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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律法,中國智能行業將面臨何種法律問題!

行業資訊010期

借著2018人工智慧元年的強勢發展狀態,中國智能產業鏈在快速形成。

市場多元化,層次化發展速度逐漸加快,但與此同時,智能市場的基礎建設能否跟上快速發展的產業鏈,也成了很多人關注的問題!今天咱們就聊一聊智能+律法方面的話題!

智能機器人能否成為法律主體

2015年7月,德國大眾汽車製造廠發生了一起「機器人殺人」事件:一名21歲的工人正在安裝和調製機器人,後者突然「出手」擊中工人的胸部,並將其碾壓在金屬板上。

這起事件引發了公眾對於人工智慧的恐慌和專家學者對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的思考和爭辯。2016年2月,Google無人駕駛汽車在美國加州山景城測試時,與一輛公交大巴發生碰擦,所幸無人受傷。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確認,根據美國聯邦法律,用於自動駕駛的人工智慧系統可以被視為司機。

2017年7月20日,在高瞻遠矚的國家人工智慧戰略《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中,國務院向法律行業提出了設想,呼籲加強人工智慧相關法律、倫理和社會問題研究,建立人工智慧法律法規、倫理規範和政策體系,新規劃提出「人工智慧+X」複合專業培養新模式,法學也將使用這個模式,改革刻不容緩,但是究竟人工智慧載體究竟是不是法律主體?

如果不是法律主體,那麼當人工智慧載體觸犯他人利益、造成社會損失時,究竟應該由研發者、運營者還是使用者承擔責任呢?如果是法律主體,那麼又該如何為這些「人工智慧」定罪量刑呢?從我國的法律規定來看,人工智慧載體不在法律主體的範圍之內。而恐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也不會成為!

機器人的姓名與商標註冊

谷歌機器人「alPhogo」、IBM的「Watson」機器人,微軟的「小冰」機器人 ,蘋果的「siri」「HOW」人腦機器人,顯然每個機器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名字。由於機器人還不具備像人一樣的主體資格,它的法律地位更像是一種商品,而機器人的名字更像是商品的商標。

因此,涉及機器人名字的法律問題,不是姓名權的問題,而應當劃歸商標法的範疇。商標與人的姓名不同,作為姓名,幾個人可以都叫這個名字,彼此之間並不侵權。

如果是商標就具有獨佔使用問題,機器人的名字一旦被註冊為商標,它就有專有使用權,也意味著其他企業便不能再使用這個名字給同類機器人命名。

智能演算法的版權保護

在人工智慧時代,數據也被稱為未來最有價值的資源,百度、淘寶、京東這些大企業更是基於自身數據完成顧客畫像和行為預測,這些數據更是企業構建智慧大腦的「隱私」。

我們當下沒有專門的法律保護數據,面對數據問題,很多企業會尋求版權法的保護。的確,我國《著作權法》第14條規定:「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彙編作品」。按照按照版權法的要求,如果數據要獲得版權的保護,需要資料庫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

然而,在人工智慧背景下的關鍵詞是「大數據」而非資料庫的「獨創性」,恰恰相反,人工智慧的演算法可以在海量數據,甚至非結構性的數據找到所需要的信息並進行計算,簡言之,人工智慧越發展,也就越發淡化資料庫的獨特性,這樣,資料庫便很難再獲得版權的保護了。

人工智慧與公益律法

中國發展的近幾年基調都與普惠分不開關係,在律法領域,人工智慧帶來最大的改變無疑是公益法律諮詢的便民化!

在國外很多公司已經開始從事這方面的業務,萊克斯·馬基納公司( Lex Machina)是一家知識產權訴訟研究公司,開發法律分析數據和軟體。該公司最初是在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和計算機科學系的一個項目,後來在加州門洛帕克創業。

Lex Machina提供了一個產品,聯邦法院、學者和學生可以免費使用,並且可以選擇非盈利組織。它諮詢客戶,如律師事務所或公司總法律顧問,並通過其知識產權分析參考引擎提供風險諮詢服務。

人工智慧下的法律發展趨勢

第一、 法律文件自動化。法律文件的審閱將逐步轉變為自動化閱讀,在調查查證、合同分析、合規檢查等方面,對法律文件進行系統準確的分析,極大提高了工作人員的辦事效率。

第二、 法律服務商業化。隨著電子計算機的發展,很多線上的法律諮詢不斷興起,他們可以以更低的價格為用戶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務,將法律逐步標準化和商業化。

第三、 法律援助可視化。成本高昂的法律訴訟一直是人們不願意使用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重要原因,伴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很多在線解決爭議的機制開始出現,在E Bay上就有很多用戶選擇用Square Trade的ODR來解決買賣糾紛。

第四、 法律行業透明化。人工智慧和大數據的高速發展,使得對律師行業、法院的辦案更加透明化,對於律師的評價使得人們在選擇律師時,有一個可靠的參考,不合格的律師將被市場淘汰。

第五、 法律裁判演算法化。人工智慧的出現,可以輔助法官直接作出法律裁判,幫助法官的裁判更加準確化,幫助法官更有效地縮短裁判時間。

第六、 人工智慧法律職業化。在中國的傳統的法學教育體系中,僅僅在大學四年學習法律的知識,這樣的人才很難適應人工智慧下的新型法律,今後法律的人才需要與人工智慧的技術相結合,出現這類的人才,這個行業將逐步的職業化,

總之,由於創新技術的發展,新事物產生的時間大大縮短,由新事物而引發的新案例將越來越多。被譽為「愛迪生接班人」的美國著名發明家雷·庫茲韋爾在《機器之心》一書中詼諧地講到:機器人將會寫詩、譜曲和繪畫等方面展開淋漓盡致,人類將不再是地球上最智慧的物種。

然而,我國目前還未能形成一套完整獨立的人工智慧與法律的理論體系。當然,人工智慧與法律問題極為複雜,它是法學、哲學、倫理學、社會學等諸學科共同面臨的時代課題,擁有廣闊的探索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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