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和人情衝突時的五個經典處理方法
在職場上的每位管理者都會遇到管理與人情衝突的問題,很多人因為沒有處好理這個問題而遭到問責,還有更多的管理者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採取比較隱晦的方式處理,沒有明確的態度,純粹的應付,結果是管理沒做好,人情也沒有落著,兩頭沒佔到一頭還給人留下一個太圓滑不辦事的印象,到底如何正確的處理這一問題呢?大家可以試試下面這五個方法:
【1】三種人情你必須用高度來處理
不管人情與管量如何衝突,這三種人情是要特殊處理的:弱勢員工的人情,這關乎到管理的公平問題;客戶的人情,這關乎到單位的發展問題;供應商的人情,這關乎到單位的風清氣正問題;遇到這三種人情的時候,要引起高度的重視,但凡涉及到這三類,一定要上升到單位的高度。
【2】按照潛規則大於制度的原則處理——約定成俗的東西可以等同於制度。
這是一個通用的原則,當制度與人情發生衝突時,單位里的慣例就是處理的標杆,如果沒有慣例就按照潛規則辦,如果沒有潛規則,就按照下面的方法辦,切忌不要從自己這裡開始新的潛規則和慣例,出問題時,追究的往往是開先河的人,不要自作聰明的認為可以如何如何。
【3】要學會把落好的人情推給上級——雙保險的辦法更靠譜。
這是最聰明的處理方法,你先把人情的事情接到自己手裡,然後把這個人情推給你的直接上級或者更高層級的領導,也叫雙保險的方法,是一種對自己的保護,對於拿捏不準的事情,不要自己作主張。
【4】通過人情不斷的完善制度——把人情問題當作制度建設的一部分。
對於一些結合單位實情解決的人情問題,必須馬上轉化為制度上的安排,類似於國家司法部門的各類解釋和說明,作為制度的被充,讓人情更加透明,讓制度更加完善。
【5】堅守三個底線——是這處理人情的法條。
不管什麼樣的人情,這三個底線是不能碰的,第一是不能違法;第二是不能損害單位的重大利益;第三是不能導致新的普遍的不公平產生,把握好這三個原則,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就可以大膽的去處理人情的問題了。
【6】默許裝聾法——要注意把握分寸。
當一時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時,還可以採取界於違規和合理之間的辦法,就默許法,你裝作看不見,如果沒有人追究,這可能就又形成了一種潛規則或者慣例,如果有人追究再去處理,不過一定要把握好分寸,不可太過分和引起太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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