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鳥者》:憑一己之力,如何捕捉雲層里的巨鳥
圖/yammy
捕鳥者
作者:曾蔚顯
「
靠捕鳥為生的原始部族有一條奇怪的祖訓,被遵循了無數年。少年咕嚕不僅打破了祖訓,而且想要捕捉雲層中的巨鳥,族人的命運因為他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
很明顯,他們在發明單個的文字之前就發明了句子,這個句子刻在一塊兩米多高的石頭上,它是這樣的:一個巨大的弧線,弧線上面有一個三角符號,大概占弧線的一半,然後下面是一個由簡單線條構成的人一樣的東西,頂著一個巨大的陰莖,正把正方形的腦袋對準那個三角符號。
可能我的描述讓你覺得有些模糊,我再說詳細一點,三角符號大概有兩個人那麼大,而那個腦袋離三角符號大概有一點五米遠,基本上一個在石頭的頂端,一個在石頭的底端。
然後是很多豎線,每隔一段距離就有一條豎線,豎線布滿整個石頭。
這句話的意思是,不要去仰望你一輩子也捕捉不到的鳥。
當然,一輩子是我自己加的,他們並沒有一輩子這個概念,他們生活在南美洲一個與世隔絕的島上,島上到處都是叢林,但沒有什麼致命的野獸,全是鳥。他們順其自然地生下來,也順其自然地死去,沒有婚姻制度,也沒有名字,最妙的是,他們連明天和昨天這個概念也沒有。
基本上,他們是想到什麼做什麼,不會有任何計劃,這樣他們就不會吵架了,因為永遠不會發生你和誰約好了幹啥而那個人沒有來的事情,也不會有誰要和你談論昨天大家一起做了什麼,可以這樣說,大家根本分不清誰是誰。
他們當然也有長老或者酋長一類的東西,只不過人人都可以當,如果誰今天想主持一個打獵或者交配活動,就只需要自己往自己頭上插個綠樹葉子就行了,那他就是今天的長老。
最終他們也沒有發明文字,只是在一塊石頭上刻了這個句子,關於這個句子的來由,由於他們沒有講故事的習慣,所以已經完全模糊不清了,但想必肯定是有什麼慘痛的事情發生了,要不然他們不會費這麼大的力氣,在發明文字和口頭傳說之前就直接發明了句子。
就像所有的原始部落一樣,迷信是他們生存的一個重要部分,只不過他們的迷信簡陋到連一個神都沒有,只有刻在石頭上的那句話,他們相信,不論他們要祈求什麼,都只需要反覆默念那個句子。
當然他們需要祈求什麼的時候實在是太少了,很多時候他們為了念這個句子不得不給自己製造一些願望出來,比如祈求落在眼睛上的樹葉自己掉到地上去,或者照在身上的陽光溫度更暖和或者更涼快一些。
其實這裡一年四季的陽光都是一樣的,如果他們真的需要暖和或者涼快,只需要往陽光下或者往樹蔭里挪動一下就行了,這也令他們不用煩惱每天穿什麼衣服,他們甚至根本就沒有發明過衣服。
他們也不需要對食物進行什麼祈禱,因為叢林里到處都是呆傻的鳥,一群群的停在樹上,他們只需要走到固定的地方,用一根系著許多石頭的棍子在空中亂轉,轉到一定的速度,繩子就會斷掉,石頭四散飛出,總會有幾個石頭擊中某幾隻倒霉的鳥,然後那些倒霉的鳥就成了土著的盤中餐。這裡的鳥多得真是不像話,它們面對石頭動都懶得動一下,掉下鳥的地方馬上就有其他鳥站滿了,就好像一個個都活膩了似的。
