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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目睹兒童受害者「,這詞你不會也第一次聽說吧

親子

安全

家庭暴力不再是家醜,而是一種犯罪。

一個人的身體和尊嚴,神聖不可侵犯。

有暴力發生的地方,就是犯罪現場,

哪怕這個地方叫做家庭。

一周前

,38歲的女導演黃莉,在《演說家》的現場,數度哽咽:

「在我23歲的時候,我的媽媽離家出走,整整九年以後,我才接到消息說她被找到了,而且馬上要被接回來。你的媽媽回來了,這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可是事實上,在我接到這個消息的那天中午,我根本就吃不下飯,我一個人跑到一個角落裡哭了整整兩個小時。我第一次意識到,我根本不想見她。」

直到去年,我才學會了一個名詞:

「家暴目睹兒童受害者」

11歲那年,她被父母的吵架聲驚醒,透過門縫看到爸爸暴打媽媽,而更可怕的是,自此以後,黃莉成了媽媽的發泄桶:每次爸爸不在的時候,媽媽因為或大或小的原因無緣無故地打自己。「有一次就因為家裡的燈泡壞了,她又把我打了一頓。當她正在打我的時候,她聽到我爸爸走到樓下的咳嗽聲,她就把我拎起來,扔到書桌前面,還用手指頭戳著我的腦袋說:「趕緊寫作業,不許告訴你爸。」

「就這樣我假裝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我從來沒有,把我媽媽打我的這件事情告訴我爸爸。因為我害怕,我怕如果我爸爸知道了,他會更加嚴重地打我媽,而我媽會更加嚴重地打我。」年幼的黃莉更無法逃離家庭,在書桌上刻下一個「忍」字,更刻在了心裡。內心最大的願望就是快快長大,離開這個家。

19歲那年,黃莉北漂。時隔近二十年,幼年的陰影一直伴隨她:「我從小沒有學會反抗,也沒有學會保護自己,所以在後來所有的親密關係當中,我也只會一種相處的模式,就是隱忍和犧牲。可是一味的隱忍和犧牲,並沒有換來愛和尊重,而是變本加厲的索取和傷害。」

吉哥試著在某搜索引擎輸入「家暴」二字,於搜索結果上置頂的是如下圖所以見的畫面,這距離黃莉目睹和遭遇家暴,已經26年。

家庭成員使兒童目睹家庭暴力行為,雖然不是直接針對兒童的身體暴力,但與恐嚇、威脅等行為類似,也會給兒童帶來精神傷害,在一些情況下也可能構成針對兒童的精神暴力。

紐西蘭《家庭暴力法案(2014)》規定,使兒童目睹其家人遭受暴力,亦構成對兒童的精神虐待。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公布的十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的「李某娥訴羅某超離婚糾紛案」中,法院認為,羅某超長期酗酒,多次酒後實施家暴,子女羅某蔚、羅某海數次目睹父親毆打母親,給他們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同時也可能造成家庭暴力的代際傳遞。為避免羅某蔚、羅某海繼續生活在暴力環境中,在父母離婚後應由母親撫養兩個子女。

「那個時候希望爸爸永遠不要回來」

可是爸爸直接把反鎖的門擰開了

TED公開課《為什麼家庭暴力受害者不離開》中,有著家暴經歷的分享者說:

有一位朋友,曾是家暴受害者,她告訴我,印象很深的一次是在她10歲左右的一個夜晚。

那晚媽媽看起來心事重重,敏感的自己也有所察覺,總感覺有什麼事情會發生,睡覺時,刻意問媽媽要不要把房門反鎖,媽媽想了想:「鎖吧」。這是第一次,媽媽說睡覺要反鎖房門。朋友已然察覺出媽媽的害怕,而她只能忐忑地躲在媽媽的懷裡睡覺,「那個時候希望爸爸永遠不要回來」。可是,壞事總能很快應驗,爸爸回來後就怒氣沖沖,更是直接把反鎖的門擰開了!進來以後就拿腳踢媽媽的背部,絲毫不顧懷裡被嚇壞的自己……

她不知道媽媽疼不疼,媽媽一句話都沒說,可她分明聽到了媽媽的心臟在狂跳,但媽媽依然安慰著顫抖的自己,輕輕地說「快睡」。可爸爸變本加厲,拳腳相加,朋友呆愣在那裡不知所措,不敢哭!不敢動!不敢說話!直到媽媽喊著「去叫隔壁的鄰居過來幫忙」。

