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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孝祥寫詩撩妹子,反為他人做嫁衣

楊柳枝

碧玉簪冠金縷衣,雪如肌;

從今休去說西施,怎如伊。

杏臉桃腮不傅粉,貌相宜;

好對眉兒共眼兒,覷人遲。

相傳這首《楊柳枝》是南宋詞人張孝祥所作,而張氏之所以寫下這一首曖昧的小詞,意在撩妹子。這類「八卦」傳聞有點出乎我們的意料,因為我們都知道張孝祥是南宋豪放詞的代表人物之一,詞作大氣磅礴,《楊柳枝》的小情調完全不合張詞的風格嘛。所以也有人認為,這首《楊柳枝》是託名的偽作。

不過,我們這裡不打算考據此詞的真偽,只來說說詞作後面的生動故事。據成書於明代的《情史》記述,「陳妙常,宋女貞觀尼姑也。年二十餘,姿色出群,能詩,尤善琴。張於湖授臨江令,途宿女貞觀,見妙常驚訝。以詞挑之,妙常拒之甚峻。」張於湖即張孝祥,「以詞挑之」的詞,便是這首《楊柳枝》。

這個故事曾被元朝的戲劇家關漢卿寫成劇本《萱草堂玉簪記》,明代的香艷小說《國色天香?張於湖傳》、《萬錦情林?張於湖宿女真觀記》、雜劇《張於湖誤宿女真觀》、傳奇《玉簪記》,也都收錄有張孝祥撩佛系妹子的風流韻事,其中以《玉簪記》最負盛名,被改編成京劇、曲劇知名劇目。據說曹雪芹《經樓夢》中的女尼妙玉,亦是以陳妙常為原型。

《國色天香?張於湖傳》對張孝祥與陳妙常初次見面的描述極有鏡頭感:張於湖「改升金陵建康府尹」(與《情史》所記「授臨江令」有異),赴任路上,投宿道觀,與觀主閑敘,「正說之間,簾櫳響處,只見一人俄然而入,頭戴七星冠,身披紫霞服,皂絲絛,紅月答履,約有二十餘歲,顏色如三十三天天上王女臨凡世,精神似八十一洞洞中仙女下瑤池。生得丰姿伶俐,冠乎天成。於湖一見,盪卻三魂,散了七魄。」這名女道士(跟《情史》所記「女貞觀尼姑」亦有異)正是陳妙常。

張於湖對陳妙常一見鍾情,便尋了個機會,跟她搭訕,並寫下一首《楊柳枝》送給她,表白心跡。誰知陳妙常看不上張孝祥,回了一首同題的小詞,委婉拒絕了張大人的好意:「清凈堂前不捲簾,景悠然;閑花野草漫連天,莫胡言。獨坐洞房誰是伴,一爐煙;間來窗下理琴弦,小神仙。」意思是說,小女子是佛系少女,心靜如止水,張先生休得胡言。

張於湖看畢,已知妙常的意思,「即忙起身」。妙常說:「言詞冒犯,宥非為幸。」張於湖「謝別,到船中叫王安取絹一匹,送至觀中,謝了觀主。進城上任理事」。

但故事至此尚未結束。在這個故事中,張孝祥註定是男二號,男一號還未登場呢。

話說陳妙常自張於湖別後,「懊恨不及,從此惹起凡心,常有思念之意」。恰好道觀的觀主潘法成有個侄兒,叫做潘必正,和州涇陽縣人氏,是一位年輕的書生,因赴臨安趕考落榜,便順道前來拜見觀主,在觀中小住——嗯,男一號上場了。

劇情的發展比較俗套:潘必正在觀中遇見陳妙常,驚為天人,也寫了一首小詞送給她,妙常看畢,驚曰:「此人言詞典雅,字若龍蛇,況兼人物厚重,比那家(指張孝祥)大不同。」倆人便攀談起來。妙常問:「多承佳句。請問官人青春有幾?」潘必正說:「二十有五。」妙常又問:「哪月壽旦?」潘必正曰:「八月十三。」不用說,陳妙常對潘必正也是有意。

於是,一場熱戀之火便在這道觀中熊熊燃燒起來。最後,「必正妙常乃攜手同入蘭房。必正曰:『死生不忘卿恩。』妙常曰:『你莫比等閑看,我身猶處子,並無點泄。』卸下星冠,脫下衣服,取一幅白香綾帕,親手取紅。必正見了,心中大喜。妙常曰:『潘郎,這是五百年前結了這段姻緣,今日交付與君,休使賤妾有白頭之嘆。』……(此處刪去若干字)」

但這兩個年輕人雖是兩情相悅,以身相許,卻還有一大障礙:陳妙常乃是出家人。出家人怎麼可以談婚論嫁?從程序上講,陳妙常需要先還俗,而僧道還俗,又需經官府批准。所以,潘必正只好帶著陳妙常,還有姑母——即道觀住持潘法成前往建康府投狀,申請還俗。

到了府衙,陳妙常這才知道府尹張孝祥,原來就是上次向她表白的那個人,給嚇得魂不附體。但張孝祥何等人也,揮筆寫下批詞,批准陳妙常還俗,成就她與潘必正的姻緣:「空即是色,色即是空。清者濁之源,守不住煉藥丹爐;動者靜之機,熬不過凡情慾火。大都未撞著知音,多管是前生註定。拋棄了布袍草履,再穿上翠袖羅裳;收拾起紙帳梅花,準備著羅幃綉幕。無緣處,青浦黃庭消白日;有分時,洞房花燭照乾坤。」

故事的結局皆大歡喜:潘必正與陳妙常成親後,生有一男一女,「夫妻衣錦榮歸,盡天年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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