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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稿:用護照入住國內酒店,我有話要說

董先生是小樂好友,法律工作者,酒店常旅客計劃重度用戶,有關中國公民持身份證以外個人證件是否能入住國內酒店的話題,我曾私下與他做過多次探討,昨晚小樂的文章推送後,董先生髮來了他的經驗與感想,希望藉此分享給有需要的朋友,文字僅代表個人意見與觀點。

大家好,我是董先生,關於使用居民身份證以外的其它證件能否在酒店登記入住的問題,我深有體會,也有多段經歷,這裡和大家作個分享。

其實這個問題不複雜,因為公安部三局在《關於對旅館業旅客「身份證件」認定問題的批複》(以下簡稱「批複「)中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答案,也就是中國公民可以持有護照、戶口簿、海員證、軍警官證、士兵證、內地居民來往港澳通行證等常見身份證件在賓館和飯店辦理住宿登記,無需其它額外的身份核實要求。由於該《批複》的依據是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規,實踐中有沒有其它與之相悖的法律規定或文件衝突,因此中國公民依據該《批複》持證登記入住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當然,我們這裡探討的是一般情況下,至於在法律規定的某些特殊時期,諸如緊急狀態、軍事戒嚴等情況,未作深度研究,不能隨意下定論,類似杭州G20,廈門金磚會議的情況,我認為如果公安部同樣以批複或者其它規範性文件的方式做出特別要求,應區別看待。*小樂建議也都看看前文評論中幾位杭州/浙江網友的具體內容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駕照、暫住證、居住證、醫保卡、老年證、殘疾人證等均不屬於身份證件,依法其實是不能用於酒店入住的。小樂文中提到的駕照成功登記入住的酒店,反而是酒店的違規行為。小樂評:同意

行文至此,都是紙上談兵,接下來,我和大家分享我就此話題的實際經歷。

具體日期不記得了,就使用護照能否登記入住問題,我曾三次分別在上海世博洲際、南通洲際和無錫凱悅和酒店/派出所發生過或溫和或激烈的爭執,三「戰」全勝。

在世博洲際,前台僅僅是表示護照不能登記入住,當看到我出示的《批複》原文後,請示前台經理即妥協,1:0。

在南通洲際,前台表示必須要前往派出所進行身份核實,出具證明方可辦理,在我的要求下,酒店人員撥通了轄區派出所的電話,經和轄區治安民警說理溝通,接受了護照證件,完成入住登記,2:0。

最激烈的交鋒在無錫凱悅,同樣是撥通了派出所電話,治安民警態度不太好,激發了我的性格缺點和職業習慣,交鋒開始。

初始,對方不承認護照是身份證件,在我非常不客氣地質問其是否屬於公安系統派出機構的情況下改口。進而,其表示即便有《批複》的存在,公安機關有權要求當事人前往派出所核驗真假和身份信息。對此,我要求其提供法律依據,並非常明確的表示對方可以來酒店我配合查驗,但本人無義務前往派出所,就這樣扯了幾句無果而掛斷電話。

於是,只剩下酒店前台一臉懵逼,進退兩難,對此,我友善地建議了兩種方案:1. 接受並辦理入住,2. 請他們自己與派出所溝通後做決定。酒店不敢承擔責任,還是躲到一邊致電派出所,具體如何溝通未知,但通話完畢後給我辦理了入住手續,在辦理的過程中,前台人員一再致歉,並表示他們都了解該《批複》的存在,但是......故而Balabalabala,3:0。

我的分享並非想要炫耀,只是看到小樂的文章後有分享的衝動,故而借他的寶地讓眾多驢友們在遇到類似情形的時候,知道進退的尺度和安全邊際。

被last boarding call催著登機,只能匆匆寫就,下次有機會,再和大家聊聊護照能不能登機的話題,因為我發現很多媒體都誤讀了今年6月生效的《機場規定》。

【後記】不否認,小樂寫上一篇文章有些火氣,但既已說過,就沒有必要一再複述;作為酒店愛好者,凡涉及酒店入住的話題很多我都感興趣,也希望自己和朋友們的經驗能夠通過訂閱號分享,不僅為讀者帶去羊毛與機會,也能獲得愉悅的享受體驗,畢竟一切的一切,不都是為了入住那一刻的驚喜嗎?如果身份證就在住的

*本篇評論希望大家回到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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