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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抹黑」秦始皇留下六個破綻:陳勝吳廣起義理由不存在?

秦始皇一統六合成為千古一帝,《史記》乃史家絕唱無韻離騷,但是翻看史記,就會發現司馬遷堪稱抹黑秦始皇第一人,而且站在當時的立場上,司馬遷是不可以為秦始皇歌功頌德的,因為漢高祖的天下可以說是從秦三世子嬰那裡奪來的,所以秦朝必須是暴秦,實行的必須是暴政,這樣漢代秦,才是天意所歸民心所向。

作為漢朝的史官,抹黑前朝皇帝,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甚至就是他的本職工作。

我們都知道司馬遷是一個嚴謹的史家,也曾敢於直言,並且因為替李陵抱不平而受了宮刑,要讓一個有良知的史家去故意抹黑某個人,幾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仔細研讀司馬遷關於秦始皇的記載,卻發現很多破綻和瑕疵,有的地方乾脆就是互相矛盾。從司馬遷嚴謹的治學態度中,我們可以推斷,這樣的破綻司馬遷不可能看不出來。

司馬遷故意在史書中留下自相矛盾的破綻,是不是要告訴後人:所謂秦始皇的暴政,都是編出來的,別信!

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一下司馬遷在《史記》中有心或無心留下的破綻:

陳勝吳廣起義的理由站不住腳

秦朝之所以滅亡,是陳勝吳廣點了第一把火,而按照史記的記載,陳勝吳廣起義的理由,是為了保命。

我們來看一看《史記》的記載: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

因為天降大雨的客觀原因遲到了,就要全部砍腦袋,這法律可真夠殘酷的。

但是秦朝的法律真的是這麼規定的嗎?要不是睡虎地秦墓竹簡(又稱睡虎地秦簡、雲夢秦簡)出土,我們就真被《史記》給騙了——我們不能說是被司馬遷給騙了,因為這很可能是司馬遷故意留下的破綻呢。

睡虎地秦簡徭律(關於服役的法律)上面明明記載著: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

這段話翻譯過來就是:皇帝下達命令讓你去戍邊,你找借口不去,罰你出錢購買兩套鎧甲上繳國庫,要是遲到個三五天,要受到口頭批評,遲到六到十天罰你出錢購買一面盾牌,遲到十天以上,罰你出錢購買一套鎧甲。

也就是說,遲到最大的懲罰,是一套鎧甲,要是你堅決違抗命令根本就不去,也只是罰兩套鎧甲,也就是說,陳勝吳廣造反的理由「失期,法皆斬」,根本就不存在。

那麼司馬遷知不知道秦朝的這項法律規定呢?當然知道。

今天的我們還能從出土文物中找到秦朝的法律竹簡,而漢朝又沒有「焚書坑儒」,司馬遷又有別人沒有的職務便利(太史令),可以讀到一般人讀不到的秦朝法律,自然知道陳勝吳廣的遲到,也就是口頭批評或者罰點款,根本就不可能「皆斬」。

不管是不是司馬遷告訴我們的,反正我們是知道了:陳勝吳廣造反是不對的,他們造反的理由根本就不存在。

秦始皇和李斯的關係究竟怎麼樣

《史記》乃至後面的史書中,秦始皇是個暴君,既然是暴君,就免不了要干點濫殺無辜的暴行。

但是不幸的是,當年的史官不管怎麼費盡心機,都找不到秦始皇濫殺大臣的「罪證」——呂不韋是自殺,嫪毐是該殺。其餘的大臣即使跟秦始皇意見相左,或者喪師辱國(比如李信),甚至拿秦始皇開涮(比如王翦),都沒受到追究,更不要說殺掉了。

但是沒有暴行的皇帝怎麼能成為暴君?於是司馬遷「發現」了「梁山宮事件」:(秦始皇)乃令咸陽之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復道甬道相連,帷帳鍾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始皇帝幸梁山宮,從山上見丞相車騎眾,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後損車騎。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語。」案問莫服。當是時,詔捕諸時在旁者,皆殺之。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聽事,群臣受決事,悉於咸陽宮。

