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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一個尋常的午後

「我都知道了;這一切的謊言與妄想,卑鄙與怯懦。它們就像顏料和素材,正好可以塗抹出一整座城市,以及其中無數的場景和遭遇。你所見到的,只不過是自己的想像;你以為是自己的,只不過是一種偶然。握得越緊越是徒然。此之謂我執。」

梁文道的這本《我執》讀了近兩個月,還沒看完。封面上這段話卻是越讀越有味。感性的人,總是帶著濾鏡看待世界萬物。很多個獨自行走在路上的時刻,視線游移在周遭的人群,坐在自行車後頭的狗

,無規則的車牌號......後來我選擇拍下他們,偶得一些讓我覺得開心的畫面,如獲至寶。已經忘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渴望記錄那些瞬間,非要扯上回憶的話,可能是中學時期某個清晨,一個爺爺趕著一群鴨子去荒野覓食的場景讓我駐足很久,並且後來的很多天我都看到了,很遺憾沒有拍下來。

「凝視會產生意義的」,某豆瓣網友這麼對我說,我也以此來告訴自己,偷拍也是無罪的哦。

這幾年換了三個手機,拍了很多照片。當QQ空間還沒有落寞的時候,習慣把它當雲盤用,到了後來,微博微信百度雲盤興起後,我還是習慣把照片放進空間相冊並時常回去看看,在某個時間節點,我做了什麼。我喜歡這種疏離的空曠感。工作後給自己買的第一個大件兒就是相機了,也沒有多猶豫要買哪一個相機,只是發現原來很久以前它就躺在我的購物車裡,還沒失效,恩,那就它了。後來拍了一些人,也沒讓我失望。喜歡這種無心插柳的獲得。

想想為什麼又要做一個公眾號呢,當然要與時俱進一下(也是因為某人一句不經意間的建議)。我是個懶散的人,需要有人時常激勵我一下,才願意前進幾步,這不是什麼好事。同時,我的表達欲似乎沒有因為一個人生活而式微,無論是拍照或者生活里各種經歷,還是需要記錄一番,就像戀愛的時候,不習慣直接的表達,那些寫過的隨筆或者書信,才更像經歷的證據。

記得去年,我去先鋒書店參加一個攝影分享會,一個來自合肥的抄水表工人,他在日常工作中穿行於大街小巷,拍下了很多荒誕的瞬間,想必他也未曾想過自己有一天能坐在書店裡跟粉絲們說說照片背後的故事吧。他的微博每月一更,我很羨慕這樣穩定的狀態。而不是我這般發泄就那麼幾秒的情緒,過後又嫌棄自己的莽撞。

很喜歡佳能的廣告詞:「感動常在」。無心插柳獲得的感動太少,得之我幸。更多的時候,還是要做一個對人對事帶著刻意但不強求的人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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