一般來說,這樣富足的島最終會因為人類無休止地繁殖而變得枯竭,但因為他們總是以鳥類為主食,所以上天賜給了他們傳染病,令他們總是要莫名其妙地死一些人,可以說傳染病把人口控制得非常好,傳染病使他們學會的唯一東西就是要把死人拉倒遠處去扔掉。
大多數時候他們甚至分不清死掉的到底是自己還是別人。
但咕嚕不一樣,他是唯一一個會仰躺在沙灘上的人——為了避免看到在高空飛行的鳥,所有人在沙灘上都會挖一個大坑,然後臉朝下地躺。
咕嚕在還是個嬰兒的時候就獨自爬到了沙灘上,雖然他們的嬰兒總是隨地亂爬,但不管誰看到都會把嬰兒抱回宿營地,只有咕嚕鬼使神差一般地躲過了所有人的眼睛,爬到了沙灘上,他在沙灘上和星光以及寄居蟹玩耍了兩天才被前來曬太陽的人撿了回去。
在他五歲那年,他有了重大發明,因為是他上樹掏的鳥蛋被別人拿走了,這倒怪不著別人,這裡的人都分不清什麼東西是自己的什麼東西是別人的,於是他先發明了一個記號,這個記號是一個方框裡面一個點。他找了一根樹枝,在泥土上練習了半天,然後準備刻在每個鳥蛋上。
結果他戳碎了每一個鳥蛋。
後來他又改良了這個辦法,用白色的泥土來畫,很顯然,並沒有人注意到這個符號,因為鳥蛋本來就是白色的,就算有人看到了,也不會往其他方面想,他們能怎麼想呢?有隻鳥喜歡拉一圈鳥屎在蛋上?
最終他為自己發明了名字,咕嚕。他拿著有記號的蛋對別人說,這種蛋,是咕嚕的。當然這句話是不夠的,因為別人會以為咕嚕是一種鳥。於是他還得加一句,咕嚕,就是我。
這是他五歲時候的發明,他發明了名字,如果放在現代人類之中,他可能就是青年摩西一類的人物,擁有帶著族人出埃及的能力。
但我說的是青年摩西,就是那個剛剛打死埃及士兵而不得不逃跑的那個青年摩西,他為自己取了名字,但他自己都還不清楚名字的意義,也不知道如何維護這個名字,以至於在他八歲的時候就發現這個名字毫無意義了,因為大家還是分不清楚每個人,所有人都以為自己叫咕嚕。
他在十歲的時候就往頭上插了個綠葉,然後主持了一次命名儀式。在其他人看來,命名儀式就是一個集體遊戲,他們剛剛分到自己的名字,馬上就與別人玩起了交換遊戲,一邊交換一邊哈哈的笑,沒多久大家的注意力就被一群搬家的螞蟻吸引住了,螞蟻在搬家的路上遇到了一隻迷路的螃蟹,它們一直圍著這隻螃蟹轉到了太陽落山,最後把這隻螃蟹弄成了一隻空殼,搬去了新家。
現在全部人都有了更多的名字,咕嚕,西嚕,啦嚕,咕哈。
咕嚕可能真的是摩西,但可惜他的族人並不是急於逃出埃及的以色列人。
這些人熱衷於遊戲,比如爬樹,互相扔沙子,甚至咕嚕主持的這次命名儀式,但他們從來不比賽,比賽會讓某個人顯得更加突出,沒有人認為自己需要更加突出,除了咕嚕。他當時還並不知道更加突出會讓自己真正擁有自己的名字,他只是有一些不安分。於是他發明了一種新的捕鳥工具,把繩索捲成一個圈,再套上一個活結,綁在一根木棍的前端,只要他把這個繩圈悄悄地套在某隻鳥的脖子上,再一拉,這隻鳥就乖乖地束手就擒了。
他把這個玩意叫做咕嚕套,也只有他一個人這樣叫,其他人並不在乎這個玩意,雖然它確實能夠套住一些總喜歡在沙灘上走來走去的獃頭鳥,但它的效率比轉石頭差多了,儘管咕嚕為了這個咕嚕套還改進了繩索的韌度,把單純的一股蕁麻纖維改進成了幾股交叉扭在一起的蕁麻纖維。
有些好奇的族人把這種繩子綁在石頭上,發現怎麼轉繩子都不會斷掉,於是他們哈哈大笑一陣之後就把這種繩子給忘記了,反正他們也沒有什麼要綁的。
