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戎:中國是否存在國家分裂風險?|文化縱橫
原標題:馬戎:中國是否存在國家分裂風險?|文化縱橫
? 馬戎/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
[導讀]近年來,中國的民族問題日益引發國內外關注。馬戎先生基於數十年來對中國民族社會學的研究,提出21世紀中國應始終保持憂患意識,在歷史、當下和未來的三重語境中,認真反思既往民族政策,思考有效的民族構建思路,進而避免因民族問題而引發國家分裂的風險。本文代表了當前有關民族問題諸多討論中的一種重要觀點,或對我們深入理解民族問題有所助益。特此編髮,以饗讀者。
▍國家分裂的機制和要素
一個政治實體如發生國土分裂而成為兩個或多個新國家,其原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外敵軍事入侵的結果,敵國使用武力強制分裂一個國家,吞併它的部分國土或在其部分國土上建立一個服從自己的傀儡政權;二是國家內部一些地區的部族群體首領要求自治獨立,通過內戰(通常有他國的支持)或政治妥協達到國家的正式分裂。
那麼為什麼一個國家內部會有一部分人口在群體領袖的號召下要求在自己聚居的部分國土上建立獨立國家?為什麼一個國家會出現領土分裂和國家解體?大致歸納起來,發生這樣的情況通常需要三個必要的前提條件或基本要素。
第一個條件,就是這部分國民認為自己不再從屬於這個國家(甚至認為自己群體從來不屬於這個國家,只是歷史上因外在強制力使本群體被迫接受這一地位),他們在政治從屬觀念上和文化觀念上(語言、宗教、歷史族源等方面)不認同這個國家的主流群體,自認為是一個具有特質並相對獨立的群體。
第二個條件,就是這個群體的聚居地(也許是歷史延續下來的傳統居住地,也許是集體遷移後逐步形成的聚居地)在國家體制中形成了相對獨立的行政區劃單元,在這個群體和一個地區之間發展出相互對應的關係,這個群體已把這個地區認作是本族群的「固有土地」(領土),在條件適宜時便以這個聚居地作為爭取政治獨立的地理空間。
第三個必要的前提條件,就是在這部分群體中已經形成自己的領袖人物(群體)即政治和文化精英集團,這些人積極構建本「部落」或「民族」的政治歷史,總結歸納本「部落」或「民族」的共同祖先和文化特點,強調本群體成員與其他群體成員的差別和人口邊界(「誰是我們,誰是他們」),發掘和謳歌本「部落」或「民族」的歷史英雄人物,強調本群體與聚居地之間久遠和牢固的歷史聯繫。這些精英人物通過以上步驟逐步構建和加強本群體民眾的政治與文化認同,逐步把本群體民眾凝聚和組織起來,聯絡境外勢力使本群體的「民族自決運動」國際化,與執政當局開展政治談判或組織游擊戰爭,創造條件推動獨立建國的社會運動。
獨立民族意識、「領土」、群體領袖,是民族主義獨立運動的發動和取得成功的三個基本前提條件。在導致國家分裂的這三個必要條件中,獨立的「民族」意識是最重要的前提條件。只有當一個群體中由歷史延續下來的「群體」認同(氏族、部落、血緣集團、帝國臣民等)轉變為現代「民族」(nation)意識時,這個群體的傳統居住地才可能被視為「本族領土」,群體的代表人物才會以「民族領袖」的角色領導社會政治動員,以「民族解放」和「民族自決」為旗幟來激發群體內部凝聚力並爭取國際社會的同情與支持。在整個20世紀,除外敵入侵強行割地的威脅外,各國政治分裂的主要威脅來自國內一些群體的「民族獨立運動」。
▍現代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
那麼,這種現代「民族」意識又是如何出現的?這就必須從近代起源於歐洲的「民族主義」運動說起。西歐近代的工業革命和「民族」(nation)理念的出現,是人類政治史上劃時代的大事。西歐是民族主義運動的發源地,建立起一系列「民族國家」來替代傳統封建王權國家,以共和理念和公民權為基礎建立了新的政治實體。「民族自決的要求,是在資產階級革命進程中發展起來的,是與自由、平等、博愛的所謂『普遍人權』思想相聯繫的」。現代「民族」是替代中世紀「君權神授」封建世襲體制的新型的「法律和政治共同體」。
「民族」理念一旦在群體中萌生並傳播,就必然會推動這一群體產生追求以「民族」為單元建立獨立「民族國家」的政治運動,而且正如安東尼·史密斯所總結的,「領土」要素是「民族」構建中不可缺少的。「民族主義認為人類自然地分成不同的民族,這些不同的民族是而且必須是政治組織的嚴格單位」。「各民族是由上帝所安排的相互分離的自然實體,因此最佳的政治安排的獲得是當每一個民族形成了獨立的國家的時候」。
當歐洲出現以新興「民族國家」為主導的現代政治格局和國際秩序後,受到衝擊的其他地區政治實體也開始仿照西歐「民族國家」的形式,即在原有疆域範圍內,努力把本國統轄下的各群體整合成一個現代「民族」,推行統一的文字,強調各群體間的共性,構建共同的「歷史記憶」,在各群體中建立共同的政治認同和文化歷史認同,以便使各群體所有成員都能夠認同和忠誠於這個新的「民族」(nation)。無論是以傳統部族帝國(如中國的清朝)還是以殖民地(如英國統治的印度)為基礎,這一國家政治轉型都必然要經歷這一個以現代「民族」理念重建社會共同體的「民族構建」(nation-building)的政治歷史過程。由於這些國家缺乏現代工業化經濟基礎和政治思想基礎,它們的「民族構建」只能是對西歐政體形式的被動模仿,在此基礎上重新整合而成的國家與西歐原髮型的「民族國家」(nation-state)之間存在著認同基礎的重大差別。
在歐洲出現民族主義運動後,「民族解放」和「民族自決」已經逐步成為各國民眾和知識界普遍接受的政治理念。特別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民族自決」已經成為從現有國家分裂出去的合法性原則。傳統封建帝國統治下的任何一個群體,如果自認為是一個獨立的「民族」並獲得國際社會的某種承認,都存在通過「民族自決」獲得政治上獨立建國的可能性。在帝國主義的海外殖民地,如果當地土著群體在總人口比例中佔大多數並自認是一個「民族」,也有權利通過「民族自決」從殖民宗主國獲得獨立。
「民族自決」原則也得到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贊同,馬克思在1878年曾說:「必須在運用民族自決權原則的基礎上,並通過在民主和社會主義基礎上恢復波蘭的辦法,來消除俄國佬在歐洲的影響」。列寧在1902年即提出「承認國內各民族都有自決權」,在1914年更明確提出要「無條件地、堅決地維護每個民族的政治自決的權利,即分離的權利」。
從理論上講,只要一個群體的精英集團自認為本群體是一個「民族」,同時這個群體也被本國政府、外國政權承認為一個「民族」,那麼,無論是根據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傳統的「民族自決權」理論還是根據列寧的馬克思主義「民族自決權」原則,這個「民族」都有權利通過「民族自決」來建立獨立主權國家。它的精英集團會努力在本族民眾中傳播獨立「民族」和「自己疆域」的意識,並以「民族自決」為旗幟推動民族主義運動,爭取建立獨立的民族國家。這樣的民族主義運動在整個20世紀都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所以「民族自決」在21世紀仍是一個群體從現有國家分裂出去的主要手段和合法性的主要來源之一。如俄羅斯的車臣、喬治亞的南奧塞梯、前南斯拉夫的科索沃和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人,都以「民族自決」作為爭取獨立的法律依據。
▍21世紀中國面臨的最大風險是國家分裂
(一)對新中國「民族構建」整體過程的反思
當前中國存在的民族問題的主要癥結,就是1949年建國後承襲了斯大林「民族」理論和類似蘇聯的民族制度和民族政策,把「民族」這個核心概念定位在56個「民族」這一層面,其客觀結果是架空和虛化了「中華民族」。以梁啟超的觀點,這樣一種「民族構建」的方向強化了(漢滿蒙回藏等)「小民族主義」,而淡化了「中華民族」這個「大民族主義」。如參照費孝通的「多元一體」理論,這一思路則強化了「多元」而弱化了「一體」。其結果使新中國扭轉了20世紀初開啟的「民族國家」的構建方向,參照蘇聯模式建成一個類似蘇聯的「多民族聯合體」。
根據新中國憲法「總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在自治形式上為各少數民族建立的是「區域自治」,不是蘇聯式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而且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但是除此之外,新中國成立以後政府主導的民族理論(「民族定義」)、區域自治(設立以「民族」為主要原則劃定並以「民族」命名的「自治地區」)、民族政策(嚴格的「民族身分」制度、系統培養民族幹部、實行民族整體優惠政策等)等等,都與蘇聯模式有很深的淵源而且內容大致相似。
概括地說,我國的「民族理論」宣傳教育通過文件和媒體在持續強化各「民族」的民族意識,政府為每個「民族」設定的「自治地域」把「民族」和一個具體行政地域聯繫起來,政府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教育在我們的學校里系統地培養出作為本民族代表人物的「民族精英」群體。這樣,就為中國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分裂預備了三個必要條件。這就是近年來在中國一些地區出現的民族關係問題和民族分裂思潮的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基礎。有了這樣的基礎,民眾日常生活中出現的經濟、文化、社會議題,也很容易被引入「民族問題」的框架內,作為民族問題被高度「政治化」,從而脫離解決問題的正常軌道,反而使少數族群在當代中國社會的合理利益訴求被扭曲,不能得到及時解決。
