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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最愛的事就好,其它都先去他媽的

/第31首//歌/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班上人互相傳著《淘氣包馬小跳》、《冒險小虎隊》,我是從那個時候愛上文字的。

那時候每天周末都埋在書店裡。一到書店就熟練的抽起書,窩在角落裡,一個下午能看兩本鄭淵潔的童話。店員並不喜歡我,因為我是那種典型的書店毒瘤——只看不買。

我從四年級開始寫東西,小時候常去的那家書店已經倒閉了很多年,而我斷斷續續,到今晚還在寫。

寫東西和表達應該是使人快樂的,這是我從小堅信的東西。

但仍然放棄過。

寫東西這幾年裡,最令我難過的一句話是:「其實也沒有很擅長寫作。」

沒什麼比配不起熱愛的事物更讓人沮喪。

而更沮喪的是,這句話不是別人說的,是中考後我對自己說的。

那時候中考成績慘淡,我媽說:「你別再寫了,寫了幾萬字、幾十萬字又怎樣,好好學習考個好大學吧。」

然後暑假的某天夜裡,我躺在床上,臨睡前告訴自己:「寫了這麼多年也沒有什麼名堂,那就算了吧。」

那就算了吧。

明知很喜歡,卻也深知不擅長的東西,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過。也許是有的,也許是有過然後不願意承認。

今晚我又聽到了這句話,她近乎輕描淡寫地說:「反正也沒有很能寫。」

然後我突然閃過很多幾年前,甚至這幾個月的畫面。

寫不出東西的時候,二十萬字簽約失敗的時候,我是很難過的,當一個熱愛寫東西的人自己說出這句話時,意味著她已經做好放棄的準備了。

我說:「其實,你挺能寫的。」

這並不是安慰,這是我發自內心的想法。在我認識的那麼多寫公眾號的人里,她是為數不多仍然在堅持自我表達的人。

晚上我問她,畢業後還寫嗎。

她說,得生活啊。

我說不出話。

不是想與不想,而是,得生活啊。

那一刻我覺得其實挺無力的吧,她寫過那麼多十萬加,到頭來還是說一句,得生活啊。

想靠寫點東西過日子,還是挺難的。

一年多前,我決定靠文字為生時,人們問我兩個問題,1為什麼,2可能嗎。

專業不對口,沒有任何的經歷和優勢,也大三了,突然間從零開始跑去寫東西,人們問我為什麼這麼突然。

每次聽到這個問題時(至今還有人問我),我都很想叼根煙,然後吐口煙霧,故作深沉地不說話。

只不過我自己清楚,突然決定繼續寫東西,只不過是因為不甘心,只不過是因為還想試一試。

我給自己找了很多理由,最能騙得過自己的一個就是,反正你專業學得爛,也沒什麼特長,做什麼都是從零開始。

這個理由給了我很多勇氣,我說那就試試,用一年的時間再試一次。

一年過去了,家裡人問我面試怎麼樣,為什麼不找工作。

我說,再給三個月,再試試,明年春天我會給你們也給自己一個交待。

春天,我不知道多少應屆生還在等春天。

自己一個人是能活下去了,但我爸媽始終在提醒我,我不是一個人,我還有雙親還有弟弟妹妹。

她也在等春天。

我一直不明白最近為什麼她突然這麼拼,原來是因為,她也在等春天,她也在抱著再試一次的念頭。

她說:「我沒辦法寫我不想表達的東西,說我經常寫愛情,是因為我就是想寫愛情。這是我的局限,我不夠專業。當這是我的工作時,當這是我用來生活的工作時,我的意思是,其實我也沒有很能寫,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在屏幕那頭我打了兩個我知道,我知道。

人們問過我第二個問題,可能嗎。

我不確定,所以這一年來我都有很努力地去找到讓它變成「可能」的方法。看數據,看書,模仿,研究,睡醒的第一件事是想今天寫什麼,怎麼寫,睡前的最後一件事是看看今天寫得怎麼樣。

不想用痛苦或者累去描述這個過程,因為累不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有一點點起色,能不能看到一點點希望。

能不能,向「可能」這件事情靠近一點點。

但這關乎方法,也關乎信念。

別放棄,別放棄。

我知道她想告訴我的是她有可能會就這樣算了,但「可能」的意思就是,事情還會有轉機。

她今晚還說:「其實想想挺好玩的,像我這種想太多的人,怎麼能想到有一天,想太多也能讓那麼多人喜歡我。」

所謂的那麼多人,是指讀者。

我說她傻子,然後啊了一聲,說我要去寫稿了。

再然後,就寫了這篇推文。

寫東西和表達應該是使人快樂的,這是我從小堅信的東西。

但生活一向來不是簡單的1+1,你要考慮很多東西,你要考慮居住城市的消費,你要考慮你的精力,你要考慮你的家人。

於是有些東西反而變成了火焰,好看卻燙手。

夠厲害的人可以驅使火焰,不夠厲害的人只能遠遠看著,或者被灼傷。我們都希望自己是前者,可很多時候,未必如此。

可我們也始終捨不得就這麼走掉了,一步三回頭以後,突然又跑向了那堆火焰,說再試一試啊,還有一年,還有三個月,等明年,等春天。

Dear Jane有首歌叫《無可避免》,唱給喜歡的人聽。

但喜歡一件東西和喜歡一個人有時候是一模一樣的。

它唱:「回顧共你遇到過的,花光一晚也未夠,燃燒了燦爛換來平淡,像煙花的花瓣。」

寫東西和表達應該是使人快樂的,應該是美的,這是我一直以來,用骨子去堅信的東西。

是得生活啊,可是有很多時候,我是說很多時候,遇到喜歡的東西,美的東西,也是無可避免的。

我知道得繼續生活,但再給我點時間,讓我變得更厲害,讓我學會如何驅使那把火焰。

再給三個月,再等到春天。

別放棄啊。

再試試。

去他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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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寫歌,偶爾也寫寫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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