀越秀公辦學校……有了它,你的夢想將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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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謝婉清(見習) 郭仲然(整合)】
【編輯 崢輝】
部分資料來源:廣州日報、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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