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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是對的,但實在抱歉,我要站在他那邊

說過的話,做過的事,能否經得起檢驗?

(為配合文章主旨,採用稍微悲涼的音樂,可能引起內心不快,請謹慎點聽,見諒!)

我們曾經以為,自由就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後來才發現,真正的自由是不想幹什麼就不幹什麼。

現代人活得不容易,不能不早起,不能不上班,不能不看老闆臉色,不能不跟人搞好關係,不能不好好說話,甚至,不能不說違心的話,不能不做違心的事。

似乎……沒有誰沒說過違心的話,做過違心的事吧?嗯,太少,難找。有人說這是生存之道,無奈之舉。

生存之道……不管做什麼,只要冠上這個詞,心裡彷彿就踏實許多,只是,說過什麼,做過什麼,最清楚的還是自己。

如果自己是作為當事人而說違心話、做違心事,那屬於個人選擇問題,也不過只是缺乏勇氣、境界不高的表現。

但是有一種情況,直接涉及人品問題,那便是作為旁觀者說違心話、做違心事。

我曾經看到一個媽媽跟兒子說,我幫你報個奧數興趣班好不好?兒子撅著嘴說,我都說過我不喜歡了,我要報跆拳道。

媽媽一臉不高興,說,學好奧數以後考試是可以加分的,跆拳道以後再報。兒子不願意。

這時旁邊的一個和媽媽年齡相仿的女人也嚴肅地跟小孩說,聽你媽媽的,她可是為你好,學跆拳道有什麼用,奧數學好了才有用。然後便是一番大道理。

這時我想著該用什麼詞來形容那個女人的做法,噢,對了,「助紂為虐」,就是這個詞。

聽起來好像說嚴重了,但其實也差不多了。孩子的事情就是小事嗎?孩子已經明確表示不喜歡,媽媽還要將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孩子。

而旁邊那個可能是媽媽的同事或朋友的女人,不見得不知道要尊重孩子意願,但為什麼一上來就幫孩子媽媽說話?無非是要跟孩子媽媽搞好關係而已。

孩子嘛,當是「犧牲品」就好了。

人的本性都是利己的,面對紛繁的人和事,都會不由自主地權衡著利弊。但凡事講一個度,過了那個度,便變成人品缺失的問題。

也有些旁觀者對一些事情連思考都沒思考過,言行完全不經大腦,直接以自身利益為導向,一味附和。

我聽朋友講過一個故事,他的遠房親戚——一對夫妻鬧離婚,導火線為男方出軌。

雙方家庭加入罵戰的的人越來越多,女方家庭指責男方出軌,男方家庭反擊女方不會持家,沒盡好一個妻子的責任。

有個人甚至說,他就算出軌也是女方逼的……為了對自己有利的親戚關係,真是各種亂七八糟的邏輯都出來了。

幫親不幫理達到這種程度,我也是醉了。

誠然,人不是活在真空當中,說話行事都要適當考慮人情關係的因素,但是,就不要講理了么?就不要客觀了么?

如果你遇到一些在你看來與你親近的一方有明顯錯誤的事情,你做不到指出來,就不能迴避么?

就那麼急著表明你是多麼重視親情、友情?甚至不惜套上各種混蛋邏輯?

有部電影叫《盲山》,講述的是一個女大學生被拐賣至某法盲山區,多年後被解救的故事。

女大學生被拐賣給一個男人後,從此失去自由,被強姦、毒打、謾罵,她不斷地尋找機會逃跑,但這個封閉的山村中沒有一個人願意幫助她這個外來人,他們反而還幫助那個男人對她嚴加看守。

她每次逃跑都被抓回來,當眾毒打。村民們的自私和冷漠,當地官員和警察的瀆職行為使她在那裡孤立無援。

她為那個男人生了一個男孩,使那家人對她放鬆了警惕。最後她在某初中學生的幫助下,和父母取得了聯繫。

父母和兩個警察,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帶著女兒逃離了這個山村,但是她的孩子卻不得不留在那裡。

我們現實中的多數情況沒那麼極端,但摻雜類似人性特點的事情可謂多如牛毛。

可能很多人覺得幫親不幫理、幫熟不幫生很正常,但如果有一天你被誣陷、被指責,而無理一方人多勢眾,你作何感想?

記得多年前,那時我剛出來工作幾年,我下班後坐某路公共汽車回家。

公共汽車在經過一個拐彎處時,旁邊突然躥出一輛私家轎車,斜插到公共汽車前面,公共汽車司機趕緊剎車,誰知還是發生了碰撞。

私家車主下車後,對著公共汽車司機破開大罵。公共汽車司機是個女的,跳下車看了一下,想說點什麼,但是一臉著急,支支吾吾地,什麼話也說不出來。

我看到那個私家車主穿著跟我一樣的工作服,儘管不熟,但我很清楚,那是我的同事。

整件事情我看得很清楚,責任在於私家車,公共汽車完全是以正常的速度在正確的路線上行駛,如果不是私家車急匆匆地斜插進來,不會發生碰撞。

我也下了車,叫了一聲「同事」,私家車主看到是同事,滿臉笑容。但我對他說,我剛剛看到是你的車子斜插進來造成碰撞的,不是公共汽車的責任。

私家車主臉色一變,別過頭去,不理我,仍然罵著那位女司機。我繼續說著,有些人也看到情況了,你不應該罵這位司機的。

私家車主終於氣急敗壞地把槍口對準我,他朝我大吼,你最好給我別說話,不關你的事,你什麼人啊!

從他的氣憤,我知道他心裡一定想著,作為同事還不幫他說話,哪怕他錯了也要幫他說話。

但我做不到,因為我看到了事實,我只會說事實。

私家車主又朝著女司機罵了一會,悻悻地拍了幾張照片,然後開動車子,一溜煙地跑了。

事後,我想,最明哲保身的做法,是不摻雜進來,但是,還有一種最可惡的做法,那就是幫那位私家車主說話,理由便是,他是我的同事,跟同事搞好關係多重要啊。

但是,這兩種做法我都沒有選擇,我選擇了把事實說出來。

當年的我意氣風發,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那麼,在江湖飄蕩多年,我有沒有變得現實、明哲保身甚至投機鑽營呢?遇到類似的事情我還有沒有客觀而堅定的立場呢?

我很清楚我內心的原則沒有變。

都說旁觀者清,但是面對當事人兩方,我們究竟應該持什麼態度?如果我們不分黑白,助紂為虐,這種「旁觀者清」有什麼意義?

如果我們心裡想著,我知道你是對的,但實在抱歉,我要站在他那邊,因為我跟他關係好,他是我朋友,他是我親戚,他是我同事,他是我客戶……我要維護好和他的關係。

那麼,只能說,靠這樣的方式維護起來的關係,並不美好,並不親切。這事情在你心裡現在能過去,有一天也終將成為你心裡的一條刺、一道坎。

(文中圖片來源於網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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