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你,但我決定要放棄你了
曖昧
渡 The Crossing
薛之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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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昨天在後台收到茸茸的一封來信:
喜歡他多長時間了呢?算一算,應該快有一年了吧。
17年2月份我遇見他,見到第一面就喜歡了。有人說,一見鍾情鐘的是臉。我承認一開始確實是被他的外表吸引。乾淨,陽光,笑起來嘴角上揚的弧度剛剛好。那時候覺得就是他了,不過當時的我絕對不知道之後的我會為一個男生偷偷哭泣,會想盡辦法去見他一面。
可是現在我累了,從來沒有感覺到這麼累過。我一直以為喜歡一個人是快樂的,會心甘情願地為對方付出,不要求任何回報。
可是事實證明我錯了,喜歡一個人不可能是無私的,總是期望著得到一些回報,比如聊天最後的一句晚安,比如見面之後的一個微笑,再過分的話就是得到他,和他在一起。 可是這些我從來沒有得到過,一年的時間裡就好像是自導自演了一場獨角戲。
每次主動找他聊天都要鼓起巨大的勇氣,害怕他不回復,害怕他會厭煩,可還是忍不住想問問他在哪兒,在幹什麼。可是每次的主動換來的總是漫不經心的回復,我開始告訴自己是時候放棄了。朋友也說該放棄了,換一個人喜歡吧。
可是每當這個時候,他又會出現在我的面前,那顆本來已經絕望的心卻再次跳動起來。微博上說,單戀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時候結束。
蒾鹿,現在我要行使這個權利了:
蔣YH,我是超級喜歡你的,但是我決定,從今天開始我要放棄你了。
我一直覺得,在感情里有一種喜歡最廉價,就是當你明知道那個人不喜歡你的時候,你還是執迷不悟死皮賴臉的去粘著他纏著他。
對方只要給你的朋友圈點個贊,你就能開心一整天;對方只要跟你說句晚安,你就覺得他在悄悄跟你暗示「我愛你」。你以為只要你努力努力再努力,最終總能走進那個人的心裡。
你錯了,你一定是忘了愛情不是數學題,就算你再努力也無法叫醒裝睡的人,更沒法感動一個不愛你的人。
茸茸,你做的對,別在他身上浪費時間了。你把一腔真心付於他,可換來的可能只是一張好人卡。有些喜歡要學會適可而止,你總不能這樣一直傻下去賠上下半輩子吧。
-02-
阿怪前幾天告訴我,她終於失戀了。
嚴格意義上來說,不是分手或者被分手,而是在一場曖昧的持久戰中敗北了。
阿怪和褀哥是在朋友聚會上認識的,半年多來兩個人基本只會在彼此的朋友圈點贊評論,偶爾聊聊天。直到兩個月前,阿怪生了一場病,可憐楚楚的發了條朋友圈。從那條朋友圈後,阿怪和褀哥走得很近,幾乎每天從早聊到晚,所有人都覺得這倆有戲。可兩個人天天膩歪著也不見修成正果,曖昧期無線延長。
上個月的時候,阿怪特別幸福的跟我分享了他們的聊天記錄。大意是他們倆約著一起過聖誕節,褀哥說要給她一個驚喜。
就當聖誕節前一天阿怪都已經想好第二天怎麼打扮的時候,可結果褀哥平安夜的一句「明天我有事,跨年再約吧。」之後,就再也沒有然後了。
聖誕節阿怪是一個人過的,跨年也是。
她一直在等褀哥的回應和解釋,直到前幾天褀哥的突然出現,他說:我回來了,一起吃晚飯,去你最愛的那家餐廳。
阿怪平靜的回答道:不了,謝謝你。
她發了一條朋友圈:我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你,可是大概也就只能到這裡。
然後拉黑了褀哥,光榮的「失戀了」。
曖昧的持久戰,始終會有結束的那一天。總有那麼一個人,耐不住時間的軟磨硬泡,身心備受折磨之後來打破這個局面。要麼兩個人都是互相喜歡的,那就在一起。要麼就只是場遊戲,誰認真誰就全軍覆沒。
喜歡你又怎麼樣,感情不是這麼能耗下去的。如果是真的喜歡,喜歡得不得了,又怎麼會忍心去讓對方猜疑難受,去虛耗對方的時間?如果是真的喜歡,應該恨不得馬上飛奔過去,擁抱著感嘆「我們終於在一起了」。
-03-
我們在面對喜歡的人時候,都擅長掩耳盜鈴,總是為他找遍所有的借口,卻依舊不願意承認對方根本就是不喜歡自己。
他可能是太忙了,忙到一個星期都不回復你的簡訊?
他可能不善於表達,那為什麼你都主動表白了他卻一聲回應都沒有?
他可能喜歡曖昧的狀態,他為什麼同時曖昧了那麼多姑娘?
突然想到薛同學的歌:「可能是現在感情,太珍貴,讓付出真心的人,好疲憊,誰不曾用過卑微的辭彙,想留住誰。」
別再那麼卑微的不求回報的去喜歡一個人了,很累的。
我不是說不能死皮賴臉全身心付出的去喜歡一個人,但前提是那個人也要喜歡你呀,否則你付出的再多都是一廂情願而已。
要是你能做的都做了他還是無動於衷,那就放棄吧。
不是你不喜歡他了,只是喜歡不起了。
「我曾經不顧一切的想要靠近你,儘管你身邊的荊棘扎得我滿身是傷,我還是義無反顧的走向你,可你對我的不冷不熱讓我沒了勁頭。我是超級喜歡你的,但也只能到此為止了。」
共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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