至於咕嚕捕鳥效率下降的事情,他們也毫不在意,族裡總會有幾個殘疾人,他們都沒有辦法出去捕鳥,這又有什麼關係呢?反正鳥總是吃不完的。
這次發明的挫敗並沒有讓當時十一歲的咕嚕變得更加低落,他開始成天把兩個小小的眉毛絞在一起,他們的眉毛都很短,中間突兀地粗起來,末端又急劇地變小,長在方方的腦袋上。只不過咕嚕地眉毛因為成天絞在一起顯得更近一些,像兩片黑色的委陵菜,如果委陵菜有黑色的話。
直到有一天他運氣好炸了天,竟然在沙灘上套到了一隻大概是發了瘋想要散步的黑領鷹,這隻黑領鷹先是站在沙灘一塊裸露的岩石上,驕傲地挺著自己的領結,用眼斜看著著向自己走來的咕嚕,它並不覺得咕嚕有什麼威脅,畢竟它們從來沒有被人類捕捉過,一隻也沒有。在咕嚕走近的時候,黑領鷹居然跳下岩石,開始在沙灘上散起步來,它可不懼怕小小的石頭,要是誰膽敢用石頭砸它一下,它就得把他眼珠子給啄出來。
當然這些黑領鷹的內心活動是我想像的,我只不過實在找不到一個合理的解釋,為什麼一隻黑領鷹會在沙灘上散步,畢竟這種鳥類可以說誰都不敢抬頭看,因為石頭上明明白白刻著,不要去仰望你一輩子也捕捉不到的鳥。
在繩索套上它脖子的時候,它還好奇地用喙啄了兩下,直到咕嚕拉緊了活結,它才反應過來,它的反應是拚命撲扇著巨大的翅膀,想往天上飛,畢竟天空在它心中是最安全的地方,它基本上算是拖著咕嚕往前走了很長一段路,然後就慢慢窒息了,與其說是咕嚕把它套窒息的不如說是它自己把自己弄窒息的,如果當時它轉過頭來攻擊咕嚕的話,可能現在咕嚕已經瞎了。
可事實就是這樣,咕嚕突如其來的殺死了一隻看上去永遠不可能被捕捉的大鳥。
我不用說你們也知道,他在那麼一段時間確實獲得了大夥的尊重,其實尊重這個詞有點不恰當,因為他們從來沒有不尊重什麼人,但他們確實站成兩排,看著十一歲的咕嚕拖著一直黑領鷹回了聚集地,然後依次伸手摸了咕嚕的頭。
然後咕嚕終於讓咕嚕成了自己的名字,因為大家實在想不出有什麼獎勵的方法,要不是咕嚕自己一再堅持,他們甚至都想不到要獎勵他。他們站成兩排純粹是因為對黑領鷹的好奇,只針對它的肉質,甚至沒有人關心黑領鷹到底能飛多高,畢竟以後也只有咕嚕一個人有資格仰望黑領鷹。
當時的情形就像摩西分開了紅海之後,以色列人說,哦。
這也不能怪他們,畢竟這裡沒有什麼東西稱得上獎勵,誰都可以吃到肉,性交也就是一時興起,他們既不知道什麼叫私有財產,也沒有獨佔性的肉慾,繁殖只不過是他們隨意生活的副產品,由於沒有未來這個概念,他們甚至從不擔心死亡。
咕嚕又開始研究一種能夠投擲地標槍——用石頭在一根原木裡面挖出一條光滑的半封閉的凹槽,然後用這個原木將另一根小一點削尖的樹木投擲出去,只要多加一點練習,它就能非常精準地把平時石頭砸不到的鳥類給弄下來。
那個時候咕嚕十四歲,還沒有心思和任何一個女性發生關係,要知道整個島上的平均壽命不過是三十歲,十二歲發生第一次性關係是他們常有的事情。一些關心他的夥伴找他談心,問他是不是需要一點核桃根,或者卡瓦汁,這兩樣東西都有助於激發性趣,當然他們並沒有懷著想要他傳下優秀基因的意思,只不過他們確實覺得,一個沒有嘗試過性愛的人非常非常可憐。
咕嚕拒絕了他們,因為他正為一種比黑領鷹還要巨大的鳥著迷,這種鳥起碼比黑領鷹飛得要高好多倍,幾乎可以展著翅膀隨意地鑽入雲層,為此咕嚕設計了更多奇異的捕鳥工具,這些工具太多了,以至於完全引不起族人的興趣。