回到本文的題目,我們必須指出,中國在21世紀可能面臨的最大風險就是國家分裂。中華民國一度堅持「中華民族是一個」,以此為基礎構建「民族國家」。1949年後中國識別出56個「民族」,把中國建成一個「多民族國家」。因此,正如清末和民國初年的局勢同樣,中國在21世紀依然面臨著兩種選擇:一個選擇是回到以「中華民族」作為民族單元的思路,把現有的56個「民族」改稱為「族群」,構建一個類似美國、印度那樣的「多族群民族國家」(a multi-ethnic nation state)。另一個選擇就是繼續堅持現有「民族」理論、制度和政策。我們不得不說,看到蘇聯和南斯拉夫解體的前車之鑒,假如繼續堅持現在的思路和做法,中國在未來始終存在著以現有的「民族」為單元分裂的風險。
在中國的56個「民族」中,有些人口較少、居住分散的群體從來沒有獨立的政治要求也不認為這樣的分離運動具有可行性,但是一些人口規模大、高度聚居、歷史上曾經建立過相對獨立政權的群體,他們的精英集團在內外「民族理論」的指引和外部反華勢力的鼓勵下就有可能出現民族主義思潮和獨立的訴求。當前在政府的嚴格控制與打擊下,這些訴求表現得相對隱蔽。我國存在的真正的民族分離主義隱患,並不在於那些實施恐怖襲擊和製造街頭騷動的極少數暴力分子,而在於部分少數民族幹部與知識分子隊伍內心中以斯大林民族理論培養出來的現代「民族」意識,加上現有的「區域自治」制度和少數民族幹部的特殊培養機制,這就使我們對中國出現國家分裂的風險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一直處在體制改革的摸索過程之中。城鄉所有制的改革使市場經濟機制已經在許多領域取代了計劃經濟體制,勞動力市場和大量流動人口的出現,教育-醫療-住房體制的改革,這些體制改革已經在深層次上改變了中國社會的原有結構和調節社會矛盾的機制。在這一過程中也出現許多新的社會問題與社會矛盾,如快速城市化和發展房地產同步的城市改造中出現的對民眾利益的損害,追求經濟指標過程中對環境保護的忽視,大學畢業生自行擇業給少數民族學生帶來的就業困難,中央企業開發地方資源的利益分配是否合理,本地人與外來者群體之間的就業競爭,官員的腐敗與脫離群眾,司法和城管部門的野蠻執法,等等。應當說,以上這些問題大多是全國各地普遍存在的矛盾,漢族地區也發生了不同規模的「群體性事件」,中央一直在積極努力設法逐步解決這些問題。
建國60年來,我們已經培養出一大批少數民族幹部。通過黨和政府多年的教育培養,大多數人在政治上是可靠的,在遇到民族地區出現以上社會問題與矛盾時,能夠從全局出發,積極協調解決這些矛盾,同時堅決與極少數分裂分子作鬥爭。但也有少數人總是從「民族利益」的角度來看待這些矛盾,把對一些社會治安問題、就業問題、資源和利益分配問題的解讀為「民族問題」並加以「政治化」,他們不是以理性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眼光來分析這些問題的解決途徑,而是情緒化地捍衛「民族利益」,忘記了本民族利益與國家利益在根本基礎和長遠發展上是完全一致的。有些年輕人在遇到求學和就業困難時,容易情緒化並受到境外宣傳的影響,需要及時進行教育和引導。只要政府各項工作真正做到位,使少數民族的各項權益切實得到保護,這些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
同時,我們切切不可忘記,多民族國家主體民族的「大民族主義」同樣是國家分裂的重要原因。蘇聯解體的首倡者是俄羅斯聯邦,正是俄羅斯議會率先通過的《主權宣言》「改變了遍及所有共和國的民族主義衝動的性質」。在漢族中存在的「大漢族主義」及其對我國民族關係造成的危害,同樣會激化民族矛盾,其實際後果也可能引發民族衝突並最終導致國家分裂。《憲法》中提出的「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在今天具有特殊的警示意義。
(二)代際更替使建國初期的民族關係發生變化
建國六十年來,中國民族關係總體來說大致和諧。這與中國的基本國情(兩千多年歷史的大一統國家、廣泛的民族混居和族際融合、漢族佔總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漢族在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佔有優勢)及各項具體政策(中央政府對少數民族的扶助與優惠政策)的實施效果相關。
「代際更替」是社會學、人口學分析社會結構、社會矛盾演變的一個重要視角。建國初期我黨在少數民族地區普遍開展了「土改」和「民主改革」運動,得到翻身解放、無償分到土地的那一代少數民族民眾從內心感激共產黨和中央政府。今天我們到西藏或新疆訪談70歲以上的藏族或維吾爾族老人,他們對「土改」的記憶和對毛主席、對中央政府的樸素感情依然令人印象深刻。同時,50年代來到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漢族幹部的政治素質、政策水平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也成為了當時凝聚民族團結的有力紐帶。
但是,自80年代「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影響開始淡化,現在少數民族地區的「80後」和「90後」從他們懂事時聽到的主要是「文革」時期的冤假錯案和寺廟破壞,他們在青少年時期就沒有能夠建立起對中央政府和黨的深厚感情,現在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最切身的感受就是就業難和生存難。由於漢語水平低和就業技能弱,他們在與內地來的漢族農民工和漢族大學生競爭時常常受到歧視和排斥,因此他們很容易把自己的生存困境與族際差異聯繫起來,這就使西部地區少數民族的民生問題與民族隔閡疊加在一起,從而使西部地區的民族關係更加複雜化。而目前我國的幹部隊伍在政治素質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方面,也與建國後50年代從革命戰爭中鍛鍊出來的那一代幹部無法相比。建國60年,無論是少數民族民眾還是漢族幹部都出現了「代際更新」的現象,20世紀50年代在政府和少數民族民眾之間建立起來的傳統感情紐帶也必然出現變化。
一些解放初期投身民族工作的老同志們總認為我國目前的民族關係應當是比較好的,這一結論主要來自他們根據自身對20世紀50年代良好民族關係的親身體驗所得到的印象和經驗。由於年齡原因,近20年來他們已不可能親自深入基層作社會調查,他們保持當年的印象和結論是非常自然的。另外一些長期學習和宣講馬列主義民族理論的學者,由於自身知識結構的限制,對社會基層民族關係在近20年的變化和境外民族主義/族群關係的研究成果了解不多,他們堅持教材宣講的馬列主義民族理論,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三)其他多種族/族群國家「民族構建」經驗的比較
眾所周知,世界其他一些國家如美國和印度,國民中也存在許多不同的種族和族群,存在不同的宗教和語言群體,但是它們進行「民族構建」(nation building)的目標就是把所有的群體整合成一個共同的「民族」(nation),把這些群體稱為「族群」(ethnic groups),並在「文化多元主義」的旗幟下保存和發展各少數族群的文化特徵和風俗習慣。全體國民共同的核心認同(identity)是「民族」而不是「族群」,強調的是國家憲法和國民的公民權,而把種族、族群之間的差異主要視為文化差異,不認為也不允許各族群有自己特殊的政治權利。
在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博士「我有一個夢」的著名演說中,他為黑人爭取的並不是任何「優惠政策」或特權,而是與白人真正平等的公民權利。美國以公民權為核心的政治認同建構,可以看作是把族群關係「文化化」的思路。雖然美國的種族矛盾在歷史上一度非常尖銳,現實中黑人的整體處境仍需改善,但是在強調種族平等、強調公民權的積極引導下,種族偏見和歧視正在逐步減弱,有黑人血統的奧巴馬以絕對優勢當選美國總統即是一個明證,他的選舉口號是為全體美國國民謀利益,決不帶任何種族色彩。
同樣,尼赫魯總理在印度獲得獨立後最關注的事業就是如何淡化各群體之間因體質、語言、宗教、種姓差異而帶來的認同衝突,全力構建「印度民族」(Indian nation)。這一把種族、族群差異「文化化」並以此淡化種族矛盾和政治衝突的思路,在美國、印度等國的實踐大致是成功的,也值得「多民族」的中國借鑒。
正是在這樣的思考下,我提出把中國的民族分界、民族身份「文化化」也就是「去政治化」的思路,建議保留「中華民族」的概念,並重新開始「中華民族」的「民族構建」,以「中華民族」為核心認同建立一個全體中國人的「民族國家」,同時把56個「民族」改稱「族群」(簡稱××族),在這樣的概念框架下強化中華民族的「民族意識」,逐步淡化目前各「民族」的「民族」意識。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加強中華各族群之間的相互認同,共同凝聚起來,以一個民族即中華民族為單元來面對和參與世界各國間的激烈競爭。在這個過程中,一些依然保留了「部族國家」中傳統意識的群體,將會過渡轉變為現代「公民國家」的國民,那些長期以來接受了本族是「民族」的少數民族幹部和知識分子,也需要一個理解和適應的過程。毫無疑問,這將是一個漫長和需要足夠耐心的歷史發展過程。
▍必須以對國家和民族高度負責任的態度來思考中國的民族問題
(一)如果說中國未來有可能出現國家分裂,這是不是「杞人憂天」?
