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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湯泉,說出你的故事!

上一期的「我有一壺養生茶,你有故事嗎」的活動已經結束了,小橡在後台收到了好多小夥伴的留言。其中真的有5個故事很讓人難忘,不忍心寥寥草草結束的小橡後來又聯繫了中獎的小夥伴,把他們的故事詳細的了解了一下,現在我想講給大家聽。

2017年,他離婚了,還是沒有娶我回家

我姓花,很美好也很少見的姓氏。我們的姓氏里最有名的是一個雙目失明的貴公子,叫花滿樓,雖然他是一個虛構的人物,但是我還是覺得我有像他的地方,比如「瞎」。

今天我要講的是我和一個男生的故事,痴纏了20年,從心如刀絞到無喜無悲,從羞愧難耐到習以為常。

故事的男主角姓溫,我喜歡叫他暖暖,他叫我小花。

2017年我30歲,認識他的時候我10歲,小學四年級,我媽的工作變動帶著我從縣城搬到了市裡,我轉學到了實驗二小,進班的時候老師讓我坐在他邊上和他做同桌。

他有兩顆虎牙,笑起來特別好看。他寫字特別快,每次自習課老師寫作業的時候他都比我寫的快,我總會拿著我尖尖的圓規威脅他不許再寫了等我一會,然後奮筆疾書的追趕。這個時候他就會用手托著臉在那裡發獃,過一會會回過神來看看我寫到哪裡了,發現我寫的比他快了,就會再一次拿起筆超過我,然後再一次被我威脅。每一次的自習課我們都上演著這你追我趕的戲碼,樂此不疲。

五年級的時候,我收到了人生的第一封情書,在我們的那個年代,實在太早了些。那天我生病了我媽媽來學校接我,在我的桌子里發現個一封畫著小紅心的表白信。我福爾摩斯一樣的媽媽最後還是找到了那個寫信給我的人,居然是他,每天坐在我身邊的人,信上有三個字「我愛你」。

小孩子哪裡懂得什麼是愛,我不記得當時我在想什麼,我只記得,他被我媽媽逼到教室的一角,訓斥了好久好久。再後來,老師給我調了座位,他去了最後一排,我被放在了第一排。

晃晃悠悠的,我們就上了初中,又是一個班,因為老師盯得嚴,我們就像普通的同學一樣,並沒有過多的交流。當時學校里有一個男孩子喜歡我,每天都拿相機拍我,就是你走在學校的操場上,會有人喊你:花花,回頭!然後對著你就咔的一張,特別讓人恐懼。有一次他看見了,第二天那個男孩的嘴角破了,從此之後那個偷拍我的男孩再也沒有拿相機突襲過我。

高二那年,我們兩個在一起了。大概是因為那個情竇初開的年紀,一個瞬間的恍然大悟讓我知道,這麼多年不僅僅是他喜歡我,我也喜歡著他。那天晚上我們兩個在操場跑步,他突然加速,越跑越快,我跟起來特別吃力,停下來大聲喊:「等會我!」

他突然剎住了腳步,掉頭走了回來,蹲了下來看著我:「我一直都在等!小花,要不別等畢業了,現在我們就在一起吧。」

我現在仍記得當時的感覺,心臟漏跳了好幾拍,腦子一下子不轉了,只聽見了一個弱弱的聲音從我自己的嘴裡說出來:「好!」然後我就被抱了起來。

高考那年,我們報了同一個城市的大學,異常甜蜜又沒羞沒臊的過了四年的大學生活,現在想想,那大概是我人生最幸福的四年吧。

畢業之後,我們兩個都選擇了回到家鄉,相識12年,相愛6年。我以為我們會成為傳說中的畢業就結婚的典型代表。23歲那年,對我太重要了,那一年我離開了學校走向了社會不再被長輩庇佑。我想把戀愛變成結婚,可是現實卻打破了我所有的幻想。

