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把人撞飛後逃逸,4年來他攜妻帶子隱姓埋名終被捕……
2013年底,一台小車在楓林路一處斑馬線上將行人撞飛。長沙嶽麓交警隨即啟動事故調查,卻沒想到,肇事駕駛人孫某華卻拖家帶口改名換姓遠走他鄉。自此,一場4年的追逐較量正式開始。
案發現場
2013年12月29日,18時25分許,嶽麓交警大隊分控中心接到姚某報警稱,他和妻子周某明在楓林路的麓山醫院門口前的人行橫道線橫道,一輛小轎車撞傷他妻子以後逃逸,妻子傷情嚴重,請民警速來處置。
接到報警後,嶽麓大隊122中隊處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送傷者就醫後,民警開始對現場進行勘查。
周某明被撞倒在地,傷情嚴重。
事故現場。
肇事車輛早已逃離,民警僅僅發現了地上有幾片殘落的車輛碎片。在勘查完現場提取車輛碎片後,民警立即趕到醫院詢問傷者周某明和他的丈夫姚某,希望能夠了解到肇事車輛的一些情況,但是他們答覆民警,事故發生以後,肇事車輛在現場停留了二十幾秒鐘,誰也沒有預計到肇事車輛會逃逸,突然之間,竟沒有人注意到肇事車輛的號牌,但是對肇事駕駛人的印象特別深刻。民警通過走訪現場目擊群眾,大致了解到肇事車輛為一台金色奇瑞轎車,但是,同樣事發現場的群眾並沒有注意到肇事車輛的號牌。
為儘快偵破案件,長沙嶽麓交警立即組織成立「12.29」交通肇事逃逸專案組,開始從芒芒人海車海中搜尋這名交通肇事逃逸人。
鎖定嫌疑
案發時正值元旦假期前後,為防止證據和線索隨著時間流逝,專案組民警顧不得休息,根據掌握的車型信息開始進行肇事車輛排查工作。
通過走訪修理廠、詢問目擊群眾、調閱監控視頻等大量的摸排工作,案發後第八天,民警逐步將肇事嫌疑車輛鎖定在一台牌號為湘A2**66的奇瑞轎車,這輛車的車身顏色、品牌型號、現場遺留散落物的材質與肇事車輛高度相似,案件偵破似乎指日可待。
民警查詢該嫌疑車輛所有人孫某華信息,發現該車的所有人容貌特徵與傷者及其丈夫描述的比較相似。2014年1月6日民警組織照片辨認,經受害者周某明的丈夫姚某辨認,姚某直指肇事司機正是車輛所有人孫某華。
民警立即聯繫孫某華時,發現其登記的電話已聯繫不上。辦案人員又迅速趕到其老家益陽泉交河鎮,老家人均稱孫某華一直在長沙打工,很少回家。民警問到了孫某華在長沙居住的地址,找到雨花區樹木嶺自然村他的租住房,但是房東告訴民警,孫某華前好幾天已經搬走了。種種反常,更加增大了孫某華的肇事嫌疑。
雖然鎖定了嫌疑人和車輛,但是近一個月輾轉下來,專案組既沒有見到人,也沒有找到車,案件的偵破陷入了僵局。
時間就這樣一天一天過去,民警在協調傷者救治的同時,絲毫沒有放棄嫌疑人和車的追查。2014年8月29日,傷者周某明的法醫鑒定為重傷二級,受害者家屬和民警將肇事兇手早日緝拿歸案的願望也更加強烈。2014年9月,專案組在對案件線索進行重新梳理時發現,湘A2**66車有過戶登記記錄,民警迅速根據線索追尋,發現該車已幾經易手。但由於該車只辦理了一次過戶手續,車輛號牌已變更,車輛和現車主的查找卻異常艱辛。經過大量走訪,民警幾經輾轉終於找到了當年的肇事嫌疑車輛。通過車輛痕迹鑒定,事故現場提取的散落物為同一車輛的分解體,同時,二手車市場的工作人員也通過照片辨認證實,2014年年初時來賣車的正是車主孫某華。