首先,我們在文章開頭時提出了國家分裂的三個必要的前提條件和要素。通過我們對俄國和中國這兩個國家百年「民族建構」歷程的分析與討論,我們對這三個條件在俄國的沙皇俄國-蘇聯時期、中國的清末-民國-人民共和國時期各自的起伏消長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可以說除了某些憲法條文(蘇聯規定各共和國有權獨立)和國體制度(蘇聯是加盟共和國,中國是「民族區域自治」)在形式上的差別外,在民族基本理論-民族單元的劃分層次、民族-地域關係、民族幹部這三個方面的核心概念、基本邏輯和操作方法上,新中國與蘇聯沒有本質的差別。
蘇聯在1991年突然解體是一件眾所周知的歷史事實,大家容易忽視的另外一個事實是:直至事件發生的前夕,無論是蘇聯學者、中國學者還是西方學者,都沒有人對此做出任何預測或警告。假如之前有蘇聯學者提到蘇聯解體的可能性,也可能被嘲笑為「杞人憂天」。這第二件事實,更應當引起我們的思考與回味。
我們不妨回顧一下當年蘇聯領導人對解決民族問題的充分自信。1961年赫魯曉夫在蘇共二十二大宣布蘇聯已經「解決了人類世世代代所關心的而在資本主義世界直到今天仍然是尖銳的一個極其複雜的問題,即各民族之間的相互關係問題。……在蘇聯形成了具有共同特徵的不同民族人們的心的歷史共同體,即蘇聯人民」。1972年勃列日涅夫宣布蘇聯的民族問題「已經解決了,已經徹底和一勞永逸地解決了」。1987年戈爾巴喬夫宣稱「如果我國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民族問題,那就不會有今天的蘇聯,……在連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也沒有消除族際怨仇這個背景襯托下,蘇聯是人類文明史上真正獨一無二的典範」。
但是,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如果在蘇聯的各民族之間並不存在隔閡和裂痕,那麼即使出現社會動蕩和意識形態的重大爭論(如伊朗的宗教革命或緬甸、泰國的軍事政變),蘇聯也不至於以加盟共和國為單元發生國家分裂。那麼,今天我們當中誰敢有這樣的自信,堅持說在蘇聯發生的那一幕絕對不會在中國的土地上重演呢?
從理論上講,只要一個群體被本國政府、外國政權以及本群體精英集團認定是一個「民族」,那麼,無論是根據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傳統的「民族自決權」理論還是根據列寧的馬克思主義「民族自決權」原則(「無條件地、堅決地維護每個民族的政治自決的權利,即分離的權利」),這個「民族」都會非常自然地萌生出通過自決建立獨立民族國家的願望。所需要的,只是一個具有適宜的內部和外部條件的時機而已。
假如我們對中國的「民族」框架不做調整,仍然堅持以56個「民族」作為「民族構建」的基礎,培養並加強各少數民族的民族意識,不斷強化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繼續在「民族學校」體系中培養代表本「民族」利益的「民族精英」,同時各級政府在工作中沒有對少數民族民眾的各項權益給予切實的保護,那麼,民族主義潛流將會一直存在。「對於一個具有古老文明但是在近代被動接受外來『民族國家』政治體制的多族群大國來說,在政治認同、行政體制、文化傳統、經濟發展這四個方面的整合實際上是不可或缺的『補課』。只要這些必要的『補課』工作沒有完成,國家分裂的前景就像希臘神話中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一樣,始終懸掛在人們的頭上」。
(二)蘇聯學術界在國家分裂風險預警方面的嚴重失職
蘇聯之所以出現國家分裂,我認為蘇聯的學術界、特別是研究民族問題的學者們是應當承擔某種責任的。只要他們深入社會基層,只要他們與少數民族幹部和民眾交談,他們是不可能看不到存在於各民族之間在權力和資源分配、經濟差距、語言政策、文化宗教差異等方面的問題,不可能看不到在遷移、通婚、居住格局等方面存在族際隔閡和衝突,他們也不可能看不到這些隔閡和矛盾正在不斷積累和加深。但是,在蘇聯的政治體制下,他們卻因為對個人安全和升遷的考慮迴避與政府官方話語發生衝突,從而導致蘇聯學術界在民族問題上的「集體失語」和集體失職。
連戈爾巴喬夫都看出了這一點,他在《在蘇共中央全會上的報告》中曾嚴厲批評蘇聯民族理論界:「我們的理論界欠了民族關係的實踐很大一筆債。我這裡指的是沒有充分研究與國家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民族政策的一些問題。同志們,要知道,我們的一些社會學家不是對民族關係的一些實際現象進行客觀的研究,對實際的社會經濟過程和精神過程這樣一些十分複雜,實際上也是矛盾的現象做出分析,而是寧願長時間地寫帶有『頌揚』性質的論文,這些論文更像是美好的祝酒詞,而不是嚴肅的科研報告,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一位研究蘇聯的中國學者指出,「這種體制最大的特點是沒有人敢於承擔責任和缺乏長遠考慮,蘇聯整個的官僚體系中的人都想的是,『我死以後哪怕洪水滔天』,絕對不能『前人種樹後人乘涼』。斯大林種下的民族惡果已成為一個『燙手的山藥』,直至形成與『民族政策有關的所有事物』都患有一種『敏感症』,所有的人都以自我蒙蔽的辦法假裝它不存在。官僚集團一致的做法是『繞著走』,不去碰它、不去變動它,守住舊攤子,保住烏紗帽。上世紀七十年代的說法是:『蘇聯是發達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和諧平等』」。
正是由於蘇聯的民族理論界長期以來迴避現實社會中的民族矛盾,採取明哲保身的態度,唯上,唯書,只會附和官方話語,這就使得蘇聯領導人和整個蘇聯社會對本國民族問題的潛在實質和演變趨勢完全沒有察覺,處於麻木不仁、混混厄厄的狀態。一旦民族主義的大潮迎面撲來,必然陷於驚慌失措、回天無力的狀況。1990年戈爾巴喬夫承認「我們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民族問題)的意義,沒有及時看到這其間所包藏的危險性,……我們對發生的一切毫無準備」(1990年7月3日《真理報》)。他覺悟得確實太晚了,但是蘇聯政府供養了那麼多的教授學者們,他們在此之前又做了些什麼呢?
