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開車因躲避記者成為TVB版「陳喬恩」 但他們境遇卻完全不同
本文編輯劇透社:小七
安全駕駛是常識,而往往一些車禍就是因為司機不專心、疲憊或者喝酒所致,而酒駕也成為了交警嚴查的對象。這類事情如果發生在明星身上肯定是非常負面的,上周台灣藝人陳喬恩就因為酒駕而被依照「公共危險罪」送往警局,目前正在等候檢察官開庭審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看來這次陳喬恩是躲不過法律的懲罰了。而在香港,貴為無線「視帝」的陳展鵬在去年曾駕車而犯錯,不過他並不是酒駕,而是撞車被指控不小心駕駛罪。
事情是這樣的,在去年3月15日晚上11時許,陳展鵬駕車接在落選港姐兼女友單文柔時,不小心被記者發現。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不知道當時陳展鵬是否有點慌張,在駕車離開時撞了記者的採訪車兩次,因此被控罪上庭。
去年11月陳展鵬曾被傳召上庭,他當時表示雖然第一次上庭,但並不緊張。他還表示事件是由於記者阻止他駕車離開所致,在庭上他否認控罪,至此案件擇日再審。
有趣的是,當天與陳展鵬同時受審的還有涉警棍打途人的退休警司朱經緯,因此有不少支持朱經緯的示威者到庭外支持。看到現場不少媒體記者圍著出庭的陳展鵬時,他們竟以為是朱經緯出庭,一時間大喊「支持朱經緯」的口號,令大名鼎鼎的「視帝」陳展鵬頗為尷尬,一臉苦笑。
由於當時陳展鵬正在放假,所以並沒有因此而影響工作安排。今天(8日)早上,案件在法院繼續開審,有7到8名陳展鵬的支持者旁聽,不過陳展鵬並沒有到庭應訊。
辯方律師稱陳展鵬要陪68歲媽媽複診所以故缺席聆訊。案情指事發時陳展鵬所駕駛車輛先後兩次撞到採訪車,導致採訪車車頭受損,陳展鵬曾搖下車窗和記者說之後電話商討,然後就開車離開。辯方律師代陳展鵬承認控罪,求情時指陳展鵬明白工作性質易引起公眾注意,當時因為被不斷閃光強燈下,感到驚慌而犯錯,希望法庭輕判。
雖然藝人確實有難言之隱,但處理不當而犯錯也無話可說。而事實上根據香港的《道路交通條例》第38條,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輛,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法官聽完雙方的陳詞後,最終宣判陳展鵬罰款3000港元。相信這個結果會讓陳展鵬的粉絲都鬆一口氣。
事後缺席法庭的陳展鵬回應:「謝謝,辛苦大家了。」陳展鵬貴為無線當家視帝,這次僅僅是被罰款可以說是非常幸運。不過香港娛樂記者無處不在,這次的小矛盾只是其中的一個縮影而已。下次再遇見記者的話陳展鵬你要更小心一點了。
正是因為人紅是非多,藝人多了媒體的關注的確能讓自己知名度提高,但同時也讓自己的私生活無所遁形。記得陳展鵬曾表示當年在亞視鬱郁不得志,什麼工作都做卻做不出個名堂。對比現在要經常面對抬頭不見低頭見的記者,是不是會有另一番的心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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