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不需說太滿,事不需太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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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話不說滿,事不做絕
人生準則,這幾條你知道嗎?
許諾宜慎: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
飯不可吃太撐,弓不可拉太緊。同樣,話不可說得太滿。
老子說:「輕諾必寡信。」輕易許下的諾言必然缺乏信用。
凡事說起來很容易,往往做起來不輕鬆。做出承諾很簡單,往往一句話就可以;履行承諾卻很難,是體現個人能力的過程。
所以當我們在給別人做出承諾時,一定要先考慮自己是否能夠做到,不要因一時衝動承諾了,結果卻做不到,由此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困擾。
話說七分滿,是一種謙虛的人生哲學。一個人做出承諾的態度,正反映著他的自信。絕對的承諾並不等於自信。真正有自信的人,反而懂得謙卑,不會把話說得太滿。
話不說滿,可以攻,可以守,這才是成功的做人之道。
責人宜寬:良言暖人心,惡語透骨寒
古人云:「知人不必言盡,言盡則無友。責人不必苛盡,苛盡則眾遠。」
了解一個人也不要把話說盡,對朋友也是有的應該說,有的不應該說;責備別人不要太苛刻,言語尖刻會讓別人敬而遠之。
我們說話要懂得給別人留面子,同樣也是給自己留面子。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可能無意間的一句話,就會傷害了別人,而自己卻全然不知。
對同樣的一件事、同一個人、同樣的做法,用不同的話、不同的語氣說出來就有不同的效果。
每個人都反感聽尖刻嚴厲的話,當批評別人的時候不妨先說他的種種優點,然後再說任何人都有不足的地方,指出他的缺點,這樣比直接說出他的缺點更容易讓他接受。
也就是說有的時候保守批評,能給人留下改過自新的機會;含蓄表揚,能給人留下繼續進取的動力;善意謊言,能給人留下奮起的勇氣;適當自嘲,能給人留下迴旋的空間;恰當恭維,可以讓對方留下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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