正像解體前蘇聯政府官方話語一直宣稱蘇聯民族關係已徹底解決一樣,長期以來我國官方話語也一直強調「中國的民族關係是世界上解決得最好的」,甚至堅稱2009年烏魯木齊發生的七五事件「不是民族問題」。這也不免使我們回想到蘇聯解體前的官方話語,當年蘇聯領導人在「捍衛馬列主義民族理論和捍衛蘇聯共產黨在民族問題上的偉大成就」時,同樣也是這麼信心十足,口氣堅定,不容置疑。
近幾年,我國的民族理論界針對我提出要反思我國民族理論與實踐的建議發表了多篇批判文章。其實,提出對建國以來的民族理論和實踐進行反思,並不是要簡單否定當年的做法。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在許多領域以蘇聯為師,學習蘇聯,這是當時歷史條件下的必然選擇,正如我們不能簡單否定50年代的農村集體化和城市經濟國有化一樣,因為蘇聯畢竟提供了一條在當時看來是相當成功的建設與發展道路。但是隨著時代和社會的發展,情況變化了,中國及時調整了制度與政策,在農村推行家庭承包制,在城鎮轉為所有制多元化,這些政策調整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社會與經濟的發展。後30年的改革開放不一定需要把它與前30年的實踐對立起來,前30年仍是我們摸索在中國國情條件下建設社會主義的寶貴實踐。
在民族問題上也是同樣,今天我們提出「反思」也不是要否定過去的工作。我們充分尊重歷史,但我們決不能無視現實。如果60年前奠定的民族理論不能夠很好地解釋當前中國社會在民族關係中存在的各種現實問題,我們為什麼就不能以「與時俱進」、「實事求是」的態度來對50年代以來的民族理論與實踐進行反思呢?如果誰也不敢擔保中國絕對不會出現蘇聯解體那樣的前景,我們現在來討論中國民族關係存在的問題,不也是極力避免不再重犯蘇聯學術界在國家解體前「集體失語」的尷尬處境嗎? 我們對於不能完全排除的風險考慮得周到一些,做事更加謹慎一些,有什麼不好呢?
(三)俄羅斯聯邦「民族構建」的最新動態
國家解體對全體蘇聯人都是一個毫無預感的巨大衝擊。有6000萬人生活在本民族行政地域之外,其中有2500萬俄羅斯人,解體後各民族成員被迫跨境遷移和國家之間的領土及財產糾紛使這些新國家面臨著種種困擾。而且聯邦體制中的第二層(自治共和國)又掀起第二波的分裂運動。因為「在蘇聯的國家政治制度里,種族民族主義已經被機制化了,也就是說,國家的領土和所有的人口都已經按照種族逐一安置就緒。當年認為這是唯一正確的聯邦制,把它和資產階級的地域聯邦制對立起來。但實際上,在蘇聯確定的聯邦製為這種種族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態和心理提供了給養。如果這種狀況得不到改變,俄羅斯作為一個多民族的聯邦制國家,說它有可能重蹈蘇聯的覆轍恐怕不是危言聳聽」。
因此,獨立後俄羅斯聯邦國家領導人面臨的最迫切的任務,就是如何在蘇聯時期的「民族理論」上進行轉向,在新的方向上啟動「俄羅斯聯邦」的「民族構建」進程。1997年俄羅斯聯邦正式廢除自1934年開始的公民身份證中標誌「民族成分」的內容。特別需要關注的是,「俄羅斯聯邦成立以來,俄國政治語言中發生了一系列變化。這裡包括:提出了建立『統一俄羅斯國家民族』、『公民民族』、『政治民族』概念;以及俄羅斯民族、韃靼等轉變為俄羅斯族裔民族、韃靼族裔民族等等。也就是說,在俄國的政治語言中,俄國正在從一個多民族國家變成一個由多族裔民族共同組成的統一的俄國民族的國家:國家-民族。普京執政期間,在各種場合多次發出建立『俄羅斯國家民族』的號召。2000年,普京在就職演說中說:我們擁有共同的祖國,我們是一個民族。在2004年的就職演說中他提出:『我們克服了重重思想障礙,正在形成為一個民族,我們一定能夠逐步形成統一的民族』。普京稱這個民族為『俄羅斯國家民族』。……『俄國民族』成為官方政治語言的有力證明,是在2008年梅德韋傑夫在總統就職典禮,他講到:『剛才我向俄國民族宣誓』」。。
「最近幾年,俄聯邦民族學界採用了西方民族-族群研究的術語體系,在術語的使用上與西方基本一致。主要的變化有:一、增加了『族裔』、『族裔民族』的概念。俄國學者解釋說,『族裔民族』是『具有共同語言、文化、歷史命運、疆域和族稱認同感的』文化意義上的共同體。二、改變了原來對『民族』的解釋,突出了它『政治民族』、『國家民族』含義。如此一來,俄聯邦原來的120個『民族』(2002年人口普查結果),全部成了『族裔民族』。這個詞現在正在逐步被官方和學術界使用,也逐步開始被大眾傳媒接受。改變最大的是:原來的『俄羅斯民族』現為『俄羅斯族裔民族』,原來稱為『韃靼民族』的,現在是『韃靼族裔民族』,車臣民族改為『車臣族裔民族』等等。同時『民族』一詞只在表示國家民族,即『俄羅斯國家民族』時使用,與西方的『民族』概念完全一致。現在俄國學者已經開始使用『多族裔民族的統一國家』來替代蘇聯時代的『多民族的統一國家』提法」。
同時,「俄聯邦政府加強了國家的統一領導,建立了中央對地方『垂直』管理體制。將全國劃分7個大區,親自任命大區代表。區的劃分上與俄國軍隊的軍區幾乎重疊,各區有內務部隊的分部。中央還直接派駐審計代表,對各區執行中央預算和財政情況進行管理。並且規定,各州選舉產生的州長,要經過總統的任命,才能行使權力。……各議會政黨在競選綱領中,都公開表示贊成中央對地區『垂直』領導。……民族自治體在行政上被弱化,而行政區的作用得以加強」。這些措施顯示出俄羅斯聯邦政府正在努力削弱各「民族」與其「自治共和國」、「自治州」等地區之間的對應關係,淡化各「族裔民族」的「領土意識」。「統一俄羅斯黨領導人、韃靼斯坦民族自治共和國總統在互聯網上發表題為《多元一體》的文章,積極支持建設統一國家民族。他說:『多元一體』口號應該成為聯邦民族政策的戰略主導。統一俄羅斯黨贊成這個口號,因為它符合黨綱的哲學基礎,黨的工作的精神」。
痛定思痛,俄羅斯聯邦近年來在民族理論(「民族」定義)、民族話語體系和管理制度上實施的重要轉型,應當引起國內學者的高度關注。
(四)中國需要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精神指引下反思「民族」理論、調整民族政策
我國建國後宣傳的民族理論、設立的各項民族制度和政策作為官方話語已被人們熟知而且習慣,甚至衍生出某種既得利益。對這套官方話語提出反思,必然會有阻力。但是,我們必須承認,時代和社會正在不斷變化,列寧和斯大林創建的蘇聯已經解體,我們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與時俱進,跟上時代步伐。因此,我們應當通過對民族地區社會經濟變化的調查研究,通過對各民族認同意識演變的分析,並與其他國家的族群關係的理論探討和政策實踐進行比較,以實踐為尺度來檢驗和反思我國建國以來的民族理論和民族工作實效。
在這一討論過程中,所有的人都可以發表不同意見,彼此不扣政治帽子,這樣就可以在充分深入的學術討論中逐步達成共識,並根據新的思路來逐步調整我們的相關理論和民族政策。馬列主義之所以是真理,是因為它是來自社會實踐,能夠解釋現實社會並引導我們前進的方向,並不是因為這些觀點是某某人說的而稱為真理。1949年建國後我國許多制度和政策學習蘇聯,這在當時的國際形勢下是歷史的必然。我們充分尊重老一代革命家在革命和建設事業中的實踐,但是同時我們也不能迴避現實問題,而要與時俱進,根據時代的發展進行新的社會實踐。我們要在實踐中把握中國民族關係的最新動態,在調查中了解少數民族幹部群眾的真實思想,聽取他們的心聲,探討哪些做法既可以使少數民族廣大民眾滿意,同時又能夠促進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哪些觀點群眾願意接受,哪些做法客觀效果最好,這些都是只有通過工作的實踐才能找到答案。以人民為本,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
如果我們不把「民族」這個現代國際政治、現代國家理念中最核心的概念討論清楚,隨著族際交往的發展、隨著境外勢力的介入、隨著熟悉我國民國時代傳統民族關係人物的辭世,我國的民族關係在今後只會更加複雜與惡化。如果一旦中國出現民族分裂,所有的群體都是「輸家」,前南斯拉夫就是一個最觸目驚心的典型例子。我們必須讓大家都清楚地認識到:每個「民族」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與中華民族整體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只有在「民族」的基礎理論上想清楚,重新思考中國「民族構建」的新框架,逐步調整我國的相關制度和政策,努力使13億國民把「中華民族」當作自己最核心、最根本的認同群體,從根源和制度上排除國家分裂的任何可能性,這才是中國民族問題在未來的出路。