「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捉那些大鳥,它們並不比小鳥的肉好吃。」一個族人對咕嚕說道。
咕嚕對這些話置之不理,他甚至編織了一個巨大的樹皮籃子,就像可以容納三個人洗澡的一個小水塘一樣大,他用這個籃子捕到了成堆的鳥,有白翅鳶,長尾雕,還有棕頭雁,灰頭雁,海鷗,他把這些鳥統統都送給了族人。
這些鳥令人意想不到成功了,族人開始對他另眼相看,儘管這已非他的本意。他們甚至編織了一個花環給他,還有幾個姑娘磨磨蹭蹭想跟他發生點關係,他可以說取得了和當年那個讓整個族人為他發明句子的前輩一樣的成就,天知道那個人為了捕鳥幹了什麼事情。
說得再偉大一點,他讓族人有了不同程度的覺醒,至少有一些人開始拿他當做榜樣。
但這一切只是讓他感到厭倦,每次他看到那隻永遠捕捉不到的巨鳥就覺得無比的挫敗,他日漸消瘦,直到他有一天發現了問題所在,這隻鳥太大了,絕不可能停留在叢林裡面。
於是他獨自搬出了聚集地,跨越了半座島,一路上以果阿豆為食,他帶著投擲標槍,但再也沒有捕殺過鳥類,他覺得除了雲層里那隻巨鳥之外,已經沒有其他東西還能算得上鳥了,最多算是會飛的石頭。
他一直走到了自己族人基本不可能前來的地方,找到了一片的空地,然後又開始了自己的捕鳥計劃。
他放棄了自己的樹皮籃子,開始用樹枝和藤條編織巨鳥的模樣,然後用白色的泥土將它糊成白色,這件事情他越做越熟練,一直到他只需要往天上瞄一眼,就能把整個巨鳥做出來。
各種各樣的的袖珍版巨鳥。
它期望這些東西至少能夠引起巨鳥的好奇,然後落地。但很顯然他失敗了,巨鳥甚至都沒有低頭看一眼。
直到有一天,他盯著自己的巨鳥作品,想通了巨鳥為什麼不落地的原因。
因為巨鳥比自己想像的還要巨大,他找到的空地對於巨鳥來說,甚至放不下一隻腳。於是他又開始重新整理空地,他整整花了十五年的時間,開闢出了一個足夠令自己滿意的場地,這個時候他已經三十二歲。
實際上,在他離開聚集地十年之後,一場迅猛的流行病已經殺死了他認識的所有人,包括那些有可能成為下一個他的小孩,剩下的人依然在繁衍,不過他們已經忘記了咕嚕。
咕嚕一無所知,他還在研究如何用火來吸引巨鳥,他又獨自發明了火把,他是一個太過於追求接近神而遺忘了以色列的摩西。
與此同時,在南美洲的某個國家,也有一個人在追求著巨鳥,他叫做馬修,家裡有南美洲最大的罐頭廠,但他從小就是一個無神論兼社會主義者,為自己生在資產階級而感到羞愧。他不願意別人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願意坐家裡的私家車上學,大家都覺得他可能受了叔叔的影響。他叔叔在三十歲時放棄了醫生執照和切格瓦拉一起進了南美叢林,然後在豬玀灣伏擊美軍的時候因踩到一條驚慌失措的毒蛇而中毒身亡,他後來被埋葬的時候卡斯特羅親自為他鏟了土。
馬修沒有見過他的叔叔,但他從小就在叔叔的書房玩,書房裡有叔叔下葬時古巴的報紙,上面稱他叔叔為最偉大的國際共產主義戰士。
原文是最偉大的國際共產主義戰士之一,只不過他們家的傭人在打掃清潔時把墨水打翻在了上面,所以,馬修從來沒有看到過之一兩個字,報紙上叔叔的頭髮用髮油整齊地往後梳,斜抱著槍,眼睛炯炯有神。
