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男子容留他人吸毒觸 犯刑法獲刑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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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原標題:容留他人吸毒觸犯刑法獲刑
近日,由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胡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獲一審判決。
被告人胡某的朋友包某吃完晚飯後,趁著酒勁找到在網吧上網的胡某,並向胡某提出想吸食毒品,得到了和胡某一起上網的羅某的同意。於是胡某三人就一起回到胡某租住的出租屋,期間包某給吳某打電話,讓其從隨州帶200元的毒品回來。吳某將毒品帶回後,胡某、包某、羅某、吳某四人在胡某的出租屋內輪流吸食吳某帶回的毒品,毒品吸食完畢後四人即離開了出租屋。後來,胡某與包某兩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胡某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其行為妨害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權,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胡某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法院故作出判決如下:被告人胡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轉載自:隨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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