在我國的民族理論、基本制度做出必要的調整之前,國家的統一就始終存在著脆弱的一面。因此,中央政府對於任何重大的政治體制改革舉措,必須慎之又慎。蘇聯在存在嚴重民族關係隱患的條件下莽撞開啟政治體制改革,結果卻完全控制不住事態的發展,導致蘇聯領導人並未預期的國家解體。這一歷史教訓,我們必須時刻謹記。
▍今後應如何改善中國的民族關係
如果我們思考今後應如何對中國的民族關係進行調整,可以從幾個方面來進行探討。
(一)逐步對全體國民的「民族」意識定位進行調整。
1.討論和說明「民族」一詞的歷史來源和理性定位。
結合中國人從鴉片戰爭到抗日戰爭這一系列反抗帝國主義侵略戰爭的歷程,我們必須揭露,漢滿蒙回藏等被稱為「民族」源於帝國主義的陰謀。在現代公民國家的政治框架和話語體系中,中國的「民族」應當被定位於中華民族。中國正在建設一個公民國家和法制國家,這是中國未來「民族構建」的方向。在20世紀50年代以來被識別的56個民族,更準確的定位應當是相當於美國的「族群」(白人、黑人、亞裔、印第安人等),這些「族群」內部還可以根據族源、傳統居住地、宗教等因素因地制宜、根據自願要求進一步區分出「亞群體」,體現出不同群體的文化特徵(語言、宗教、習俗等)和歷史記憶(族源、祖居地等)。族群之間的差異,主要是文化特徵和歷史記憶的差別,而不是政治地位、權利義務的差別。無論各層次的群體怎樣劃分,現代公民國家的全體成員都是享有完全平等的權利的公民,是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前途的兄弟姐妹。而國家機關的「民族政策」則應相應地調整為如何保障具有文化特殊性的少數群體民眾平等地享有公民權的政策體系和操作方案。
需要特彆強調的一點是,中華民族是由歷史形成的56個群體的共同體,「中華民族」不等於漢族,「中華民族的文化」也不等於漢族文化,它不僅僅是56個群體各自傳統文化的總合,也是所有群體在歷史的長期交流融合中發展出來的具有「多元一體」特徵的文化。「中華民族」的「和」文化首先就表現為把各種不同的因素調和為一而又不失各自的特徵。歷史上中華各族之間的文化交流、族際通婚、經濟合作源遠流長,但是帝國主義刻意尋找中華各族的差異來把它們定義為「民族」,在20世紀50年代的「民族識別」中也是刻意尋找各群體的「異」而漠視他們之間的「同」。其實無論考古發掘還是民俗考察,我們都可以發現中華各族之間共享許多文化要素與形式,「在多元之上增加了一體的格局」,只是過去在尋找各族文化特徵時忽視了這些共同性。這將是今後學術界和文化工作者需要重新關注與耕耘的領域,中華民族是有共同文化基礎的,假如沒有文化認同作為基礎,政治認同是不牢固和無法持久的。
2.中央政府和主流群體(漢族)必須真誠關心、愛護和幫助各少數民族。
長期以來,由於漢族人口規模大、居住地域廣、教育和經濟發展條件相對優越,在學校教材中對各少數民族的歷史、文化和對中華民族發展所作的貢獻介紹得很少,並把各族之間的差異放在單線進化論的框架中加以解釋,所以在漢族幹部和民眾中普遍造成「大民族主義」心理和對少數民族的或多或少的偏見和歧視。這一點在近年大量漢族流動人口進入西部地區後更為明顯,對我國的民族關係帶來負面影響。
由於語言、教育條件等因素,一些少數民族成員在進入城鎮社會、爭取平等權利和發展機會時面臨許多困難和障礙。因此,在法律規定的平等權利之外,主流群體成員和各級政府應當以比對待漢族成員更多的愛心和熱情來理解、關愛和幫助他們。我們今天考慮要加強中華民族的「民族」意識,但是,如果我國少數民族幹部民眾在自己日常生活和發展過程中沒有從內心裡真正感覺到自己被當作一個大家庭中正常的兄弟姐妹,那麼,任何淡化少數民族「民族」意識的提議、調整原來民族優惠政策的做法不但不能起到加強凝聚力的效果,反而會引起他們的疑慮,起到相反的作用,他們努力捍衛自己的獨立地位也是非常自然的應激反應。
所以,民族理論、制度和政策調整的一個必要前提,就是中國的主流群體(即佔總人口90%以上的漢族)和各級政府真正克服心目中和工作中的「大漢族」心理,誠心誠意地關心和幫助身邊的每一個少數民族幹部、知識分子、學生、農民工、農牧民,處處為他們著想,努力解決他們面臨的各種實際困難,理解他們對保護自己傳統文化和語言的關切,尊重他們的宗教信仰和生活習俗,在平等相待之上還要更多一份設身處地和將心比心的關愛。由於漢族傳統上並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宗教信仰,各級政府和漢族民眾對一些少數民族(如藏族、維吾爾族)的宗教情懷應當持以一種更加理解和寬容的態度。由於漢族是一個單語社會,人們也容易忽視那些有不同母語並且要在一個多語環境中生存和發展的少數民族成員所面臨的挑戰和障礙,忽視他們在文化、教育發展方面的特殊需求。用溫總理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話,我們必須要「讓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各族群眾充分感受到祖國大家庭的溫暖」,同時還要讓少數民族民眾和精英在這個大家庭中真正享受到平等和尊嚴。只有這樣,少數民族才有可能在內心裡把「中華民族」當作自己的「家」,接受「族群」的認同定位並逐步融入這個民族大家庭。這是改善和調整中國民族關係最重要的前提,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難免少數民族精英和民眾對漢族和中央政府持有疑慮。
3.加強西部地區的基礎建設,改變現有的「族群分層」狀況。
中國西部一些地區少數民族民眾的發展條件和收入水平明顯低於沿海漢族地區,為了縮小中國整體社會經濟發展的地區差異和鞏固國家統一,「西部大開發」和中央-沿海省市對西藏、新疆等地區的重點扶助是完全必要和非常及時的。但是,這種扶助是中央政府和發達地區對偏遠地區建設應付的責任,在一個現代的民族國家,領土內所有國民都應當享受到大致相同水平的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如果這些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沒有在一定的時期內完成,西部民眾作為國家公民,是有權利向中央政府「問責」的:「都是中國領土,都是同一個國家的公民,為什麼沿海地區和城市的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和福利項目的水準和西部地區有明顯的差距?政府為縮小這些差距是否確實盡到努力」?從這樣一個高度來認識,那些因為中央和沿海省市對西部有重大投入、所以西部少數民族國民要對中央政府和沿海省市「感恩」的說法,完全是「本末倒置」的邏輯。西部民眾對這種說法表示反感,完全在情理之中。
從人口普查和政府統計數據來看,西部一些民族在教育、行業、職業、收入結構等方面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有明顯差距,以西方社會學術語講就是存在嚴重的「族群分層」。例如2000年藏族6歲以上人口「未上過學」的佔45.5%,遠高於漢族的7.3%;同年維吾爾族職業結構中「國家機關、黨組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只佔0.84%,低於漢族的1.72%;2008年南疆和田、喀什地區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為2070元和2627元,同年西藏自治區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為3176元,遠低於浙江、江蘇農民人均純收入的9258元和7356元。這些宏觀的結構性差距使階層矛盾與族群關係疊加在一起,必然增大族際隔閡和矛盾,需要在今後一個時期內通過教育事業的發展、對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儘快加以扭轉。
4.優惠政策的對象從「民族」調整為「區域」。