馬修也學習他叔叔的樣子,只不過懷裡抱著書,頭髮是用從他爸爸那偷來的啤酒梳的,他最擅長的事情是在公交車進站的時候不扶任何把手,就好像長在公交車上一樣。
他大學是學得鳥類學,並不是說他真的對鳥類很有研究,只不過當年只有鳥類學有多餘的名額,而大學裡也沒有他想學的共產主義戰鬥學,他交往過幾個女朋友,都是普通身世的女孩,並不太合他的意,因為她們身上的香水味總是很難聞並且對於他的社會主義理想不太感冒。她們想去的地方都是美國,而不是古巴。
後來他終於遇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一個叫做瑪麗的女孩,這個女孩臉上有些雀斑,但身材還算可以,關鍵在於她和他有共同的理想,並且都是一個出生在資產階級的無神論社會主義者。後來他們之間出現了一些分歧,比如馬修後來變成了一個完全的和平社會主義,不再熱衷於暴力革命,而熱心於爭取所有弱勢群體的權益,比如黑人,窮人,女人,殘疾人,貓,狗,或者鯊魚什麼的。而瑪麗則偏向於達爾文主義,最讓她激動的一個詞是愛國主義,鹿島戰爭的時候她甚至想偷偷跑到前線,直到她在醫院看到了一個在前線被炸掉半邊臉的傷員才作罷。
對於這一點,她的解釋是自己並不是膽小,而是因為那人太臭了,沒有想到政府居然讓為自己流血的士兵發臭,不肯為前線士兵發迪奧香水的的政府不值得自己保衛。
雖然分歧這麼大,但他們最終還是走到了一起,這一點都不奇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商標,就像古奇和香奈兒一樣,但他們常常在同一家商場販賣,因為他們本質上都是一樣的。
他們倆在各種社會活動中混跡了很久,突然對巨鳥產生了興趣。並不是因為他們都是學鳥類學的,他們甚至連一次C都沒有拿過,只是一個自稱在BBC做過十年自然攝像師的傢伙偶然間對他們談論起安第斯神鷲。他對他們說這種巨鳥臂展可以達到10米以上,飛行起來可以穿入雲層,輕輕鬆鬆就能飛行幾百公里,現在由於生態環境的惡劣,它們已經遷移到了海上,白天躲在海島,夜晚飛行上千公里到陸地覓食,它們的眼睛甚至可以看到夜裡幾十公里以外跳舞的蜜蜂。
他們倒不是關心一隻鷲為什麼要在夜晚看一隻蜜蜂,他們關心的是那個傢伙說如果有人能拍到它們在海上飛行的照片,那可就出名了,至少當年的普利策獎肯定是沒跑了。
至於為什麼沒有人拍到,那是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私人飛機,也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他——唯一一個知道安第斯神鷲蹤跡的人。
私人飛機對於別人也許是個難事,但對於馬修和瑪麗可就是小事一樁,他們和其他富家子弟一樣,大學沒有好好上,但開飛機打馬球一類的活動倒是玩得很溜。
要不然和家裡人聚在一起的時候玩什麼呢?總不能像窮人一樣打撲克吧。馬修說道。
於是馬修和瑪麗花了兩萬美元買了攝影師口中的飛行軌跡,然後在家等著那個攝影師送安第斯神鷲的照片過來,可是那個攝影師再也沒有出現過,連手機也停機了。
他們還是決定去碰一下運氣,反正剛才已經給父母打電話借到私人飛機了,於是他們開始往南太平洋出發——這是攝影師數完兩萬美元後提供的搜索範圍,雖然他們還是不知道安第斯神鷲長什麼樣子,但在空中能臂展十米的鳥,是個瞎子都能看到。
