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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中藥審證求因的重要性

運用之妙 存乎一心

「醫之所患患方少」,世間有多少疾病治無良法,又有多少病證治之少效,這是醫學的無奈。自古至今,歷代流傳記載下來的方葯數以萬計,如何應用,如何選擇?這是中醫治病的關鍵所在。面對一個疾病,不同的醫生可能分析得出幾種不同的證候,開出不同的處方。中醫是經驗醫學,個體差異很大,主觀性很強,一般認為與從醫者的「悟性」有關。實際上所謂「悟性」是建立在對中醫基礎理論的掌握,對涉及理法方葯全面知識的熟悉,以及通過長期臨證實踐後,形成的一種思辨能力。

方從法出,法隨證立

中醫的精髓在於辨證論治。我們的祖先最初是用單味葯治病,經過長期的經驗積累,認識到幾味葯配合治病比單味葯療效好,於是逐漸形成了方劑。但一張處方的組合,前提是「辨證」,然後才能「論治」。所謂「方從法出」,「法隨證立」。如果辨證不準,立法處方就不可能正確。如何從患者諸多癥狀和苔脈表現中抓住主要矛盾,分析病證本質,需要有一個良好的思辨過程。

遣葯治病,首當識證

曾診治一女,學生,20歲。患嘔吐一年余,多方治療未效,十分痛苦。一年多來,食入即吐,嘔吐酸苦及食物,喝水亦吐,竟至不敢飲水,伴脘腹痞滿,口乾苦,大便偏干,舌質紅,苔薄白膩,脈細弦。先予旋覆代赭下氣鎮逆,竹茹、橘皮、黃芩清胃止嘔,瓜蔞仁、枳實等潤腸通便,葯後嘔吐未止。既然腸腑燥結、胃氣不降則逆,辨證並無不妥,何以藥物不能勝病?曹老曾謂:「欲止其嘔,須開其結。」《金匱》曰:「食已即吐者,大黃甘草湯主之。」王太僕說:「食不得入是火也。」均與是症相符。二診治法不變,遂調整處方,即在上方基礎上加制軍5g,甘草3g,川朴10g。服藥後大便通暢,腹脹已消,嘔吐隨之即止。後以上方加減調理至愈。說明「審證求因」,善於抓住病機本質是立法處方的基礎。該病例不是以止嘔取效,而是以苦寒通下為著眼點,達到止嘔的目的,其中大黃一味是其關鍵藥物。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

前人說:「治病之難,難在識證」,說明正確的辨證是前提,是條件,然後才能斟酌方葯。由於辨證的思維有很大的主觀性,有時確實是「只可意會,很難言表」。但我們又並非無跡可尋,歷代醫家無不根植於根本,立足於實踐,通過不斷的歸納與總結最終形成自己的「主觀性」,這個根本就是號稱「六經之首,大道之源」的《周易》。

唐朝魏徵的《群書治要》推周易治要為首卷,清《四庫全書》以經史子集為序,尊易類冠於經部之首。而《黃帝內經》開篇即以天地陰陽立論。萬物皆生於道何況中醫乎?在周易的基礎上我們再學習岐黃、學習仲景,以及後世醫家的經典,在熟練掌握前人精華的基礎上,再以不斷實踐探索與思考加以總結歸納,近而融匯貫通,豁然開朗,這就是所謂的「頓悟」,頓悟即擁有自己的主觀性,其實這所謂的主觀性在術的方面可能千差萬別,然而在道的方面必然是統一的。因此立本才是學習掌握中醫的關鍵,術是在一定局限內對道的求證。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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