我與他媽媽的見面很戲劇,在一家咖啡廳里,那天我正在單位忙著整理資料,卻被他一個電話叫了過去。

他在一樓等我,什麼都沒跟我解釋直接拉我上樓,我一臉蒙圈,然後他就把我拉到了一個妝容精緻的阿姨面前,拽著我的手說:「媽,這是我女朋友小花!」

我好久都沒反應過來,而對面的女人的眉頭越來越皺,什麼都沒說拿起她的手包起身就走了,我看了一眼「CHANEL」小羊皮。

我站在那裡半天,最後坐了下來,一臉疑惑的等他給我解釋,為什麼見媽媽不提前告訴我,還有為什麼一個母親會對素未謀面的兒子的女友如此無禮,我什麼都沒做啊。但是他只說了一句話:「小花,我愛你,對不起!」

第二天,我在單位上班的時候,一個女人闖了進來,直奔我而來,我仔細一看是他媽媽。「你出來,我有話跟你說!」

相愛6年,那一天我才知道,原來他並不是什麼普通人家的小孩,他家做很大很大的生意,特別特別的有錢,他媽媽一直不知道他有女朋友,一個月前給他介紹了一個姑娘,剛考上中財念研究生,現在在北京念書,那個女孩家庭好,長得好,學歷好,而且還沒談過戀愛,特別單純,是她選擇的好兒媳。

她跟我說:「你學歷不好,家庭普通,雖然長得還挺耐看的,但是見識不夠,配不上我兒子。他上個月去了四次北京你知道嗎!」

我當然知道,他跟我說他去北京出差,說最近有了一筆新的業務,客戶很難纏。我給他打電話他會馬上按掉,過了很久才會回過來然後跟我說:「小花,我在陪客戶。」

後來我都不敢給他打電話了,有什麼開心的事情或不開心的事情我都會提前發微信問問他:「我可以給你打電話嗎?」

他媽媽後來還說了很多,我一句都記不得了,我當時拿起電話打給他:「我們分手吧!」

那天晚上我騙媽媽說閨蜜失戀了需要我去陪然後在酒吧里喝的伶仃大醉,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時候是在一個陌生的房子里,很大很明亮,裝修風格特別像我大學時候在微博上保存在圖片風格。

他端了粥進來,跟我說:「粥很熱,我幫你吹吹。」那一瞬間,我以為我的暖暖哥哥又回來了。

我們沒有分手,一起相伴了12年了,他之於我來說,早已不是簡單的「喜歡的人」就可以定義的了,他是我一半的生活甚至可以說是全部,而我的驕傲和他的背叛並沒有「失去他」更重要。

可是他和那個女孩也沒有分手,他會半個月去一次北京,陪她逛街、陪她看電影,給她買一兜子的零食,還見了她的同學。我為什麼會知道的這麼詳細呢,因為我跟他說:「我可以不離開你,但是我想知道你和她的一切。」

我自欺欺人的認為,這是我最後的尊嚴,我把它當作逢場作戲,在我知曉下的行為,我把它定義為無可奈何的應付,我甚至一度的麻醉自己:看吧,姑娘,你男朋友在騙你,你不知道我的存在,可是我知道你的存在,我們一起在騙你。

後來,他們還是分手了,因為在半年後的一個晚上,偷偷爬起來給我打電話的他被那個女孩發現了,那麼驕傲的她完全接受不了這樣的背叛。果斷的提出了分手,我知道後居然有一絲慶幸,因為我再也不用半夜守著電話,等她熟睡之後才可以聽見他的聲音了。

他們的分手是一場連鎖反應,直接導致了他們兩個家庭關係的破裂。其實我挺心疼那個姑娘的,因為她那麼好,還那麼單純,23歲才開始談戀愛,第一段感情卻遭到了如此的欺騙,這對他的人生來說是一場多麼大的打擊,好好的姑娘,怎麼就那麼倒霉呢!

