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受刑有多痛?割鼻、截舌、斷耳,全都得給另一種刑法讓路!
眾所周知,眼睛是人類探知外部世界最為重要的器官,「看見光明,才有了一切。」無怪乎有人說,在五官殘疾的人當中,雙目失明無疑是最為痛苦的。
反過來,如果用外部力量對人的眼睛造成傷害,那種痛苦是難以想像和承受的。正因為此,在古代社會才出現了極為殘酷的刑罰:抉目之刑。
在許多史學家和醫學界人士看來,挖眼對犯人造成的痛苦程度,遠遠超過了割鼻、截舌、斷手、刖足等酷刑。
中國許多朝代都有挖眼之刑,不過時代越早,見諸史料的記載越多,也許是後世發展進步的關係?
一個著名的受刑者,是燕國大刺客荊軻的摯友高漸離。
當荊軻受燕太子丹之託,出發刺殺秦王時,高漸離與太子丹送之於易水河畔,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高歌:「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
及至荊軻事敗,秦王發兵攻滅燕國,高漸離本想改名換姓終此一生,不料他他善於「擊築」(古樂器)的本事被秦始皇聽說,從而被召入秦宮。
一入宮中,高漸離馬上被人認出身份,秦始皇欲殺他而愛惜他的擊築才能,就「矐其目」,再讓他為自己擊築。所謂的矐目,指的是用馬糞燒煙把眼睛熏瞎,屬於抉目之刑的一種。
雙目失明的高漸離後來往自己的築里灌鉛,打算趁秦王聽曲入迷時,擲築擊殺之,可惜事敗被處死。和荊軻不同的是,高漸離還比他多承受了抉目之刑的痛苦。
比他更早的時候,吳國的伍子胥被太宰伯嚭陷害,受到吳王夫差的疑忌,他在自殺之前留下話說:「請抉出我的眼睛懸掛在吳國都城東門上,讓我親見越兵過來攻滅吳國。」
如果吳王夫差真這樣做,那麼就成了對死人實施的抉目之刑,所幸他畢竟沒有這樣做,只是把裝有伍子胥的屍體裝入皮袋子沉到了江里。
到了南北朝的時候,南朝宋的前廢帝劉子業搞出了駭人聽聞的抉目之刑,他把打算另立新君的劉義恭及其四個兒子同時殺掉,然後把他們的眼睛挖出,放在蜜里漬泡,起名叫「鬼目棕」。多少年之後,讀來依然讓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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