她說:「我飛快地跑往隔壁去敲門,哭著叫著喊鄰居開門,大概整個院子里的人都被我吵醒了,那個時候特別怕鄰居家裡沒有人。」鄰居聞訊趕過來以後,爸爸媽媽也不吵不打了,朋友才稍微放下了心來,把自己關進了廁所,看到了鏡子里的自己時,才發現臉上的淚痕已經幹了,滿臉的驚恐與疲倦,而她還在大喘著氣。

「我不想從廁所出去,腦子裡全是剛才的場景,然後又開始哭,過了一會兒鄰居阿姨來敲門,我假裝鎮定地在上廁所,鄰居阿姨跟門口的媽媽說肯定是太害怕了,不敢出來。從鄰居嘴裡,我才恍然,我在害怕,而且很害怕。

家暴是不理智的父母

對目睹兒童犯下的罪

朋友說她父母的關係時好時壞,他們可以從家暴的陰影中回歸正常生活,看起來和好如初,又可以立即進入到下一輪的戰爭。看得出來,她的父母想努力在她面前維繫好的家庭關係,可在孩子澄明的眼睛裡,一切都很徒勞。

「從那次之後,有一整年,大概是四五年級的樣子吧,家裡都沒再發生過家暴,可是我那時每天誠惶誠恐,覺得他們在我看不見的地方就會爭吵,所以我老是盯著他們,偷偷地看他們在幹什麼。我一邊小心翼翼地享受安穩的這一年,又一邊時時提防他們是否會馬上開戰。」

談到家暴給她的童年和現在帶來什麼影響時,她說:「小時候老是惴惴不安,想逃離這個家,爸媽稍微大點聲音說話,心裡就直打鼓。還學會了察言觀色,如何哄父母高興,總是認為父母高興了,他們就不會吵架了,今天就可以平穩度過了。」

而家暴或目睹家暴所帶來的影響,或將持續受害者的一生:

當時反應——

害怕哭泣、逃離暴力現場、捲入暴力事件(保護受虐者或自己也遭受暴力)、假裝暴力不存在、自我隔離、粘著覺得可以保護他的家人....

事後反應——

情緒方面:

1. 恐懼、焦慮(擔心暴力再度發生、害怕失去父母、不敢表達憤怒的情緒)

2. 羞恥(認為只有我家有家庭暴力,覺得丟臉)

3. 罪惡感(認為暴力會發生是我的責任)

4. 悲傷(看到家人互相傷害)

5. 無力、無助(我無法改變、阻止暴力的發生;沒有人能幫我)

6. 困惑、忠誠度問題(我該愛施虐者還是恨他?我要站在哪一邊?)

7. 壓抑、隔絕自己的情緒

8. 自我貶低、難以信任別人

生理方面:

1.身心癥狀:頭痛、胃痛

2.常感到疲倦、想睡

3.抵抗力弱,容易生病

4.注意力不易集中

5.厭食或嗜睡

6.個人衛生不良

行為方面:

1. 退縮(因擔心暴露家庭暴力的秘密、因為自我價值感低)

2. 退化(包括:分離焦慮、尿床、吸手指、用小孩的口吻)

3. 過度表現(希望自己什麼都是最好的)

4. 過度討好、照顧他人(害怕衝突、希望獲得他人的肯定)

5. 攻擊、破壞行為(情緒的宣洩、自我放棄、過度自我保護)

6. 自我傷害

7. 逃學、離家

長期的影響——

1. 自我價值感低

2. 人際關係不佳,社交功能低落

3. 學習以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或處理壓力

4. 錯誤而僵化的兩性互動態度,不平等的兩性關係

吉哥想,這世上也許並沒有完美的原生家庭,但對於每個孩子,一個沒有暴力的成長環境是必須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黃莉導演和我的這位朋友,從他們的成長和講述中,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們都有對父母的恐懼和逃離家暴的想法,還有時刻被暴力籠罩的脆弱的情緒,至今都難以釋懷。這都是不理智的父母,所犯下的心理罪。

「我今天站在這裡,就是想告訴所有中國人,中國反家暴法已經頒布,國家已經以法律的名義宣布:

家庭暴力不再是家醜,而是一種犯罪。

一個人的身體和尊嚴,神聖不可侵犯。

有暴力發生的地方,就是犯罪現場,哪怕這個地方叫做家庭。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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