而有關孫某華的所有信息,似乎全部消失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民警多次走訪調查其家鄉、可能的打工地以及關係人,孫某華卻從未與家中任何人聯繫。2015年4月,專案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將孫某華列入網上追逃對象。
線索偶現
鑒於孫某華高強的警惕性和反偵察能力,專案組民警製造了內緊外松的氛圍,減少了上門調查,卻時刻盯緊其社會關係。
功夫不負有心人。2017年8月,專案組民警掌握到一條信息,孫某華近期還了家裡親戚1萬元錢。得到這條信息後,民警欣喜若狂,「靜默」了將近4年的孫某華終於又出現了。這條信息證明,孫某華開始放鬆警惕,他還在工作,有收入,並與家裡面的某一個人還保持有聯繫。但是這個錢是怎樣還的?通過什麼方式還的?通過誰還的……還是擺在專案組民警面前的一個謎。
民警迅速對孫某華的親屬及社會關係展開了全面排查和思想勸解工作,了解誰和他走的最近,誰最了解他近況。思想勸解工作並沒有取得進展,但民警了解到孫某華和他三哥在事發前關係最好,事發以後,其他人也只能從三哥那裡得到一點孫某華的消息。但面對民警的詢問,孫某華的三哥卻三緘其口,不回答警方的正面詢問,極力想掩飾什麼。讓專案組民警決定從「三哥」入手開展偵查。
經大量細緻周密的工作,民警發現「三哥」曾為多個陌生的外地電話繳納過話費,而最近的一個是來自於廣東韶關。但「三哥」夫婦對此卻支吾不定,這種反常讓民警推定,孫某華可能藏身在廣東韶關新韶鎮。專案組非常珍惜這一次孫某華浮出水面的機會,如果不趁機把他抓獲歸案,那麼就有可能永遠失去抓獲他的機會。而事實上,與此同時,遠在韶關的孫某華似乎也感到警方動態,準備開始第二次逃亡。
2017年9月15日,專案組民警遠赴廣東韶關,前往孫某華的藏身地進行摸排,伺機對其進行抓捕。
結局似乎就在眼前,但讓民警沒想到的是,這一將出發,卻是一場持續半個月的跨省行動。
又一次消失
民警到達廣東韶關新韶鎮時,只知道孫某華打工落腳,並不知道其所在的具體位置。
由於孫某華原來做過泥工,專案組決定先聯合當地派出所對該鎮及周邊的建築工地、流動人口較為聚集地進行摸排,但是通過幾天的摸排,範圍縮小到新韶鎮大陂村,但仍沒有發現「孫某華」的線索。這時,民警決定向當地派出所戶籍民警求助,對暫住人口中來自益陽泉交河鎮的人員中開展調查,打算從同籍的老鄉之間尋找突破。在調查中,老鄉李某表示,有一個叫「吳強」的老鄉在某工地做泥工,但之前姓「孫」,說是為了躲避高利貸改過了名字,就租住在大陂村某地。
民警迅速趕到該出租屋時,發現大門緊鎖,據房東反映,「吳強」的小孩也來韶關了,一家人嫌房子太小不好住,於9月11日搬到對面小區去住去了。經核對信息,民警房東所說的租住戶「吳強」就是孫某華!看到出租屋外的視頻中孫某華用電動車一點點地將物品搬離租住屋,如同「螞蟻搬家」,民警無比興奮。
孫某華正在用摩托車「螞蟻」式搬家。
4年來的較量,第一次離他這麼近!
案件的偵破似乎非常簡單了,只要到房東所說的對面小區找面積較大的房子,對租住戶摸排一下,就可以找到孫某華了!然而,接下來3天的調查摸排,民警把小區的情況摸了個遍,就是沒有「吳強」一家三口的消息。孫某華竟又一次消失了?!
這時,已是民警們已來廣東的第九天了,大家雖然疲憊,但沒有一人想就此放棄。大家再次整合線索進行研判時發現,孫某華「螞蟻搬家」時很有規律,3分鐘一趟,總共搬了十幾趟,但是3分鐘車程範圍內的出租屋民警都排查過了,難道他「會飛」?會不會這裡面有什麼蹊蹺?同時,他原來租住的房子也並非小得住不下一家三口,「嫌房子小」極可能是一個說辭,那麼,他這般「煞有其事」又想掩飾什麼?