在一個國家的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革後,為了對一些特定群體進行扶助(對象可能是多數群體,也可能是少數群體),在一個過渡時期內,政府有必要實行群體優惠政策,以改善這些群體在教育、就業和收入方面的狀況,以達到對現有社會族群分層結構進行調整的目的。但是以現代公民社會的原則來看,這畢竟是一項不平等政策,也是多數群體不可能長久接受的政策,俄羅斯人對蘇聯體制的不滿即主要集中在這一點。國外許多研究都指出以群體為對象的優惠政策在不同族群成員製造出隔閡和矛盾,對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帶來負面影響,建議以區域扶助政策來代替族群優惠政策。「用地域而不是族群作為優惠政策的對象。……一般來說,地區發展政策和投資政策也許比(族群)優惠政策將更為有效地減少族群衝突」。
中國政府對各少數民族在許多方面實行優惠政策,這些政策在建國後的一段時期內發揮了積極作用,顯著提高了少數民族的教育及各項事業的發展,這是必須肯定的成績。但是需要關注的是,建國後實行的民族優惠政策是與當時的計劃經濟體制配套的,由於改革開放後在就業、資金和物資分配等許多領域已經由市場機制替代了行政主導的計劃體制,原來許多優惠政策實際上已經喪失了原有的力度,甚至已經失去了制度基礎和現實社會條件,變得有名無實。正是因為這些新的變化,我們必須考慮促使少數民族加快發展的新思路。
因此,我們必須在大量實地調查和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努力探討過去實施的民族優惠政策在未來的替代性辦法。從長遠發展的角度來看,只能靠通過提高少數民族的實際競爭能力才能真正有效地改善它們在族群分層結構中的地位。同時,長期對少數民族實行群體性優惠政策,有可能對部分少數民族成員的自信心和發奮精神造成負面影響,增長對政策的依賴心理,不利於消除族群分層和各族間的收入差距。一個替代性方法就是國家扶助少數民族發展的優惠政策可以逐步從以「少數民族」為優惠對象調整為以少數民族聚居的不發達地區為優惠對象。同時把長期以來視為屬於某一民族的「利益」和發展機會看作是地域各族居民的共同利益和發展機會,以當地人的實際需要為出發點,大幅度增加建設資金和教育投入,改善社會公共服務的質量,增加就業機會和提高收入水平,通過縮小沿海地區和西部地區的地區差距來改善不同地區居民的收入差距。同時政府投資應當面向基礎設施和社會公共事業,把提高西部少數族群勞動力基本素質和實際競爭能力作為主要目標,只有在這個意義上的發展才可能真正有助於實現各族群之間「事實上的平等」。
在真正消除民族疑慮、破除民族隔閡、切實改善族群分層狀況的前提下,各族精英才有可能共同調整「民族」的層次定位,接受「中華民族」為自己的民族認同,同時以少數族群的身份有效保持自己的文化多樣性。
(二)淡化「民族」與「領土」的固定對應關係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是20世紀中期中國少數民族聚居區在行政、經濟、文化、教育仍處在相對隔絕情況下的治理模式。隨著沿海地區現代化製造業、能源產業、運輸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向西部少數民族聚居區的擴散和發展,原來的區域自治管理模式必然逐步發生變化。傳統部族社會的半封閉、自給自足的經濟模式不可能長期延續,在一個現代國家,原材料、資金、企業、勞動力、技術和管理人員以及半成品和最終商品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甚至根據貿易協定在國際市場上)自由流動。因此,漢族和各少數民族成員的跨地域流動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大潮流。自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我國一些長期聚居在西部的民族(如藏族、維吾爾族)也開始出現向東部沿海城鎮遷移的發展趨勢,這一趨勢在未來必然會不斷加強。
通過跨區域流動和遷移,各族勞動者和他們的家庭成員將逐漸改變以種族-族群為核心的傳統聚居模式,這將使少數民族勞動力得以進入全國各地區的就業市場,進入各地的經濟結構,這樣他們得以更加廣泛地與其它民族成員接觸,加強彼此的文化交流。各少數民族成員可根據本族在某種經濟活動中的優勢(如民族餐飲業等),使之在全國範圍內得到充分發揮並「嵌入」到各地的基層社區中,這樣的「嵌入」活動將進一步使各族民眾逐步離開本族傳統居住地,淡化各族人口與原傳統居住地的聯繫,逐步改變各族分區域居住的傳統模式,從而使各少數民族群體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南北戰爭後,原來主要聚居在美國南部的黑人人口逐步向北部城鎮遷移,最終使黑人人口出現了散居全美的新居住格局,使黑人勞動力主體從農場種植業轉移到製造業、採礦業、運輸業和城市服務業,這在人口宏觀地理分布和勞動力產業結構上對美國的種族交往和黑人進入現代經濟領域起到積極作用。
中國應當逐步建立一個全國範圍的勞動力市場,這就可以使全國各族勞動力根據各地勞動力市場的變化及時流動與重新組合,保持各地的就業率和各行業-職業的收入水平基本趨同。一個現代國家的公民,不論他生活在國土的什麼地方,他接受教育的條件、享受的社會基礎設施和社會福利的水平,應該大致相同,他實現就業的機會和所得勞動報酬的水平也應大致相同。這樣全體國民(不論屬於哪個族群)才會對這個國家具有公民的認同和忠誠,這是現代「民族構建」和公民國家建設的基礎。正是在全面實行現代化的過程中,中國各族人口必然會逐步調整在各區域的居住格局,改變傳統的地域分布和城鄉分布模式。而過去以民族自治地方為依託的各種幫助少數民族的政策也需要做出調整,以適應少數民族公民在全國範圍內自由遷移這樣一種新的現實。
(三)調整現有的民族幹部培養方式,培養國家精英
民族意識是人們後天從家庭、學校和社會的交流和教育中獲得的。各族兒童在幼年和讀書時期如能廣泛交往,這對他們克服民族偏見,與其它族群成員的交友和合作非常重要。因此列寧曾明確反對學校的民族隔離,提出要「剷除民族之間的種種隔膜,使各民族的兒童在共同的學校里打成一片」。20世紀50-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打破教育系統的種族隔離。為了執行聯邦法院對阿肯色州小石城高中拒絕黑人學生入學的「違憲」裁決,美國總統曾調動聯邦軍隊101空降師來強制護送幾名黑人學生進入校園,可見要衝破維護學校種族隔離制度的社會阻力有多麼困難。中國在一些民族聚居區實行民族分校體制,確有教學語言的實際考慮,但這一體制在促進族際交往與溝通方面是不利的。如果條件允許,民族合校體制應當逐步推廣。
在加強各族民眾內心的中華民族凝聚力方面,少數民族知識分子的作用特別重要,我國各級政府的少數民族官員也是從學校畢業生中選拔的。我們的教育體系和學科設置,必須考慮如何通過在各級學校的學習培養使少數民族知識分子完成一個從「本民族精英」到「中華民族國家精英」的轉變過程。逐步打破從小學開始的民族分校制度是一個方面,而全國重點大學有意識地擴大招收少數民族學生是另外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
美國政界、學術界、企業界的許多領袖人物是由頂尖名牌大學培養的,如美國的「長春藤名校」非常重視從少數種族中招收學生,以哈佛大學為首的6所「常春藤名校」在2006年至2009年這最近4年里,每年招收少數族裔學生大約佔招生總數的34%到42%。2006年美國總人口當中非白人的有色人種佔31%[3],換言之,這些名校招收少數族群學生時必然實行了優惠政策,才使其比例顯著高於少數族群在總人口中的比例。正是幾十年來堅持不懈的努力,這些著名大學培養出來一大批少數族裔人才,他們在哈佛大學等名校校園裡成長,與周圍的白人師生結成社會網路,從心底里認同美國精神,他們已經不能被看作是「黑人精英」,而應當被看作是美國的「國家精英」。最後從這一大批少數族裔國家精英人才中湧現出來一個精明強幹、高票當選的黑人總統,這不是歷史的偶然,而是幾十年美國學校教育特別是頂尖大學努力培養少數族裔學生的必然結果。