這裡就有三大疑點:第一,即使咸陽是一個點,以這個點為中心,半徑一百公里(二百里)畫一個圓,那就是3.14萬平方公里,用復道甬道相連,還要掛上帷帳,那可能要比修十座秦陵的工程還要浩大,用綢緞布匹圍起來這麼大的地方,全國人民都要光屁股了。

疑點二:究竟誰泄露了秦始皇的話,其實很好追查,但結果居然是「案問莫服」,也就是沒有人承認。看起來當時秦始皇和辦案人員都是腦袋進水了——只要把李斯找來一問,豈不就真相大白了?借給李斯幾個膽子,他也不敢在前始皇面前撒謊呀。

疑點之三:要按封建王朝的規矩,李斯這已經是「結交近侍圖謀不軌」了,可是這個案子的結果,居然是秦始皇身邊的人被殺了,主犯李斯反倒安然無恙,還照樣當他的大官。

疑點之四:詔捕諸時在旁者,皆殺之。難道秦始皇出行,身邊只有小貓三四隻,連一個有分量的大臣都沒有,以至於這些人連個名字都沒留下就被殺掉了。而這件事要是真的發生了,那麼就沒有趙高僭立秦二世搞垮大秦江山的事情了——因為要是真的殺光身邊的隨從,第一個挨刀的就是中車府令兼行符璽令事趙高了,他既是秦始皇司機班班長,又是管印章的機要秘書,他一定是要寸步不離秦始皇的。

秦人幾家合用一把菜刀?秦三世究竟是什麼人?

為了節約篇幅,咱們把兩個一點放在一個小節裡面說。

現在很多人都說,秦朝的人是不可以帶兵器的,甚至要幾家合用一把鎖在案板上的菜刀,因為天下的兵器都被秦始皇拿去搞雕塑藝術了:「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宮中。」

這裡就更錯得離譜了:秦國剛剛結束戰爭,而好戰的秦人家裡刀槍劍戟是必備之物,一有徵兵,擼起袖子就上——去博取功勛爵位。

但就是這麼個軍事國家,再加上六國的兵馬刀槍,全部收集起來,居然只做了了點編鐘和十二個金人,加起來也不過一千多噸(秦代一石109公斤),這大一統的大秦帝國是不是太窮了一點?

再說了,每個金人一千石,也就是一百零九噸,別說是秦朝,就是現在你給我鑄造一個這麼大的純金屬雕像來試試?那肯定要破了吉尼斯紀錄了,這麼大的雕像別說鑄造不可能(沒那麼大的爐子和模子),就是搬運進廷宮,那也比建金字塔還難。

而且我們知道,在秦代,項羽是可以學劍的,落魄的韓信腰裡別著一把劍招搖過市,好像秦朝的官吏都看不見似的——看見了而不管,那說明在秦朝,老百姓帶著兵器並不違法。

最後咱們再來說說秦三世子嬰的身份。

人們總說秦朝二世而亡,卻忘了秦三世子嬰,雖然他後來把自己降格為秦王,但是他幹掉趙高繼位的時候,身份是皇帝。

按理說作為一本嚴肅的史書,對於一個皇帝的身份,是應該不能考證的,但是就是這本《史記》,對子嬰的身份偏偏出現了三種不同的說法。

《史記·秦始皇本紀》:「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這裡說的子嬰是胡亥的侄子,秦始皇的孫子;而在《史記·六國年表》里,子嬰長了一輩,成了胡亥的哥哥:「高立二世兄子嬰」;到了《史記·李斯列傳》又長了一輩:「高(趙高)乃召始皇弟,授之璽。」子嬰又成了秦始皇的弟弟,胡亥的叔叔。

一個人寫了一本史書,其中一個重要人物卻有三個不同的輩分,這個明顯的疏漏,要說不是有意為之,估計讀者諸君是不會相信的:試想花了十四年寫了一本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的史書,中間經歷了無數次修改校對,這樣的硬傷怎麼會保留下來?

綜合前面的文字,我們可以看出,關於秦始皇及其家人的描述,至少有六處疑點,而這些疑點一眼就能看出來,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司馬遷有意為之,他是要讓我們在對這些一點的考證中,重新理解秦始皇,讓我們用自己的眼光,用客觀公正的態度來看待秦始皇和他建立的大秦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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