後來閨蜜問我「你不是初戀嗎?你愛的不是人渣嗎?你不需要人心疼嗎?」

「是嗎,我忘了!」

你們以為這就是結束嗎,我曾以為是,我曾天真的認為,橫在我與他之間的,可能就是這個條件很好的姑娘,她不存在了,不要他了,他自然知道我的好,畢竟他曾跪下來抱著我的腿求我不要離開不是嗎?

可是啊,一開始就不被認同的東西,你多少的隱忍與努力都只不過是白費力氣。

因為半年之後,出現了第二個姑娘,而最終他們結婚了。

這個姑娘長得可真好看,我看過照片也看過真人,比我高,比我瘦,年紀也比我小,也是名牌大學畢業,家世好,工作還好,追她的人排著隊,從辦公室一直到單位的院門口,是很多年輕小伙的女神。

不過這一次不一樣,他沒有騙我,他跟我說:「小花,我媽媽又給我介紹了一個姑娘,我媽媽身體不好,她用死來威脅我。」

「那我們分手嗎?」

「不分手,對不起,但是我離開你也會死。」

他離開我哪裡會死,死需要莫大的勇氣,可是他連再一次帶我去見他媽媽的勇氣都沒有。我曾經想過,如果他再一次帶我去見他媽媽,我可以頂住所有的壓力,可以鼓起很大的勇氣,我會非常非常努力的再一次學習,也會安安靜靜的等下去,直到他媽媽認可我為止。

可是他沒有,他沒有再提這件事情。我閨蜜曾經問他:「為什麼不和我一起努力說服媽媽?」他說:「我害怕她被我媽媽再一次侮辱,那對她是怎樣的傷害,我捨不得她受到這樣的傷害。」

「所以,你去和另一個女孩談戀愛然後還死死抱住她,她就不受傷了嗎!人渣!」

他其實有一句話說的沒錯,就是離開了會死,可是會死的那個人不是他,是我,所以才會有現在這樣一段畸形的關係吧。人們都以為死死抓著這段感情不放的是他,其實我知道那個人是我。我第一次的縱容,讓第二次的背叛順理成章。

但是我沒想到的是,這次這個姑娘實在太聰明了,他真的有被她吸引。從此之後他的時間被分成兩部分,一半陪我一半陪她,不過這次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了,因為這個女孩也知道我的存在,而且她和我一樣接受了這樣一段奇怪的關係。

那一年我開始練字,除了《心經》之外,我還特別喜歡寫一句詩,反覆的寫在本子上。

「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每次寫的時候我都像回到了從前,高中的操場上,中午的陽光剛好,我坐在塑膠跑道的中間,用長發藏起我的耳機,偷聽著東方神起的歌,他就在跑道上慢跑,回過頭來沖我傻笑,露出他的小虎牙。跑完後,會來拍拍我的頭跟我說:「傻子,走啦!要上課了!」一晃9年,這一切都終究留在了回憶里,而我也只能活在回憶里。

我與他第十年的時候,是他和那個女孩一年多一點的時間。突然有一天他告訴我說:「我要結婚了,家裡把日子都定下了,下個月15號!」

我沒有哭,因為我真的哭不出來,我也不覺得委屈,因為那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每一條路其實都是我自己選擇的,就算他跟我說沒有我不行,但是我一開始也沒有給他沒有我的機會不是嗎?

我想,我該放棄了,可是老天爺在我剛剛鼓起勇氣的時候,又給我開了一個新的玩笑,我懷孕了。

我沒有告訴他,也沒有去醫院做手術,我找朋友偷偷的搞到了葯,吃藥之前我很害怕,我哭了,因為我不知道吃下去會是什麼樣的感覺,也不知道會不會痛。

事實證明,很痛很痛,痛到失去知覺,痛到血流不止,痛到直接暈厥。我醒來的時候是在醫院裡,我睜開眼睛看見他,他哭過了,他的手握著我的手。十幾年了,我一直很愛很愛,哪怕是說分手的時候,但是現在我恨他,特別的恨,大概是孩子流掉的那一刻太疼了。