相比之下,我國的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著名高校在招收和培養少數民族學生方面就缺乏這樣的力度。據統計,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近幾年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的比例約為6-8%。那麼,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何時能夠為中國培養出來出身於少數民族(藏族、維吾爾族、蒙古族等)的國家最高領導人?我們歷任教育部長和著名大學校長們可曾思考過這個問題?如果我們仍然主要依靠民族教育系統和民族院校培養本民族意識較強的「民族精英」而不是中華民族的「國家精英」,我國的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的基礎就不可能穩固。
因此,打破各級學校的民族隔離,調整現有的「民族院校」體制,同時在中國最好的大學中加大吸收和培養少數民族精英的力度,使他們在高校校友網路中得到與漢族同樣的「社會資本」,進入到中央決策機構,使他們成為真正的「中華民族」的國家精英,而不是只代表本族群的族群精英。這將是中國為未來消除社會離心力的一個重要戰略舉措。
(四)改善我國的民族關係,必須治標兼治本
在積極推行以上基本思路和相應措施的同時,要大力改善西部欠發達地區少數民族基層民眾的民生問題,主要是就業和收入提高的問題。中央的對口援藏工作已經進行了十幾年,對口援疆工作的力度也將大幅度加強。中央希望通過邊疆地區的「跨越式發展」來改善和解決民族關係問題,這個出發點當然是很好的。但是,這裡有兩點需要注意。
第一,巨額資金和項目投入毫無疑問將使西藏和新疆的基礎設施、社會服務能力明顯提高,但是假如不能顯著地改善當地藏族和維吾爾族的就業和收入水平,這些基建項目的社會效益還是有限的,如果項目承包和勞動力僱用在很大程度上被中東部企業和漢族勞動力所壟斷,那麼當地的民族關係甚至有可能會進一步惡化。
第二,經濟發展和收入提高並不能完全解決民族問題。斯洛伐克的發展水平低於捷克,而恰恰是斯洛伐克積極要求與捷克分離並獨立建國,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寧願放棄以色列體制提供的高收入高福利而追求獨立建國,在民族問題上,感情經常是超越物質利益的。所以,改善民生和增加工資並不能從根本上彌合因獨立的民族意識而帶來的隔閡。因此,即使西藏和新疆當地少數民族的就業和收入明顯提高了,這隻能說把少數民族民眾關心的民生問題解決了,但是與「民族」意識相關聯的文化差異、族際隔閡和政治認同等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經濟發展和收入提高在這個層面上只是「治標」而沒有「治本」。
近年拉薩和烏魯木齊發生的惡性事件,在很大程度是「民族」隔閡和民生問題「疊加」以後造成的。因此,切實改善當地少數民族民眾的就業和生活條件,可以把民生問題與民族問題剝離開來,這對西藏和新疆的社會穩定肯定是有積極作用的。同時,為了預防極少數人實施的恐怖襲擊和控制街頭暴力事件,政府需要維持必要的警力。警力的增強會使人們慎言慎行,但是改變不了人們心中的觀念和情感。如果在「維穩」的過程中有意無意地將人們的基本文化認同、宗教行為與社會穩定的需要對立起來,國家的強力措施甚至有可能強化人們心中的某些觀念和情緒。真正的「維穩」是要把工作做到人們的心裡,使人們敢講真話、敢提意見,並通過對這些意見的切實解決或合理解釋來消除人們的不滿情緒,增強人們對國家的認同,增強人民生活的公平感和幸福感。因此,不要以為民生狀況改善了,街面上平靜了,大家不提意見了,當地的民族問題就徹底解決了。在這一點上,我們的頭腦必須十分清醒。
(五)用發展和辯證的眼光看待民族精英
世界上的事物處在不斷變化過程之中,在某些條件下,事物或人的觀點立場有可能會走向其對立面,必須用對立統一、量變引發質變的辯證思維來理解民族關係。在1989年之前,如果閱讀蘇聯各加盟共和國的少數民族領導人的講話,或者在交談中問他們有沒有獨立的願望,他們都會堅決否認並表示完全認同蘇聯,而且這很可能確實就是他們當時的真實立場和真心話。也正是這一現象迷惑了蘇聯國內外的政治家和學者,使他們看不透蘇聯民族關係的深層次問題,也絲毫察覺不到蘇聯存在著解體的風險。但是到了1989年,蘇聯的大形勢變了,許多人的立場和觀點也隨之急劇轉變,他們紛紛退黨並舉起獨立建國的大旗[4]。用西方學者的話講,蘇聯的解體突然一夜之間就從原來人們認為的「完全不可能」變成大家公認的「不可避免」。
一個人觀點或立場的轉變,有時候只是在一念之間。人們從學校時代開始,就在周圍環境中開始接受關於社會、群體、民族、國家的基礎理念,並在國家制度和政策的框架下學習如何適應環境並規範自己的行為。例如一個草原上的牧民兒童,他的「民族」和「國家」的觀念完全是周邊的人傳遞給他的,政府和學校的教育和引導至關重要。中國古代的法家對於制度給予人的影響分析得非常透徹,韓非子在《揚權第八》中講,君主如果不能駕馭臣子,臣子就將「化」為虎,「虎成其群,以弒其母(君主)」。如果「主施其法,……虎化為人,復反其真」。傷害君主的「老虎」和效忠君主的臣子,兩者之間是可以轉換的,完全看君主的管理和引導是否得法。雖然這種觀點是服務於古代帝王的統治權術,與現代社會的理念相去甚遠,但是卻深刻揭示了制度環境與人之間的互構作用,提醒我們不要把人們的觀念看得過於僵化和難以改變,要多學一些辯證法。
因此,少數民族精英和民眾的認同取嚮往什麼方向演變,相當大程度上取決於主流社會和政府的制度設計和相關政策如何對民眾進行引導。人民共和國成立已經60年,如果說目前我國有些少數民族幹部、知識分子和青年學生中有些狹隘的民族意識,這決不是他們自身生來就有的,而是在我們的學校和官方民族理論教育中培養出來的,因為他們是在我國各級學校接受的教育,在中國社會和政策環境中形成他們的世界觀和民族觀。所以如果出了什麼問題,責任也不應追究到他們身上,而應當檢討政府是如何對他們進行引導教育的責任。
其實,民國時期的一些少數民族領袖人物,他們表述出來的內心對中央政府的尊崇和歸屬感是很厚重的,一些文字今天讀來仍讓人感慨不已。那可不是今天官員們的政治表態,而是真正內心情感的自發流露。建國以來的歷次政治運動,已經傷害了人們彼此的信任,減弱了說真話的勇氣。所以我們對一些少數民族幹部和知識分子在一些敏感話題上的保留態度,要給予充分的體諒和理解。在革命戰爭時期,共產黨是一個在政府軍圍剿中求生存的在野黨,那時我黨在對少數民族的工作上,幾乎是一個人一個人去耐心交談,爭取理解和支持。這樣積少成多,終於贏得許多少數民族貧苦民眾、知識分子甚至部分頭人的支持與合作。今天共產黨執政了,我們能不能以當年紅軍、八路軍、土改工作組那樣的對少數民族的感情和寬容來與身邊的少數民族幹部、知識分子、學生、農民工、農牧民交朋友呢?即使有些人發些牢騷、講些錯話,甚至作過錯事,只要不觸犯法律,還是要以教育幫助和正面引導為主,決不要輕易給他們貼上什麼政治標籤,把人們推向維護統一的反面。
我們說中華民族是一個大家庭,家庭成員之間也需要相互信任、彼此交流。如果關係處理不當,矛盾也會激化,出現兄弟反目、父子成仇的現象,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一對夫婦共同生活,既可能逐步增強相互信任和感情,白頭偕老;但是也可能由於缺乏彼此認同,發生爭吵並最後離異。其實說到底,能否維護國家的統一,其核心就在於中華各族之間能不能以真心換真心,團結好各少數民族的精英和民眾,不斷鞏固歷史延續下來的兄弟情誼,互助互諒,共同繁榮,這才是決定中華民族能否在21世紀和平崛起的真正的軟實力。
(六)境外勢力的影響和干預
資本主義國家的基督教傳統中是沒有「和為貴」、「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樣的精神的,為了本國的利益和霸權,它們會毫不留情地對昔日的盟國下手。1918年美國威爾遜總統之所以提出「民族自決權」,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鼓動英法殖民地的獨立運動,從而擴大美國的勢力範圍和影響力。為了搞垮自己的競爭對手——蘇聯,美國朝野對蘇聯社會的政治與文化滲透是全方位的,既有軍事對抗、核彈威懾的硬的一面,又有拉攏利誘、私人外交的軟的一面。蘇聯解體後,為預防這個昔日敵手的東山再起,華約解散後,北約卻積極東擴,拉攏烏克蘭和喬治亞加入北約,導彈防禦系統要架設在波蘭和捷克,同時在前蘇聯各國組織策劃一連串的「顏色革命」,繼續鼓勵俄羅斯的「持不同政見者」,毫不留情地堅持打壓俄羅斯的生存空間。再聯想到美國在拉丁美洲的行為和伊拉克、阿富汗戰爭,可以說以美國的「國家利益」為口號,美國政府和「民間組織」幾乎沒有任何事是不能去做的。當年這些精巧的設計確實具有極大的迷惑力,蘇聯人的不幸就是出了戈爾巴喬夫和葉利欽這兩個20世紀最大的政治白痴。仔細觀察和分析在蘇聯解體前後美國和西方各國對蘇長期實施的對抗戰略和具體手法,對於中國領導人和中國各族知識分子無疑是一堂生動的現代政治課。
