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產自用的消費品如何計算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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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問:自產自用的消費品如何計算消費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9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複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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