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葯去醫院還是藥店更合算,幫你算算這筆賬
健康
01-04
國家發改委要求各級公立醫院在2017年9月底除中藥飲片外,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也就是說,現在到公立醫院所購買的藥品,就是醫院進葯時的價格,醫院不會在藥品上賺一分錢。
醫院是醫療機構,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需要來開具相應的藥品,很大程度上患者沒有自主選擇藥品的權力。而且醫院需要挂號費和診療費,這樣一來,總體價格與藥店差別並不是很明顯。但是我們鞍山市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公立醫院不收取挂號費,減少了患者的就醫成本。
公立醫院受限於統一招標和醫保目錄,不可能購進多種同類藥品,患者沒有更多的選擇。而藥店不存在這個問題,同一種藥品,可以有進口、合資、國產;藥品的規格劑量分類也更為細緻,患者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購買到更為適合自身需求的藥品。
對於我們平時常用,比如解熱鎮痛,防治感冒,外用消毒等等大部分的非處方葯(OTC藥品),在藥店購買更為方便。與醫院相比價格沒有相差很多,但是省去了醫院的就診流程,節省了大量的時間成本。而對於處方葯,直接在開具處方的醫生所在的醫院購買可以享受醫院的成本價格,也可以憑藉醫生處方在藥店購買更適合自己條件的同種藥品。當然,一些特殊藥品,比如鎮靜催眠的精神類藥品,零售藥店不允許售賣,就只能到醫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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