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了面子,慶祝朋友醉駕出獄,結果把自己也害慘了!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對駕駛員來說這是安全行車的前提,但仍有不少駕駛員存在僥倖心理,覺得交警不會天天查酒駕,「頂風」而上。
近日,庄某刑滿出獄,召集了朋友慶祝,誰料,他前腳剛出來,其朋友小李卻「進宮」了。
據了解,庄某此前醉駕被查,後被法院判了拘役。8月30日晚,庄某請小李等6名朋友吃飯慶祝出獄。
為了有面子,當天下午4點鐘,19歲的小李偷偷將爸爸剛買1個多月的大眾凌渡轎車開出來。
小李稱,席間自己喝了1兩瀘州老窖白酒和3瓶啤酒。晚上7點鐘後,他又駕車載著庄某的兩位朋友到某KTV唱歌,期間他又喝了5瓶啤酒。
之後,他再次駕車到某酒吧與庄某會面,因之前喝了較多酒,在該酒吧沒喝。深夜11點40左右,他又要趕往另一家酒吧見朋友,於是駕車沿著雲鴻路、天目路行駛。
開到天目路與勝利路岔口,當時腦子一片空白,雖然看到了紅燈,但沒有剎住,結果撞車了。
小李下車一看,對方是一輛嶄新的寶馬X5,車頭左側被撞壞了,他趕緊找寶馬車司機徐師傅商量私了,因為他知道,一旦交警介入,這事就搞大了。
徐師傅駕駛的寶馬車是向其姐姐借來的,於今年4月購置,當他發現損毀嚴重,便沒有答應私了。
交警接警後趕到現場,小李主動坦白自己喝了酒,經呼氣式檢測,數值為124.4mg/100ml,涉嫌醉駕。
「喝了酒還闖紅燈,膽子真不小啊,把駕駛證、行駛證拿出來看下。」當晚,處警交警要求小李出示證件。
結果,小李呆住了,他只好坦誠自己沒有考取駕駛證。
交警給小李此次聚會付出的代價算了一筆賬:無證駕駛機動車,依法可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在無駕駛證且闖紅燈兩個前提條件下,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且引發交通事故(負全責),法院可判處6個月以下拘役,這種情況基本是實刑;另外修理兩車費用近30萬元,因小李多項違法引起,保險公司可不予理賠,小李得自掏腰包。
酒醒後的小李腸子都悔青了,自己沒吸取朋友醉駕的教訓,被虛榮心沖昏了頭腦,頂風作案,結果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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