不巧的是,他們在飛出大陸三個小時候後,就錯誤地跟上了一隻黑領鷹,等他們發現其實這傢伙最多不超過2米臂展的時候,飛機出了問題,馬修覺得自己可以搞定這架飛機,但首先得把飛機停下來。
馬修最初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離人類文明很遠了,他的下方只有海島,他絕望地發現所有的海島都是原始森林,或者陡峭的岩石,根本沒有一處適合降落,瑪麗剛開始還勉強信任馬修,後來開始拋棄自己的無神論向自己能夠想得到所有神靈祈禱,再後來就只會尖叫了。直到黃昏的時候,馬修也徹底絕望了,因為他知道自己絕無可能在夜晚將飛機迫降到一個毫無光亮的海島上,但他們接下來看到的這個小島可以說是一個神跡,這個神跡讓他和瑪麗都立馬從無神論者變成了上帝忠實的擁躉。
島上面竟然有一條巨型飛機跑道,四周還有燃燒的火把,正是這些火把像指示燈一樣讓他們安全迫降下來,更加不可思議的是,火把背後還有幾十輛長滿藤蔓的衰敗的飛機模型,它們造型各異,囊括了許多種機型,只不過有的機翼是折掉的,收攏在機身上,像一隻畸形的鳥。
看吧這就是上帝創造飛機時的原型,然後順手塞進了萊特兄弟的腦袋裡。馬修對自己說。
馬修也開始閉上眼睛祈禱,但瑪麗又開始尖叫了,馬修轉過頭,他看見一個又黑又瘦的猴子蹲在樹上,那猴子手裡還拿著一隻粗大的削尖的木棍,眼睛一片血紅,死死地盯住飛機。
馬修拿出槍對著那隻猴子,開始大吼大叫,猴子彷彿聾了一樣,根本就沒有看他一眼,他慢慢地接近飛機,最終發出一聲怪叫,這種怪叫就像是一個被埋在地下幾十年的怪物重見天日時發出的聲音,然後它從樹枝上舉著木棍直接往飛機跳了過來,中間起碼有五米的距離。
在它離飛機還有那麼一點距離的時候,馬修開槍了,猴子的身體在槍聲中倒飛了出去,儘管馬修開槍時閉著眼睛,但子彈就那麼不偏不倚地打中了猴子。猴子在中槍的一瞬間扔出了木棍,木棍掉在飛機頂上發出咣一聲巨響。
過了很久,馬修才壯著膽子過去察看,回來後瑪麗問他看到了什麼,馬修說,那隻猴子臨死前一直咕嚕咕嚕地呻吟。
天亮後,馬修和瑪麗做出了一個偉大的決定,忍著惡臭帶著那隻猴子的屍體回到大陸,這也算是他們這次飛行唯一的收穫。
回去之後,動物學家解剖了這隻猴子,發現它的腦部已經在變異了,馬修興奮第問醫生是什麼意思,是不是什麼新物種,醫生說其實就是一隻腦部變異的猴子,不過已經很罕見了。他建議他們把這隻猴子做成標本,可以算是一次比較重大的生物發現了。
馬修和瑪麗這麼做了,後來他們還因此上了當地的報紙。
至於島上其他的猴子,在不久後也被現代人一鍋端了,他們和那塊石頭一起被關在動物園一個巨大的玻璃房子里,這個玻璃房子的屋頂不是玻璃的,這讓這群猴子很安心,因為他們不必害怕自己再看到自己不能仰望的鳥類,現在甚至連鳥也不用捉了,每天定時都有人來投食,動物園就是摩西指給他們的應許之地。
至於咕嚕,他和摩西一樣,在剛好能遙望應許的地方倒下了,不同的是,他成為了一個標本,永遠的屹立在南美洲最大的博物館裡面。
如果你現在去南美洲,也許你還能看到他。
本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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