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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種人」竟是因為這個原因而得名……

學習知識最有趣的地方,就是所謂「不疑處生疑」。

在別人習以為常的觀念中,突然有人提出一個問題,大家原來並不覺得這是個問題,但是一提出來,哎,仔細一想還真是個問題。這個瞬間,往往就是認知突破的關鍵時刻。

今天我們就來提出一個不疑處生疑的問題,為什麼中國人會被歸類為「黃種人」?

你可能會說,這還用得著說嗎,一看我們的皮膚就全明白了。

這還真未必,你真的覺得歐美人的皮膚比我們白很多嗎?你身邊肯定就有不少朋友比他們白多了吧。至少我就比過,我就比一些白人更白。

而且中國人在審美上特別講究「一白遮百丑」,保持皮膚的白,是很多中國姑娘特別注意的事。所以,客觀來說,歐美人和中國人,膚色都只有相對的深淺,並沒有白和黃的明顯區別。

那就奇怪嘍,為什麼中國人會被稱為「黃種人」呢?

最近,了解到一本書,書名叫《成為黃種人——亞洲種族思維簡史》,作者是個外國人,中文名叫奇邁可。

他的結論很簡單,「黃種人」並不是中國人的膚色真的黃,而是西方人的一種主觀認定。這就得追溯到西方人打開眼睛看世界那會兒了。什麼時候?大航海時代啊。

因為大航海,走四方,西方人開始需要對世界上各個地方的人種進行描述了。

那西方人的基準色是啥?當然是白色。一方面,他們的膚色確實比較淺,尤其是跟他們見過的黑人相比。二來,在很多文化的傳統中,白色象徵著神聖、純潔、高貴、智慧,相對的,黑色就象徵著低賤、邪惡、污穢、野蠻。

誰都想把代表好東西、好寓意留給自己,所以歐洲人認為自己是白人。

這個基準色一定,那判斷標準也就清楚了。遇到其他文明,你越富有、越強大、越文明,在西方人的認知里,你的人種就越白。按照這個標準,中國人也是白的。

從13世紀末的馬可波羅來中國起,一直到16世紀初,這幾百年里中國的國力處於世界頂端,所以用這個標準來看,中國人的膚色妥妥地被認為是白色的。

舉個例子,有個葡萄牙人皮列士,1516年跟著葡萄牙使團來到中國,他寫了一本中外關係史上的名著叫《東方誌》,後來病死在中國。他在書里就說,中國人「像我們一樣白」,中國女人是「像我們一樣的白人」,看上去很像西班牙女性,日本人也是「衣著考究的白人」。

到後來,判斷膚色又產生了另一個更直接的標準:就是說看你會不會信奉基督教。

眾所周知,這一點日本一開始做得很好。

16世紀末,成百上千的日本人信仰了基督教,傳教士們看到了可以在日本人之間廣泛傳教的巨大潛力,這就讓日本人在他們眼中變得比中國人更白了。

但是後來,1614年日本禁止基督教 ,開始閉關鎖國,這就讓日本人在西方人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在他們的嘴裡,日本人的膚色也突然變深了。

德國人恩格爾伯特·肯普費寫的《日本史》是18世紀西方了解日本最重要的一本書,他在裡面就不再說日本人是白色的,而形容他們是棕色的、黃褐色的了。你看,這膚色深淺其實是個觀念的演化過程,跟事實上的東方人的膚色,其實沒啥關係。

再後來,一個如雷貫耳的名字登場了,這就是18世紀的瑞典科學家林奈。

林奈最偉大的功績就是建立了一套直到今天還在使用的動植物分類和命名體系,比如,我們今天還在用的「門綱目科屬種」,就是他提出來的。他最擅長、也最熱衷的,就是讓各種生物各歸其位。

他的代表作,就是巨著《自然系統》。在這本書里,林奈把我們人類自己命名為「智人」,這個名字一直用到今天。

他還把智人分成四個種,是按照地理單元和從白到黑的膚色劃分的,那就是:歐洲白人、美洲紅種人、亞洲棕色人種、非洲黑人。我們亞洲人,林奈用的是一個拉丁語辭彙fuscus,意思是「棕色的」「暗色的」。

後來《自然系統》這部書大受歡迎,隔幾年就出一個新版本,從1735年第一版的十幾頁小冊子,變成了1300多頁的大部頭。到1758年的第10版,林奈形容亞洲人換了一個詞,就是黃色。

當然這個詞在拉丁文里,還有其他什麼蒼白的、死亡的、像幽靈一般的等等意思,總之不是什麼好詞。

注意,這件事具有很重大的意義。

正是以此為標誌,東亞人的膚色終於完成了從白到黃的歷史性跳躍。

但這一步,其實是帶有種族歧視色彩的,因為林奈以前也使用過這個詞,他把它用在植物上,代表的是不健康和疾病。

黃皮膚和東亞人徹底地結合到一起,得歸功於18世紀後期的德國人類學家、「體質人類學之父」布魯門巴哈。他認為,區分人種更科學的方法是分析頭骨形態。

他以此為標誌,在1795年提出,把人類分成五種,再把它們和膚色結合起來,那就是白色高加索人種、黑色衣索比亞人種、紅色美洲人種、黑褐色馬來人種和黃色蒙古人種。

這種區分法又鮮明又好記,結果擁有了強大的生命力,高加索人種、蒙古人種、馬來人種這幾個詞到今天還有很多人頑強地使用。從此,東亞人就成了黃種人。如果給這件事定下一個具體時間,那就請大家記住,就是1795年。

但這事,其實並不值得我們高興。因為布魯門巴哈的區分法後面,還是藏了種族歧視。

為什麼這樣說?首先,他如此看重頭骨形態分析,是想通過證實高加索人種的腦容量比較大,來證明白種人的智力優越性。

其次,他給黃種人取了「蒙古人種」這個名字,喚起西方人對於阿提拉、成吉思汗、帖木兒這些草原霸主侵略歐洲的恐怖歷史記憶。

雖然不見得他有這個明確的意圖,但是客觀上確實如此。

前面講的都是西方人怎麼費盡心思地給我們挑選膚色。那真正的主角、也就是我們自己呢?又是怎麼想的?

在中國傳統文化里,黃色完全沒有負面意義,它代表土地、代表黃河、代表黃帝、代表皇權,這些都讓中國人天生覺得黃色是個正面的顏色,因此接受西方人安在我們頭上的黃種人身份,也毫無障礙。

就像歌詞里寫的,什麼「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永永遠遠的龍的傳人」,什麼「五千年的風和雨啊藏了多少夢,黃色的臉黑色的眼不變是笑容」,這些都說明,我們自己的種族思維也被深刻地塑造了。

但是,咱們還是得強調,生物學研究發展到今天,已經可以證明,以種族來把人類劃分為不同集團的分類法,越來越失去生物學依據了。所謂的種族與種族之間,根本不可能畫出那一道明確清楚、有科學依據的分界線。

今天我們回顧這個過程,其實很有意思。第一,人只能靠概念來描述事物,否則大腦沒法思考。第二,所有的概念都是標籤,而標籤和事實的距離,總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大。第三,標籤表面上人畜無害,但背後往往隱藏著非常深的價值評判。

所以,什麼是思考能力?有的時候也很簡單,就是繞過標籤和概念,不斷回到事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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