民警在韶關孫某華曾經的住所蹲守。
帶著這一疑問,民警大膽假設:孫某華這次搬家並非只移居到對面小區,極可能又是一次有計劃的撤離。那麼,如果孫某華有計劃地撤離,肯定不會告訴任何人他的真實去向,而且是搬的越遠越好。搬得遠就必需要交通工具,那麼3分鐘一趟的轉移應該是將物品送到附近的載貨汽車上……
「搬家公司!」這個概念從民警腦海中一閃而過。對,找到幫孫某華搬家的公司,便又可以找到他的線索!根據孫某華用電動車「螞蟻搬家」的物件總量和貨物特徵,民警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果然發現了9月11日為孫某華搬家的貨車。有了這一發現,警方似乎又追上了孫某華逃逸的蹤跡。
民警找來貨車司機了解了當日情況,找到了其當日送貨的孫某華新租住地,組織抓捕時,房東告訴民警,新房客「吳強」於9月14日就搬走了。
只住了3天就搬走了!而且來了一輛大貨車,載著一家三口一起走了。至於搬去哪裡了?為什麼搬?房東一概不知。而搬家的貨車也沒有留下任何信息,線索自此再次徹底斷了。離民警似乎很近的孫某華再次消失,破案的希望又變得縹緲不定了。
千里追捕
民警決定再次對現有線索進行研判,並請前一次為孫某華搬家的貨車司機仔細回顧了交流細節。在這次談話中,貨車司機想起了一個重要的信息:孫某華曾問他願不願意幫忙送趟貨去江西吉水縣,並詢問了去江西吉水縣的貨運價格。
專案組認為:孫某華在韶關頻繁舉家遷移,肯定在刻意躲避,隱藏真實去向。而平常他與人少有交流,這一次主動問起去江西吉水的貨運價格,加上9月14日搬家時是使用的大貨車,那麼極有可能孫某華全家已搬去江西吉水縣,並且可能重操舊業。
孫某華搬家使用的貨車。
專案組立即向大隊彙報,向江西吉水警方發出協查通報。
9月25日,沒來得及休整的民警迅速驅車趕往江西吉水縣,向吉水縣警方通報了案件相關情況,並請求吉水縣警方協助以建築工地為重點進行摸排,重點調取9月中旬來吉水務工人員的信息。9月27日,民警終於在縣城所在的文峰鎮先賢公園建築工地內發現孫某華蹤跡。考慮到孫某華與警方對抗的強烈意識,民警沒有立即動手,先對該工地地形地貌、通道出口、人員情況、孫某華的工班分組及住處進行了全面了解,擬定在9月28日晚上工人全部停工後實施抓捕行動。
28日22時許,喧囂的縣城逐漸安靜下來,建築工地的嘈雜聲也漸漸小了。
先賢公園建築工地內的工友們有的在洗澡,洗去一天的疲憊;有的在打電話聊天,向遠方的親人傾訴思念;有的在散步,舒緩一天緊張的神經;有的在收尾,完成一天最後一點工作。專案組民警趁著夜色下路燈的微光,兵分三路悄然潛入工地,向孫某華居住的工地宿舍靠攏。「孫某華!」正躺在床上準備入睡的孫某華被一聲厲喝驚醒,望見突然出現在面前的民警,已被人習慣稱呼「強哥」的孫某華沒有做任何爭辯。
抓獲孫某華的當天,民警在吉水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訊問室對孫某華進行訊問。
4年過去了,終躲不過這一刻的來臨,他或許也在等待。
經審訊,孫某華對其交通肇事逃逸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歷時4年,「12.29」交通肇事逃逸案正式告破!
一念之差的人生大轉彎
孫某華,益陽市泉交河鎮人,19歲開始在外做小工、泥工等。2013年5月,38歲的他開始在長沙是跑「黑出租」營運。12月29日事故發生以後,孫某華在現場短暫停留二十幾秒以後就迅速逃離,正是這二十幾秒他做出了人生最大的錯誤決定。
據孫某華交待,事故發生後駕車逃逸的他內心極度恐慌,他又回到現場周邊轉悠了近半個小時,最後將車停在距離事故發生地大約5公里的一處偏僻道路上。他查看了車輛受損情況後,在車旁邊坐天亮。早晨將車遺棄在路邊,搭乘大巴車離開,赴廣東韶關躲避風頭。
過了10多天,心懷僥倖的他從廣東韶關又返回棄車地點,發現車輛仍在原處,便將車開到319國道益陽市旁的一家二手車交易市場,將車修好以後,作價一萬五千元處理掉。隨後他化名吳強,攜妻子遠走廣東韶關開始了他4年的打工逃亡生涯,並斷掉一切與外界的通訊聯繫。為了避免泄露行蹤,其尚未進中學讀書的兒子也被迫中斷學業,跟著父母在外流浪。果然,案後的孫某華,就像在人間蒸發了一樣,近四年的時間沒有在社會上留下一絲痕迹。
在孫某華搬家的視頻監控中,出現了他的妻子和已經輟學的兒子。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律面前,孫某華又得回到了事發時的一刻,承擔其不可推卸的責任,但他和家人的人生似乎都已回不去了。
斑馬線上的一次衝動 他用一生來償還
「12.29」案是發生在斑馬線上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時,孫某華駕車與在其右方行駛的麵包車同向由東往西沿楓林二路行駛,在行經麓山醫院門口的人行橫道線時,由於右側的麵包車遮擋了孫某華的視線,加之孫某華忽視「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的交通法則,致使事故發生。
假如事故發生前,他能夠禮讓斑馬線,踩一腳剎車,交通事故也許不會發生。
假如事故發生後的二十幾秒鐘時間,孫某華能夠想清楚不逃逸,那麼也不會鑄就後面四年的逃亡之路,可能事故的處理遠沒有現在這麼複雜。
假如孫某華的親人能接受民警的規勸,早日回來投案,他和家人也不會承受這麼多顛簸流離之苦,和眾多親人兩地相隔,懷念而不能相見。
目前,等待孫某華的是法律的懲戒,他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在逃亡的過程中孫某華幾次想離開這個世界,一想到自己是家裡的頂樑柱,自己走了孩子沒依沒靠,自盡的念頭又戛然而止。
自被民警抓獲以後,想到有一個新的開始,孫某華反倒釋然了,因為終於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來源:通訊員|陳園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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