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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逼死了下跪求剖腹產的產婦?




8月31日,陝西發生了一件讓人非常震驚的事!




陝西榆林一醫院

產婦喊疼想剖腹產未果後跳樓身亡

......






醫院:家屬堅持不同意剖腹產




針對此事,事發醫院榆林市第一醫院發表聲明,稱

產婦跳樓身亡的根本原因,與該院診療行為無關,而是

孕婦家屬自始至終都不同意剖腹產




產婦馬XX(女,26歲,綏德縣吉鎮鎮張家峰村人),於2017年8月30日15:34,到

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產科

住院待產。






產前檢查時發現

胎兒頭部偏大

順產風險較大

。醫護人員向產婦、家屬說明情況之後建議剖腹產,

產婦及家屬均明確拒絕,

堅決要求順產

,並在《產婦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順產要求。







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時許,產婦進入待產室。




生產期間,

產婦向醫護人員提出剖腹產的要求,

醫護人員徵求家屬意見時,家屬稱表示理解,但

拒絕手術,繼續觀察






之後,產婦因疼痛煩躁不安,多次離開待產室,向家屬要求剖宮產,主管醫生、助產士、科主任也向家屬提出剖宮產建議,均被家屬拒絕






《護理記錄單》記載產程中家屬三次拒絕記錄




院方監控視頻顯示,

孕婦甚至兩次向家屬下跪請求剖腹產,但家屬仍不同意。








最終產婦因難忍疼痛,導致情緒失控,

從5樓分娩中心

跳樓,最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家屬:兩次同意剖但遭醫生拒絕



對於醫院的說法,家屬予以反駁。





記者聯繫到墜亡產婦馬某的丈夫延先生,對於醫院發布的聲明,他表示不認可。




延先生告訴記者,「我妻子期間疼痛難忍有兩次,出來跟我說『疼得不行』。第一次是17點左右,第二次是18點左右。她出來喊疼的這兩次,

我都主動跟醫生說,她疼的話咱們就剖腹產

。其他臨床的產婦都可以證明我說過這個話。

但是醫生回復說,檢查後產婦一切正常,

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




延先生向記者表示,「做剖腹產,我們不會不同意的。在這之後我也著急了,

還打了一個電話給醫院的朋友,讓他找熟悉的醫生做剖腹產。

打完電話,護士出來就說我妻子人不見了。」




延先生稱,事發後,醫院也沒有出面給出任何的解釋。「按照我妻子的性格,根本不會作出這種激烈的反應。」






家屬出具的情況說明



9月5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撥打孕婦丈夫延先生的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隨後聯繫上了延先生的堂哥,他在接受採訪時,和先前延先生的說法一致。




現代快報:

你當時在現場嗎?




延先生堂哥

我不在現場,我是他堂哥,情況是我後來了解到的。




現代快報:

院方說孕婦曾經跪著求你們做剖腹產,你們沒有同意?





延先生堂哥:

她第二次出來的時候確實跪下了,說疼得不行,我們都同意了(做剖腹產),我們也跟醫生說了,醫生說馬上要生了,不能做(剖腹產)了。




現代快報:

當時幾個家屬在場?




延先生堂哥:

四位在場,孕婦的母親、二姑、婆婆、她丈夫。



網友:站醫院!




家屬和醫院到底誰拒絕剖腹產,現在雙方仍各執一詞!但大部分網友似乎都選擇了相信醫院,譴責家屬:













國外案例




2012年10月,國外也有一位產婦

要求剖腹產,卻招來反對,最後死在手術室內......







但這次的爭議點卻在醫院!




Frances是英國肯特當地的一名小學老師,第一胎

生產時非常痛苦,順不下來最後還是選擇了剖腹產。




三年後,她要生第二個孩子時,這種痛苦再次湧來...




她在產房裡足足痛了12個小事,孩子依然沒有生下來。




第二天早上8點多,醫生看情況不對,立馬對她展開緊急剖腹手術,孩子順利出生。




然而就在三個小時後,Frances卻因為

手術後大量失血導致突發心臟病,就這麼去世了...




Frances死後,

丈夫起訴了這家醫院的相關人員,指控當時負責的兩名醫生過失殺人罪。






在法庭上,Frances的丈夫說自己和妻子曾經要求醫生做剖腹產,但

被負責的醫生拒絕了。



死者家屬的代表律師暗示,如果醫生當時聽從Frances的選擇,這個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








面對指控,這家醫院承認了對於Frances死亡的責任,但否認了如果一開始就對Frances實行剖腹產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最後,法官判決這家醫院的相關人員在這件事上沒有重大過失責任。



如果在美國會怎樣?




陝西的這起悲劇發生後,網路掀起了一波對手術簽字權的討論:

產婦為什麼沒權決定自己能否接受剖腹產?




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醫院在實施手術前,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




衛生部公布的2011年《醫院工作制度》則表示:「如果患者執意不同意接受應該施行的檢查或治療,則不可實行,但應當告知可能產生的後果,由患者或委託人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 




據醫院聲明,產婦之前簽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產程記錄產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美國

,後果可能會不一樣......





美國醫院則有明確規定:

在患者有意識做出決定的時候,只需徵得患者的同意,家屬的意見只能做個參考。只有在患者不能做決定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讓家屬做決定。







「我的身體是我的,為什麼要我的家人做決定?」 美國產婦對此表示不解。







當我們談論生孩子的時候,很多人會說這是一種幸福,但

有時候它帶給女性的不光是為人母的幸福感,還會伴隨著痛苦甚至死亡......




而那些

活著生下孩子的女人(

感謝丈夫的不殺之恩!

),也有不少要面對產後抑鬱問題。

據媒體報道,平均每五個母親中,就會有一個患有產後焦慮,每10個母親中,就有一個患有產後抑鬱。







而《絕望主婦》中這段話,更是道出了懷孕之後一個女人所要遭遇的痛苦和磨難:







女人決定為男人生孩子,等於把生命都託付給了他。




生育不只是迎接新生,更意味著危險與責任。




希望所有的男人,都能承擔起這份信任與責任!





希望所有的女人,都能幸得良人!








素材來源:環球網、現代快報、錢江晚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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