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部分農民有福了!10畝土地,可換30萬,你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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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根據今年的最新消息,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後,我國將再次延長30年土地的使用期限,也就是說,現在有土地的農民至少可以使用土地到2057年,這對於所有農民都是一個好消息。然而如今農村土地能夠創造的經濟效益非常有限,種地的農民不賺錢不說,有時候還會賠錢,因此農村土地荒廢的現象也越來越嚴重。
為了提高農村土地的利用效率,減少農村土地的荒廢現象,我國在2015年就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在該意見中指出,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和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下,在農村地區逐漸實施承包地的有償退出制度,引導農民退出農村閑置荒廢的土地,同時鼓勵長期在城鎮生活的農民有償退出農村土地經營承包權。
目前承包地的有償退出方式分為兩種,其一就是直接一次性永久退出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同時獲得相應的國家補償,農民退出的土地會流轉給當地大戶進行規模經營;第二種方式便是有期限的退出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農民可以不永久退出農村的土地,而是一次性將一段時間內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流轉給大戶農民進行種植,這也會給農民帶來一定利益。
目前農村大多數農民都不再種地,土地荒廢也不會給農民帶來收益。這時候如果當地有有償退出的政策,農民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條件,選擇有償退出農村的土地。根據四川一些試點區的政策,農民永久退出農村土地的補償為每年每畝1000元左右,補償的期限為30年,也就是說每畝土地的補償金額為3萬元每畝,這對於農民來說還是不錯的,如果家裡有10多畝土地,一次性永久退出就相當於可以拿到300000元,在農村這筆錢還是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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