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多世紀來美國最偉大的長篇小說——《洛麗塔》
半個多世紀來美國最偉大的長篇小說——《洛麗塔》
美國有很多不錯的小說,但讀完了耳熟能詳的一些名篇後,得來的總感覺,還是成就上不如歐洲。
總感覺是,有些生硬、寓意有些霸蠻,也就是說,美國國力是超級大國、無以倫比,但文學上不是,蓋不過歐洲。
所以,美國的小說,能代表美國的有一些,能代表全人類的只有一部,《洛麗塔》。
當然,這裡是指長篇小說,而不是指中短篇尤其不指海明威的《老人與海》。
《洛麗塔》為什麼能代表全人類在文學上取得的一些共同成就?
原因如下:
一、作者的養成了不起。
嚴格說,作者不是美國人,是俄國人,1899年生於俄羅斯,是貴族後裔,上正規中學前就受到家庭的良好教育,以致上中學後的作文和作業,老師經常無法修改,少年的他,會好多門外語呢,一會兒用英語作數學,一會兒用德語寫作文,普通的中學老師直喊頭疼。十月革命後當然隨家庭跑了,先到德國,後到英國劍橋三一學院專門攻讀文學特別是俄羅斯文學,四十歲時在巴黎用俄語創作了《洛麗塔》第一稿。四十一歲去美國後,內心卻實在包容不了筆下曾經的驚世駭俗的能量,竟然把初稿燒了,但自此,燒書稿的那把爐火一直在心裡燃,燃到五十歲,又用英語寫了第二稿。
二、出書艱難
第二稿寫完,這時他已經是美國好幾所大學的文學教授了,按道理,那業務渠道很暢通,出版界、評論界朋友也很多,但接連好多家出版社都不敢出版,有家出版社的老闆乾脆說,出了這書後,我肯定要陪你去坐牢,搞不得。整整六年後,也就是作者五十六歲時,書稿終於在當時最具有包容心、思想最開放自由的巴黎出版了,儘管最終得以出版,但第一版時,另外一位好朋友給他寫序,卻一再撇清自己作為推薦者的責任,一再說為書的內容著迷同時又對書的作者深惡痛絕,當然,全書是第一人稱寫的,書的作者可能又指主人公。
後來美國也再版了這本書,不過是作為黃色小說歸類的,老美法律複雜,各地規定有些不同,但有一點是同一的,即此書在正規書店出售時,必須歸類並貼上顏色標誌才准賣,當然,那邊的顏色標誌和我們這邊不同,常常,規定黃色書籍只能放在綠色書櫥里賣才行,總之,不管是放在什麼具體顏色標誌的書櫥里賣,老美當時對該書的定性用我們這邊的行話來講就是「黃色、淫穢、少兒不宜」。
三、傳播艱難但轟動巨大
好多年後,這本書才慢慢傳播開來,問世的五十年後,2005年才到這邊。
但一到這邊,就山崩海嘯,到2012年僅七年間就重印了22次,現在五年又過去了,又被重印幾次,暫未統計,正規印刷加上盜版的,到底被印了多少本,更無法統計。
西方世界識貨啊,我們更識貨,這是一本好書:
半個多世紀來,老美最好的長篇小說,也許不能說老美,而應該說地球上最好的長篇小說之一,如果《我的名字叫紅》排第一或第二,此書可排前三或前五。
四、書好
書好。
老美和老歐其實沒有看得全懂,他們看了後,最高評價是「古老的歐洲強姦了年輕的美國」或「年輕的美國強姦了古老的歐洲」。
其實啊,這書的意義哪至於此?
佔有,教育,灌輸,說服,傳播,希望對方接受接納自己的觀點、主張並用力量作後盾或直接用力量來推行……如果什麼都很難定義清楚的情況下,把世界僅僅用二分法分成陽和陰來籠統看待,作者表達的就是陽的一面所具有的內容和作為啊。而且,『孤陰不生、孤陽不長,陰陽互生,陰陽互長』,才能組合世界的基本內容啊。當然,我們不能用強硬的方法來說明世界的本來面目是怎樣的,如果一味用強權,我們就陷入了被世界深惡痛絕的境地┅┅
此問題太複雜,絕大多數的說法都說不清,只有文學的綜合方法可能才反對聲音最小,而作者納博科夫很可能就為我們提供了這一說法的參考。
估計也正因為此,《洛麗塔》在歐美傳播山重水複,但一登錄神奇的東亞大地,迅速就生根發芽,短短七年里再版的次數和總量就超過了它曾經的跋涉。
應該可以說,這不是我一個人底蘊不足而作的個人判斷,而是整個的崛起後,東方文明對人類共同的制高點的認可。
因此才敢說,《洛麗塔》代表的絕不是美國一個地域的成就,而是整個人類文明對未來世界的認知和預測。
我想,有一天(也說不定超越我們的感知之外正在進行中),外星神級文明要了解或正在了解地球上曾經發生了什麼和可能發生什麼,一定會把這本書作為主要的參考數據來對人類整體實施更高級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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