在醫院的那一個星期我一句話都沒說,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也不想說什麼,我看著吊瓶里的液體一滴一滴的落下來,冰冷的葯順著細細的針口流進我的身體,我想打冷顫,但是沒有力氣。

後來他跟我媽媽說要帶我去旅遊,帶我去了我們上學時候的城市,在那裡住了一個月,走之前我聽見他在醫院的走廊給他已經領了證的妻子打電話,他跟她說:「15號,我回來跟你結婚。」

那一個月,他重新買了一張電話卡,斷了和外界所有的聯繫,開車帶著我走遍了那個城市的所有有我們記憶的地方。

13號那天,他買了返程的機票,還給我預定了一個月的酒店。他說:「我叫小新來陪你,下個月我接你回去。」

哦,對了,流產之後我把工作辭掉了,因為他的未婚妻和媽媽去了我的單位,我坐實了沒有尊嚴死纏爛打的小三的罪名。

他走的那天晚上,我抱著電腦看了一天的電視劇,劇名叫《姐妹兄弟》,李小冉和朱亞文演的,他們兩個青梅竹馬一起創業,李小冉拚命賺錢攢了300萬幫朱亞文註冊了一個公司,然後歡歡喜喜的等他娶自己回家,等來的確是他和一個官二代的結婚證。新婚那天朱亞文拋棄了自己的新娘去了李小冉那裡,從此之後一個男人與兩個女人的感情又痛又噁心的糾纏不斷。最後他們都因為犯罪進了監獄,李小冉在審判庭上對朱亞文說:「我等你出來!」然後彼此相視而笑,可是我看不見這笑容中有什麼幸福的味道。

我買了14號的機票,第二天也回了家。他結婚的那天我去了,站在他新房的綠化帶上,那天天氣並不好,風很大,我裹著上學時和他一樣的灰色外套,看著他的喜車緩緩駛來,看著他下車幫新娘子開門,看著他輕輕抱起新娘向樓上走去,在一群人的歡鬧之中。我用手機拍下了他的背影發給了他,然後轉身離去,我沒有哭,因為我沒有看見他臉上有任何錶情,我跟自己說:「你看,他也沒有很幸福不是嗎!」

你問我離開他了嗎?當然沒有,因為結婚後的他基本不回家了,只住在我這裡,我們就像電視里的李小冉和朱亞文,過著偷偷摸摸又光明正大的生活。你問我幸福嗎?當然不幸福,可是我很安心。我知道每天早上起來的時候他在我身邊我依舊莫名的安心,如果他不在,我整個人就會莫名的焦躁,不知所措。

就這樣,到了2017年,相愛的第14年,相識的第20年。在這段異常噁心的關係中,他的妻子終於崩潰了,他們對博公堂,那個女孩帶走了他一部分的財產。他說:「這樣也好,感情上給不了的,錢上彌補一些吧。」

你問我,我們的結局呢,我告訴你,沒有結局。他沒有跟我說「我娶你」,我也沒有問過,可我們還在一起,一起茶米油鹽醬醋茶,很少爭吵也有歡笑。

你問我為什麼不問問他,要他給我一個結局。有什麼好問的呢,他說他媽媽看不起我,其實看不起我的人是他,這樣的他又怎麼會娶我呢。看不起我的是他,兜兜轉轉離不開我的也是他,這個人,真逗。可我又何嘗不賤呢,傷害你的人是他,瞧不起你的人也是他,可你依舊愛他。

這就是我的故事,我與他的故事,也許沒人會理解吧,可這就是我的感情,這就是我的生活。我想我還會繼續這樣渾渾噩噩下去,不會改變,可是如果時光倒退回10歲那年,我希望我今生都不要再遇見他。

這一生不知廉恥的愛他,我不後悔。可下一世再次遇見,我也不願,就這樣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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