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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復婚的男女是因為愛情嗎?3個原因很現實

不管是因為犯錯還是一時氣話鬧的離婚,我總覺得,離婚再選擇復婚的人,做事都是三分鐘熱度。

最近公司的同事小孟,離婚5年後又和前夫復婚了。她離婚時29歲,一對兒女交給前夫撫養,信誓旦旦同我們說,要麼找個比前夫優秀的,要麼不嫁。

分開這5年,她曾處一個對象,還在一起生活了兩年。前夫那邊也給孩子找了個後媽,據說孩子不喜歡,後來不了了之。誰能想到,最後兩人又在一起了。

小孟說,兩人都放不下孩子,經過這些情情愛愛什麼的,看淡了,最重要就是孩子身心健康。

由此可見,選擇復婚不一定是因為愛情,只是源於現實。

(圖片來源網路)

1、後悔。

有人說,愛上一個人可能只需一瞬間,但是忘掉一個人可能需要一輩子。並不是指忘不掉兩人之間的感情,而是指習慣。

或者以前有個人在身邊嘮嘮叨叨,會覺得厭煩。分開以後才發現,自己的世界孤獨冷清到可憐,才覺得有個人管著自己挺不錯的。

等到徹底冷靜下來,才知道兩人都有錯,原因不可能是單方面發生的,忍不住心有不甘、懊悔。當依賴成為一種習慣,最終難以放手。

也不能說是真心吧!只是兜兜轉轉下來,一是覺得命中注定,二來多少明白彼此的好。

2、將就。

沒有能力或者運氣再遇到認為合適的下一個,想想覺得前任還行,知根知底,也就懶得再浪費心思和金錢重新認識別人,那就撿便宜吧!

再說,復婚可以節省很多繁文縟節,比如見家長或者彩禮。

很多人在年輕的時候,覺得什麼都難以忍受,哪怕對方睡前不刷牙都能成為離婚的導火線。但是到了一定的年紀,感情有了一定的閱歷積攢,才明白,其實嫁給誰都差不多,關鍵是自己的心態。

適合別人的,不一定適合自己。就像看到別人的老公很好,總想依樣畫葫蘆找個那樣的好男人,最終發現鴿子蛋鑽石不是每個女人都能擁有,而自己卻在一味強求。

無奈蹉跎了歲月,總不能孤獨終老,只好將就吧,怎麼都是一生。

3、孩子。

不得不說,多數男女復婚是因為孩子。記得以前我娘家有個女的,嫌棄老公窮,離婚後去珠三角打工。因為孩子在農村跟奶奶帶,夏天曬得像個泥猴,冬天衣服邋邋遢遢參差不齊,還掛著鼻涕。

她每回看望孩子,哭得肝腸寸斷,都說沒媽管教的孩子像草。她痛定思痛,最後還是決定跟前夫過日子。

當一個人到了一定的年紀,發現自己能力有限,無法再逞強的時候,於是學會了面對現實。

如果離婚的人其中一方找到認為值得的,都不會有復婚的產生。只可惜沒遇到,碰巧另一方也是一樣,於是不管誰主動提復婚,結果都是一個好字,不得不妥協命運。

要是能遇到更好,誰會屈於曾經?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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