早自鴉片戰爭開始,帝國主義分化瓦解中國的努力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從把清朝下轄的各部族稱為「民族」(nation)開始,他們在各少數族群精英人物上的投入和分裂中國的行動從未間斷。對於那些尚未全面普及現代公民意識、傳統部族觀念依然流行的第三世界國家,利用部族利益來挑動這些國家內部的部族-民族矛盾,是西方國家慣用的策略。他們在中國的活動也不會例外。他們通過學術交流和經濟活動物色代理人,提供資金建立發展與政府對抗的「民間組織」,為中國的「異見分子」提供國際活動舞台。在正式外交場合,西方政府的官員們通常是「台上握手,台下使絆」。他們熱心扶植和發展中國各少數民族的境內外民族主義組織,以「維護人權」、「關心少數群體」、「保護傳統文化」、「保護宗教自由」等為旗幟支持和鼓勵中國民間「草根組織」的活動,這些在近幾年都成為流行作法。而相當「意識形態化」的西方主流媒體,歷來是以醜化和顛覆「共產黨國家」為己任,在對中國的報道中長期是有明顯的政治傾向性的。應當說,「維護人權」、「保護傳統文化」這些口號本身都是對的,也是中國社會在發展過程中必須關注和大力改善的,但是如果這些口號出自美國等西方國家或西方媒體之口,特別是考慮到蘇聯解體前他們的表演,建議我們中國人還是多一份警惕為好。
有些西方社會的普通民眾,出於對弱勢群體的「人權」和傳統文化保護的關心,他們對我國少數民族的同情是真誠的,也會根據事實來修正自己的觀點。但是西方國家的政府機構,那些把中國當作潛在敵人或競爭對手的國家或政治勢力,則會千方百計利用中國國內的「民族矛盾」做文章,打「藏獨」牌、「疆獨」牌、「台獨」牌等來牽制中國在新世紀的崛起。而一旦他們需要與中國政府進行某種交易,為了自身的實際利益,他們在進行交易時會毫不猶豫地背棄這些民族分裂組織,在「牌桌」上把它們當作交換條件拋出去,它們過去也曾這樣做過[5]。「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對於這一點,中國各族民眾和知識分子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
隨著中國經濟實力和對外出口的強勁增長,中國必然會對其他國家的出口和資金流動造成壓力,中國的國際環境將會變得異常複雜。領土和領海的爭議,爭取國際影響力的多邊博弈,貿易不平衡導致的利益衝突,海外資源的競購,這許多議題都將持續地甚至白熱化地出現在和平崛起的中國和周邊各國之間。我們不要忘記,美國的文化傳統之一就是需要樹立「敵人」。美國學者亨廷頓在《文明的衝突》中明確提出:「為了確定自我和找到動力,人們需要敵人:商業上的競爭者、取得成功的對手、政治上的反對派」。蘇聯解體後,在意識形態上與美國不同,同時因人口規模、經濟實力有可能成為美國潛在競爭對手的,似乎只有中國。對中國這個「假想敵」進行遏制和圍堵,便成為美國兩黨共同的戰略目標。同時,中國周邊其他國家為了自身的「國家利益」,也必然會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調整與中國的關係。「妖魔化中國」將成為一些國家的政客煽動國民爭取選票的主要手段之一。在這樣的形勢下,中國的形象在一些國家民眾的心目中將不可避免地受到損傷,這些都將使中國在21世紀面對的國際環境不斷惡化,國人對此必須有充分的思想準備。這將是我國政府對外宣傳工作和民間國際交流工作面臨的嚴峻挑戰。
在改革開放後,境外反華勢力對中國國內的滲透和影響力確實明顯增強,但是我們不應忘記,內因是變化的根本,外因只是變化的條件。如果我們把各民族的認同牢固地凝聚在「中華民族」這個單元,任何外部勢力的影響也難成氣候,就好像一塊堅固的石頭,溫度高了並不會像雞蛋那樣孵出小雞來。而如果本來就是一窩雞蛋,溫度低時保持安靜,而溫度一旦適宜,小雞就會破殼而出。在我們這個比喻中,雞蛋和石頭應當還是可以相互轉化的,關鍵就在於我們如何去「點化」它。
我們討論中國的民族問題,立足點既不是僅僅要維護中央政府和「漢人」國家的利益,也不是僅僅要維護在行政結構中處在弱勢的任何一個少數民族群體的利益,我們需要跳出56個「民族」群體利益的立場,不偏不袒地站在全體13億中國國民共同利益的立場上來思考和提出問題。如果說有「國家」立場的話,那就是要珍視和維護包括56個民族的全體中國人的幸福和安寧,是中華民族這個共同體的立場。在這個由56個兄弟姐妹共同組成的「中華民族大家庭」里,已經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任何一個群體的利益受到損害,都會削弱這個群體與整體的團結與協作,這樣也必然損害其他全體家庭成員的利益。我們在處理國內的族際關係時,既不能短視地「損人利己」,同時要特別警惕外部勢力的挑撥離間。中華民族各成員之間的關係,可以說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對於幾千年交流融合而形成的手足情誼,我們在今天和未來的發展進程中應格外珍惜。
▍結語
21世紀的中國,就像是載有13億人的一艘巨輪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中航行,前面既有變幻莫測的風暴潛流,又有無數的暗礁淺灘。在20世紀初,中國人曾經夢想在社會制度和經濟發展方面學習資本主義,「可是先生總是欺負學生」,西方國家從來不給中國以發展資本主義的機會,甚至千方百計想分裂中國,把中國變成可供剝削奴役的殖民地。中國人只好另尋路子,學習俄國的十月革命。1949年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又一心一意地學習和效仿蘇聯的社會制度與發展模式,中間又橫插出來一個「文化大革命」。當中國人發現農村集體化和城鎮國有經濟最終導致經濟發展停滯,無法滿足國民基本需求時,80年代後又把目光投向已經走出「垂死、腐朽階段」的西方資本主義世界,重新引入市場機制,推行農村和城市的改革開放,促進了經濟的快速發展。
中國各族人民在20世紀所走過的救亡圖存、自主發展的路在人類文明史上是沒有先例的,也是多少代人付出生命和血淚的代價摸索出來的,走到今天這一步,確確實實真的不容易。在21世紀,中國這艘巨大的航船仍然需要穩健持重的舵手和齊心協力的船員。在我們的身旁,蘇聯這艘巨輪已經解體,殘骸在船塢中重新裝配再次啟航。民族主義就是導致其解體的腐蝕劑,這一腐蝕劑注入併流淌在甲板的各個結合部,在人們不知不覺間降低了船體的整體強度,使大船無法經受起巨大的風浪和暗礁的撞擊。在整個21世紀,解體的蘇聯應當一直是中國的「前船之鑒」。
如果在今後十幾年或者幾十年的時間裡,中國的經濟能夠保持持續快速增長,政治改革也以非常穩健的步伐逐步推進,中國的民族關係即使出現一些矛盾和衝突,應當仍會在中央政府可控的範圍之內。但是,誰能夠預料到中國經濟的順利形勢和領導層的穩健程度是否會長久保持下去呢?在80年代的蘇聯,誰又曾預料到會出現一位戈爾巴喬夫這樣的最高領導人呢?蘇聯前部長會議主席雷日科夫感嘆道:「20世紀的大部分年月,整個世界都曾以驚奇和讚賞的心情觀察著蘇聯如何解決民族問題。可以說,我們的多民族國家似乎已經成了各民族牢不可破友誼的典範。可是,忽然之間,在這塊佔世界六分之一的土地上,……民族主義又再次獸性大發了。這種能夠在某種程度上威脅國家安全的大規模現象,在一個強大的國家是無法存在的,可是只要蘇聯開始衰敗,頃刻之間,它就能變成一隻摧毀國家的攻城錘」。
沒有憂患意識的民族是沒有前途的民族。
本文連載於《領導者》2011年2月(總第38期),第88-108頁;2011年4月(總第39期),第72-85頁。後載於公眾號「民族社會學」(Sociology_Ethnicity),感謝公眾號授權。原文共有10部分內容,篇幅所限,本文從中節選6個部分發表,內容有刪節,注釋及參考文獻從略。圖片來源於網路,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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