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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男友外出喝酒女子酒後鬧自殺 民警趕來卻遭遇暴力

台海網12月2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廖穎疌/文 陶小莫/漫畫)只因男友外出喝酒,女子也喝酒鬧「自殺」,嚇得男友趕緊報警,民警到場後,這對情侶竟然暴力襲擊民警。

近日,同安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這對襲警的情侶雙雙獲刑。

男子報警 說女友要自殺

被告人小麗是一個90後,她也是被告人小王的女朋友。2017年5月13日晚上,小麗因不滿小王跟朋友小張外出喝酒,就自己在住處飲酒。

當晚,小麗喝酒後,就打電話給男友說「我要自殺」。隨後,她又在暫住處砸碎酒瓶,自己踩到破碎的玻璃,足部輕微割傷。

男友小王接到小麗的電話後,也打電話報警稱小麗「要自殺」。但是,小王自己也喝醉了酒,說不清具體地址,加上撥打報警電話後,他就將手機關機了,導致民警一時無法找到報案地點。

情侶醉酒 瘋狂襲擊民警

民警駕車尋找未果後,又下車徒步尋找,最終找到了小麗、小王及其酒友小張三人。民警上前詢問報警情況,不料,三人一見到民警,就上前指責民警「出警太慢」,還扇打民警耳光。

當時,小張先上前責罵民警,又抓住上前說明情況的協警的衣領。小麗則打了民警臉部一巴掌,還不斷叫囂讓民警拘留她。小王則衝上前,用雙掌使勁壓民警的雙側臉頰,並用手掌拍打民警的臉頰。隨後,小張也用手掌甩打民警臉部,還不斷拍打自己的臉部,叫囂讓民警打他。

民警現場請求支援,增援民警趕到現場,才將三人控制,並帶回公安機關。調查期間,小麗又不配合民警,還大喊「警察打人了」。

近日,同安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小麗、小王、小張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因此,一審分別判處三被告人有期徒刑8個月。

法官說法

妨害公務,該當何罪?

近年來,廈門兩級法院受理了多起妨害公務罪的案件。不少工作人員在正常執法過程中遭到當事人的暴力抵抗,有的被言語辱罵,有的被恐嚇威脅,還有的被襲擊發生流血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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