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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職業是需要裝逼的

這兩天一個叫自稱「盈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的張晴姑娘,憑藉寫得一手的好瑪麗蘇,給盈科做了「活廣告」,還讓律師行業得到了史無前例的關注。

順帶她標榜的「北大法律系」出身,逼得北大法律系畢業的同學整宿未眠,掘地三尺自挖祖墳,就為了證明跟她不是同路人。

張姑娘估計也想不到,只不過多讀了兩本郭敬明的書,自我包裝成了名校畢業的穿Burberry的律所合伙人,發了幾條文風浮誇的朋友圈和微博,就因為交友不慎,朋友圈被截圖掛在微博,就成過街老鼠了?不僅被網友人肉,全網群嘲,連律所的飯碗都要掉?

哥覺得吧,大夥過分了。

炫富、虛榮、瑪麗蘇,再不恥也是人家的個人行為,也沒傷害誰。相比之下,不跟本人打招呼、甚至連碼都不打一個,就把別人的朋友圈信息掛微博,最終毀掉對方的生活與職業生涯的這位「朋友」更可恥。

我覺得這件事唯一可以拿來討論的是——簡歷造假。

我絕對同意欺騙是錯誤的行為,但是在職場上,美化簡歷的人還少嗎?行走江湖,誰沒裝過幾次總編、總監?特別是一些對外的崗位,裝逼真的就只是一種職業需要啊!

哥有個朋友就讀於香港某大學的MBA, 每次上課必發朋友圈,套路是「我們的班級棒棒的,我們的同學敲可愛」,再配上兩張照片——全班合影或是激烈討論的課堂,學校名稱必然會在照片里出現。假如去了趟香港,照片下還會顯示定位。

這個MBA聽上去唬人,其實挺水:入學不考試,甚至除了開學典禮和畢業答辯以外,連香港都不用去,就在北京一個月上一趟課,16個月就畢業了。

假如我跟她不是那麼熟,可能也會覺得她虛榮淺薄,其實人家姑娘活得可明白了:學費7萬的MBA,她何嘗不知道有多水,就是秀給外人看的,職業需要啊!

她的職業是諮詢顧問,現在跟人合資開公司。她調侃說,在寫字樓里看見穿西裝打領帶的,不是賣保險就是諮詢顧問。

她實習的第一天,還啥也不懂,就裝成項目成員的跟項目經理一起去跟客戶開會,俗稱show face——只因多個人,客戶心理就更踏實點;

畢業沒多久就做上項目經理,自己還沒從業經驗,就要裝成專家,給企業提供戰略諮詢。每次客戶彙報,都要拉上毫不知情的老顧問陪坐,只為讓她的話更有分量;

有足夠的業務積累之後,她跟人合夥開諮詢公司,銷售壓力撲面而來,怎麼讓客戶信任你這家新公司?把自己包裝得更高級,似乎是唯一的選擇。

有些職業,裝逼只是為了生計。

裝逼,不代表不需要專業,而是為了在專業的基礎上,活得容易一點。

律師就屬於這類職業。

想當律師要通過全國統一司法考試,然後通過實習,才可以申請執業。

司法考試不是一般的難考,通過率只有10%,有個學法學的朋友跟我說,直到研究生畢業他們班通過司法考試的也不過一半,做律師的更是少之又少。

想當律師,得找到律師事務所讓你實習,還得有老司機帶你,還沒有工資。想通過實習要求刑事案件、非訴訟案件、民事案件…每一個判決書上都要有你的名字,做夠了多少個才可以申請執業,相當苦逼。

好不容易可以當律師了,你以為就可以身穿Burberry腳踏13寸高跟鞋,像張晴仙女一樣出入在法庭?對不起,沒有案源就沒有收入。一個新手律師假如沒有社會關係,自己又不會來事,誰找你打官司?數年來的努力通通白瞎。

就問你,這個逼裝,還是不裝?

張晴的問題並不是裝逼,而是裝逼失敗。

律師就像一個小創業公司,自己拉客源、自己提供服務、自己做口碑。想要得到客戶,要先看上去更值得信賴,想要發揮專業,要先看上去像專家,想要變精英,要看上去更金貴。這個道理張晴是懂的,她只是跑偏了。

她沒有把建立律師的職業形象作為目標,而是把律師的職業身份作為了手段,把裝逼的重點放在了「我是精英,我很能花錢,富豪都愛我」。這個人設招不來案源,只能招來色狼,現在還招來了人肉。

對於一個新手律師來說,正確的裝逼重點應當集中在體現專業性上:多參加業內活動,主動建立和企業的關係,代理法律顧問,建立與訴訟大戶的聯繫,在業內某一些專業方面的積累口碑,用口碑吸引案源,再用實踐積累經驗,從而實現從「人設專家」向「現實專家」的轉身。

同理,保險銷售的裝逼,應該體現對保險行業的眼界,對保險知識的了解,而不是一味的炫耀選擇我的客戶都是多麼的優質、多麼的有錢;微商的裝逼,應該體現為對產品的了解,優勢的推薦,而不是做虛假銷售記錄的分發,假裝我賺了好多錢……

正如哥標題所說,許多對外拓展的職業是需要裝逼的,但是裝逼,只是為了在專業的基礎上,讓你的話更有分量一點,活得稍容易一點。終究還是要靠專業吃飯,得拎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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