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離婚3次的43歲老阿姨的忠告:無論和誰結婚,這1個建議要知道
下面是她自述的親身經歷::
我是已經結過3次婚的了,不幸的是現在都全部離婚了。一直以來,別人都是覺得我不太適合做一個女人的,可是我懶得去在意這些的。
第一段婚姻是通過朋友介紹的 從相處到結婚,然後再到分居,再到法庭的第一次調解,最後判決離婚 !說說那時的感覺吧,走出法庭的那一刻,不傷心,也不難過,感覺自己是解脫了,渾身有說不出的輕鬆。 真正要說感覺的話,記憶里最深的是還沒離的時候,在痛苦的時候,那是夫妻之間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矛盾開始出現的時候,鬧彆扭分居的時候,尤其是想自己的孩子時候,等待法庭開庭的時候, 那段時間工作,生活,整個人都是完全不在狀態的,就猶如行屍走肉般!離婚並不可怕,離婚最最最痛苦的時候是在離之前的,明知是無法挽回的,還要死命的,去挽回,最後卻發現自己已經是無能為力!
我開始就去深圳闖蕩,過了三年,我遇到了老李 。
和他戀愛了四年,就意外懷了小孩,最後也就順理成章的結了婚。由於他是家裡的獨生子,父母早已經離異,從小就跟爺爺奶奶在一起生活的,因為比較溺愛,所以導致老李十分任性,任性到那種是完全失去理智的地步!我出生的地方是在農村,條件是沒那麼好的,他是不願意去我家的。我也考慮到他是獨生子,自然婚後就在他家中生活了。
本來想和他一起照顧他的家人的,就這樣平淡地過日子好了,可是和兩個老人擠在一個五十多平的小房間里,始終都是會有矛盾的。矛盾的關鍵點就在於他的奶奶,不但是身體殘疾,心理也是變態到無以倫比的那種的!
他奶奶是很會裝,貪婪,愛慕,虛榮,愚昧,迷信,如此的種種,攀比心理也是沒了誰了!家裡大小事她都是要管的,一切都是她做主!自己窮成什麼樣她都不管,只要能滿足她變態心理的,她都是能吹得出來的!婚後就這樣矛盾頻發,經常是含沙射影罵我們小兩口的,她也主要是想表達我窮,然後她就有優越感!甚至是直接罵我的父母!
後來我是實在忍不下去了,就提出離婚!可我嫌丟人!我已經是離過一次了,再離一次的話,就真的丟人了!他們家則不一樣的,全家人都是離過婚的,對他們來說是司空見慣的。我是怕我父母臉上無光,所以就沒告訴任何人了!在離婚後,我就默默地離開了那個小鎮了,回到我家鄉的附近城市去工作,別人問起我也只是說工作調動所以回來了。現在想想,離婚對我來說就是一種解脫的,不用活在別人的白眼下,也不用那樣沒自尊得像狗一樣了!
第二段婚姻也這樣結束了,我是心灰意冷!離開了深圳這個傷心地,去了北京了。
在一個寫字樓工作過程里,認識了老陳,甜言蜜語的就把我哄到了手,說不在乎我離過婚的,三個月後我就和他結婚了,在一年後生了個兒子。可慢慢的才知道,老陳是個暴力狂!而且還到處借高利貸去賭博的!他打起來我來,那種暴力簡直就是血淋淋的啊,我力氣實在太小沒有反抗的能力,只能哭,只能去求救鄰居了。這段婚姻也是很少出現和諧的。在那一年高利貸的追債,我是為了保護老陳不被打死,就把辛苦一輩子攢下來的房子賣了還了債了,全家也是被迫住在了鄉下,老陳卻以工作為由,再也沒回來過了。我一個女人帶著個孩子,是一無所有,我都不知道我是怎麼熬過來的,剛開始就是吵,鬧,去找他錢什麼的,要來的只有是離婚。在後來,這場婚也正式宣告結束了。有時候生活就是跟你開了一場玩笑,不過沒關係,接受就好了,忍忍你就會看到藍天了。
就這樣,我的第三段婚姻也就結束了
我以後大概是不會再結婚了,不是因為我害怕和絕望了,而是我該經歷的都經歷了。
在這裡我有些體會就告訴大家,也算是忠告的吧。
離婚,如果是自己愛的人,那就比失戀還痛苦的,如果是自己不愛的人,那就比戀愛還快樂的。
喜歡他愛他的時候,是可以不顧一切的,可當不喜歡他不愛他的時候,看什麼都是嫌棄的!
結婚證,除了是證明你倆的關係在法律上被承認了之外,是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千萬不要是以為結了婚就是能栓住他了,也千萬不要以為結了婚你的全部就是他的了。世界是瞬息萬變的,對自己好點。生活平淡,無驚無擾才是最好的生活。·對了,結婚之後按照正常的方向,婚前的有些事情就別指望他去做了!
你們覺的呢?


※願意把這四個地方給你「看」的女人,跟你已經是「密不可分」了
※好多女人死在第二條,不信?自己看看吧!
※願意把這四樣東西給你的女人,是真的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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