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貪官對社會經濟的調控作用
(圖文無關)
首先聲明:這不是一篇論文。
寫這篇文章的起因,是源於我與一個賣雞蛋的老農民一次短暫的談話。
那天,我看見一個買雞蛋的退休幹部在與一個賣雞蛋的老農民討價還價。
那個退休幹部一邊挑著雞蛋一邊發著感嘆:我上小學那時候,雞蛋才兩分錢一個,現在都七、八毛了。
那老農民反諷道:你就知足吧,如果不是咱國家出了那麼多貪官,這雞蛋價還不得一塊多一個。
我覺得奇怪,就蹲下來問那老農:你這話是什麼意思?難道貪官還有抑制物價的功能?
那老農民笑道:你不知道?前幾天不是又查出一個貪官來嘛,家裡存放現金四千多億,光點鈔機都累壞了幾台。
我說:這個消息是否準確,我們不清楚,但現在銀行實行了實名制,許多貪官都把錢藏在自己家裡倒是真的。
那老農解釋說:你想想啊,那一個貪官就私藏了那麼多現金,咱們國家有多少貪官,大家都心知肚明,那要有多少現金都沉澱在陰暗的角落裡,不能進入市場流通啊。如果不是有那麼多的現金不能進入市場流通,國家印了那麼多票子,這物價還不是像斷了線的風箏一樣往上躥哪!
我和那位退休幹部都不由地點點頭。你還別說,這老農說的還真有點道理。
那退休幹部分析著說:這貪官把錢放在家裡不僅僅是抑制了通貨膨脹,而且一旦被查處又都原封不動地收繳國庫。前不久不就有一個貪官為自己辯解說,他收來的錢一分也不敢亂花,現在全部被收繳,實質上他是在替國家暫時保存了這些贓款,不應當認定他有罪。
我說:前幾年就有律師會見被告後,從看守所里傳來一個笑話。說一個貪污幾十萬的局長,不知道自己可能會判幾年刑,就請號子里的犯人們先開庭審一下。當搶劫犯扮演的法官詢問被告局長,得知被告局長僅貪污了幾十萬的時候,盜竊犯扮演的公訴人大發雷霆,他指著被告局長罵道:人家現在貪污、受賄都是論億、論噸計算了,你小子才弄了幾十萬,丟你娘的八輩子人了,還好意思讓我們開庭審理?你這才是浪費我們的審判資源啊!這時詐騙犯扮演的辯護人拍著被告的肩膀說:兄弟,既然貪污、受賄幾千億都判不了死刑,你要干就干大的,老子好歹也是知名大律師,出場費最少也得兩千萬,你貪才貪幾十萬,讓老子咋好收你的律師費啊!
那老幹部聽了我的故事,沉思了一會兒說:我們國家的反腐制度設計真是高瞻遠囑,即能打擊犯罪,又能調控經濟。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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